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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不贏,分文不收”?這樣的律師基本都是胡扯!|新京報快評

正如宣稱包治百病的人, 基本都是賣狗皮膏藥的江湖騙子, 承諾案件包贏、或者不贏不收費的律師, 也多為訟棍。

黑龍江森耀律師事務所案件進展情況的最新一次通報。

圖據哈爾濱市司法局官網

文/劉高

一個律所一百多人被“一鍋端”了!這個故事聽來“害人”又“駭人”。

近日, 據哈爾濱市司法局通報, 黑龍江森耀律師事務所從2015年3月起, 便通過電視、報紙等各種形式對外宣傳“官司不贏, 分文不收”。 截至2016年7月, 該所共計與5013名當事人簽訂了4216份委託代理合同, 共計造成被害人損失八千余萬元。

好消息是, 目前哈爾濱市公安機關共計抓獲森耀詐騙案犯罪嫌疑人111人, 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全部到案。

律師, 向來被認為是以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志業的法治實踐者。 然而, 一家律所上百名律師幾乎全部成為詐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令人震驚, 不說聞所未聞, 也應是極其罕見。

有關詐騙的具體情形、這家律所及其律師的資質問題, 由於案件正在司法程式中, 尚無法置評。

不過, 在該案中, 官方通報重點披露的一點是:森耀所利用各種廣告大肆宣傳“官司不贏, 分文不收”。 但實際上這並不是等到官司打贏之後再向當事人收費, 而是以押金的形式先收取費用, 同時承諾官司不贏再退費。

在律師的執業實踐中, 接受當事人委託之時, 恐怕多多少少都被問到過“這案子有無把握”“有幾成把握”等問題, 謹慎、負責的律師, 一般不會拍著胸脯說:放心, 這案子交給我一定能贏。 不因為別的, 只因為法律不是遊戲, 更不是兒戲, 一切得按“規矩”來。

關於對黑龍江森耀律師事務所投訴登記備案的通告。 圖據哈爾濱市司法局官網

由於律師是以提供法律服務獲得收入的自由職業者, “官司不贏, 分文不收”, 實際上是對案件結果做出了變相的承諾。 在規範層面, 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律師承辦業務, 應當告知委託人該委託事項辦理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對辦理結果向委託人作出不當承諾。 ”中華全國律協的律師執業行為規範中, 也有類似規定。

從事實層面來看, 一起訴訟案件結果的輸贏, 受到訴訟策略、證據、法官理解、司法政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 律師服務只是其中一環, 甚至還不是最重要的一環。 因此, 律師事實上無法準確預測結果, 更無法決定案件輸贏。

現代社會下, 律師服務是一種市場行為。 律師通過提供法律服務收取費用, 自是無可厚非。 然而, 承諾案件包贏、或者不贏不收錢的律師, 著眼點往往並非案件本身, 而是以並非自身能力所及的誇張言語, 打動資訊不對稱下的客戶, 從而儘快攬下業務。

因此, 從市場競爭的角度說,

以承諾包贏攬案的律師, 用虛假宣傳的方式, 擾亂了正常的法律服務市場秩序。 對於兢兢業業、謹慎負責的律師而言, 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

正如宣稱包治百病的人, 都是賣狗皮膏藥的江湖騙子, 承諾案件包贏、或者不贏不收費的律師, 基本也多為訟棍。 希望公眾通過此次案件, 增強對法律服務的辨識力。

編輯:與歸 實習生:純潔 吳敏 校對: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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