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 涼山州深入推行以“審理為中心”的案件品質把關機制, 從制度建設入手, 以協審確保案件品質, 以規範強化案卷管理, 進一步規範基層執紀審理工作。
“鄉案縣審”, 提升審理水準。 州紀委監察局針對全州案件80%在基層、基層無專門審理人員、案件品質不高的現狀, 積極改進工作方法, 實行“鄉案縣審”。 鄉鎮紀委在調查初審結束後, 統一由縣紀委審理室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定性、量紀、程式進行審核把關, 提出協審意見, 再由基層紀委按程式作出處分決定。
嚴格時限, 確保案件品質。 鄉鎮紀委自提出初步處理意見3日內,
集中管理, 規範檔案資料。 各縣(市)紀委針對基層紀委人員更換頻繁、檔案殘缺不規範的問題, 規定鄉鎮違紀案件檔案統一由縣(市)紀委保管。 處分決定執行完畢後, 鄉鎮紀委將案件審理階段形成的有關材料裝訂成卷, 於結案次年第一季度與調查卷一併移送縣紀委監察局統一保管。 縣(市)紀委案件審理室在接到基層移交案件檔案時, 按照立卷和歸檔的要求檢查案卷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