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雲檢党建」習近平:要以問題為導向,派出“偵察兵”

巡視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 今年7月, 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公開發佈, 為進一步做好巡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黨的十八大以來, 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 全面系統地闡明巡視工作的一系列理論和實踐問題, 為深化發展巡視工作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 今天, 黨建網微平臺摘編了習近平關於巡視的若干論述, 供學習參考。

巡視工作就是要發現和反映問題

巡視工作就是要發現和反映問題。 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問題, 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 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

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幹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

——2013年4月25日, 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於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時的講話

巡視發現問題要深挖線索、順藤摸瓜, 既要叫板, 也要較真。 發現了問題, 查處要到位, 如果迂回而過, 發現了跟沒發現問題一樣, 或者發現了解決不了, 還不如不巡視。 人們常說, “人在做、天在看”。 “天”是什麼?“天”就是黨和人民。 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起作用了, 制度不是稻草人, 效果就出來了。

——2015年6月26日, 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

要以問題為導向,

派出“偵察兵”

要通過組織制度創新, 增強巡視的機動性和靈活性, 落實全覆蓋要求, 形成更大震懾力。 要以問題為導向, 派出“偵察兵”, 哪裡反映聲音大、問題多, 就派到哪裡去偵察, 就像公安系統的110、路面巡警制度, 要在創新機制上下功夫。

——2014年1月23日, 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2013年下半年中央巡視組巡視情況彙報時的講話

省區市黨委必須堅決貫徹中央巡視方針, 深化聚焦轉型, 做到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連結、全國一盤棋, 上下聯動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

——2014年10月16日, 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於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情況彙報時的講話

要加強“回頭看”。 巡視過的三十一個省區市, 不是一巡視了就完事,

要出其不意, 殺個“回馬槍”, 讓心存僥倖的感到震懾常在。 通過“回頭看”, 一方面切實督促落實整改責任;另一方面對新的問題線索深入瞭解, 可以形成更大威懾力。

巡視全覆蓋本身就是震懾

巡視全覆蓋本身就是震懾。 中央一級巡視物件共有280 多個單位, 目前還有100多個要巡視, 任務十分繁重。 下一步, 要完成對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巡視, 實現中央部門全覆蓋。

——2016年1月12日, 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各省區市黨委要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 確保在本屆任期內實現巡視全覆蓋。 省區市黨委書記和中央部委部長(主任)、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書記對巡視發現的重點問題, 要點出具體人頭、提出具體意見,

不能點個卯、表個態就完事。

最近, 巡視發現, 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黨的觀念淡薄, 把經濟建設和党的領導割裂開來, 對管黨治黨心不在焉;有的只顧抓權力, 不去抓監督, 任命幹部時當仁不讓, 平時對幹部卻放任自流, 出了事就撂挑子給紀委;有的原則性不強, 對歪風邪氣不抵制不鬥爭, 一味遮醜護短, 甚至為違紀違法者說情開脫;有的地方黨委不抓總、不統籌, 党的建設部門化, “鐵路員警、各管一段”, 等等。 這些問題的存在, 削弱了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必須加以解決。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 要分類處置、件件有著落

更好發揮巡視在黨內監督中的重要作用, 就是要對巡視成果善加運用。 巡視監督具有催化劑作用、強化作用。對制度框架是否有效運轉、對一把手是否認真履責、對紀檢機構是否有效工作,都能起到點睛作用。

——2013年9月26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於二〇一三年上半年中央巡視組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時的講話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要分類處置、件件有著落。巡視監督要與紀檢監督、組織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行業監管有效結合,綜合用好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處理方式。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及時跟進,分清問題性質,不合適的要交流,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免職,違紀違法的要依法依紀處理,所有問題都要有個明確說法。

——2015年10月15日,習近平在聽取2015年中央第二輪專項巡視情況彙報時的講話

巡視發現的問題觸目驚心,主要表現在違反政治紀律、破壞政治規矩,違反黨章要求、無視組織原則,違反廉潔紀律、尋租腐敗嚴重,“四風”屢禁不絕、頂風違紀多發。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們堅持標本兼治,劍指問題,倒逼改革,完善制度。

巡視監督具有催化劑作用、強化作用。對制度框架是否有效運轉、對一把手是否認真履責、對紀檢機構是否有效工作,都能起到點睛作用。

——2013年9月26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於二〇一三年上半年中央巡視組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時的講話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要分類處置、件件有著落。巡視監督要與紀檢監督、組織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行業監管有效結合,綜合用好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處理方式。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及時跟進,分清問題性質,不合適的要交流,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免職,違紀違法的要依法依紀處理,所有問題都要有個明確說法。

——2015年10月15日,習近平在聽取2015年中央第二輪專項巡視情況彙報時的講話

巡視發現的問題觸目驚心,主要表現在違反政治紀律、破壞政治規矩,違反黨章要求、無視組織原則,違反廉潔紀律、尋租腐敗嚴重,“四風”屢禁不絕、頂風違紀多發。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們堅持標本兼治,劍指問題,倒逼改革,完善制度。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