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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真實的李元芳是什麼樣

李元芳(1489(己酉年)-1553), 享年64歲。 字子實, 號虛庵, 甘肅秦安縣人, 明嘉靖大臣。 曾任登州府同知、潞安府同知。 代表作品《安命賦》。

李元芳從小聰明伶俐,

年齡稍長就跟從叔父李嵐、李嶢、李岱、李崇刻苦學習經史古義, 聞名故里。 明正德二年(1507)中舉人。 嘉靖初年任順天府宛平縣知縣。 當時朝政腐敗, 世宗昏庸日甚, 不視朝政, 閉齋煉丹, 以求長生不老, 導致宦官專權, 奸宄橫行。 而位於京畿的宛平縣極難治理, 朝廷的高官、外戚和宦官肆意威脅, 無所不作。 建昌侯張延齡侵佔民地, 惠安伯張偉私藏罪犯, 民憤極大。 李元芳直行己志, 力張正義, 不怕禍害觸身, 不阿於權貴, 按照法律辦事, 使這些事情合理解決, 贏得宛平百姓的稱讚。 東廠事件株連宛平張仲金等7人, 被全部定為死罪。 李元芳據證力爭, 使他們的冤案得以昭雪。 宛平距朝廷最近, 各類苛捐雜稅及其攤派隨時就有, 如期完不成或稍慢,
就有被誅殺的可能, 所以宛平民眾外出逃亡免遭殺害的人數超過半數。 李元芳義憤填膺, 置個人安危於不顧, 將宛平民眾深受苦難的7件事上疏皇帝請求廢除。 他按照實際情況, 全面陳述, 上疏數千言, 切中要害並觸及世宗皇帝煉丹求仙之非, 要求將這一切全部革除。 疏上五日後, 不得命。 當時世宗皇帝就反感上疏, 惡言拒諫, “杖誅大臣無虛日”, 所以群僚們都紛紛議論說:“禍且不測”。 然而李元芳布襪青衣, 坦然自如地拱手等待。 聖旨下來後, 竟全部准奏, 宛平民眾非常高興, 歡欣鼓舞, 拍手稱快, 並給李元芳塑造肖像, 經常紀念。 李元芳以直言進諫而聞名全國, 所以朝廷的有關當事者準備給皇帝推薦, 讓李元芳擔任台諫職務。
而由於官宦的阻擋, 使李元芳出任登州府(今山東蓬萊)同知, 後轉任山西潞安府(今山西 長治)同知。

任職期間, 政績顯著。 山西巡撫和按察使一起呈文, 請擢升李元芳任潞安府知府, 但由於嫉妒者以拉攏關係、巴結上司為名進行誣告, 吏部查無實據, 使這件事不了了之。 李元芳也因此遭受打擊, 憤慨地說:“是尚可以行吾志矣!”於是稱病回歸家鄉, 閉門不出, 後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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