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是值得每位從事中國海洋維權的執法人員, 乃至全中國人民紀念的日子。 11年前的2006年7月20日, 中國海監兩艘執法船汽笛長鳴彩旗飄揚, 同時離開位於上海浦東的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碼頭, 編隊駛向我國管轄的東海海域, 首次執行東海定期維權巡航任務, 開創了中國海洋管理史上的先河。
回顧11年以來經歷的一切, 一朝一夕依然記憶猶新, 往事歷歷在目。 中國建立的海洋維權制度乃是一個偉大創舉, 具有劃時代意義和深遠影響, 也是值得國人自豪和驕傲的舉措。 之前, 中國雖然於1996年批准加入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維權巡航效果顯著
2006年3月, 作為國家海洋主管部門的國家海洋局, 積極主動向國務院提交建立我國管轄海域實施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制度的建議報告, 很快得到批復。 經過數月準備, 國家海洋局決定由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組織中國海監東海總隊, 率先對東海我國管轄海域實施定期維權巡航。 按照規定, 每天兩艘中國海監執法船與一架中國海監飛機, 對我國管轄海域實施24小時不間斷巡航執法。
僅2016年8月8日這一天, 執行東海定期維權巡航的中國海監船編隊以及中國海監飛機,
2007年2月, 中國海監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向南海中國管轄海域拓展, 我國全部管轄海域都被中國海監船編隊和飛機巡航執法所覆蓋。 在南海開展定期維權巡航,
2012年4月10日中午, 在中國黃岩島海域作業的數艘海南省漁船被菲律賓最大的軍艦“德爾皮拉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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