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29日訊“你連給客戶簽訂的合同內容都不清楚, 為什麼要做車貸這一行呢?”“因為我幾個社會上的朋友都是做這個的, 而且他們做這個來錢比我正常上班來的多, 我就想做這個, 實際上我基本不懂。 ”
29日, 鎮江潤州警方告訴記者, 就這樣, 本想靠著做汽車抵押貸款發家致富的鎮江男子吳某, 卻因涉嫌敲詐勒索罪, 被送進了鎮江看守所, 且將等待法律的嚴懲。
賓士車抵押南京男子貸了2.25萬元
鎮江潤州公安分局七裡甸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 2017年6月, 一直無業的吳某通過朋友介紹, 認識了社會上的幾個朋友,
吳某從朋友那裡借到了所謂的汽車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同時大概瞭解了這行操作的過程:就是將合同給借款人看一下, 然後簽個字, 過段時間把車拖回來, 跟對方要錢就行了。
7月份, 吳某通過朋友介紹來了一單生意, 借錢的人是南京男子方某, 其名下有一輛賓士車。 但是, 這輛賓士車是在某銀行做了抵押貸款的, 吳某卻不知。 他依然按照朋友介紹的套路給方某看合同、簽合同, 並等待時機將車拖回鎮江, 向方某要錢。
簡單程式後, 方某將名下的賓士車質押在吳某公司,
此後, 吳某扣除GPS安裝費、上門服務費、保證金、利息和路費汽油錢等, 方某實際到手只有22500元, 但方某也沒有異議。
藉口脫離GPS監控拖回索要6.2萬元
審訊中, 民警問吳某為什麼要在車上安裝GPS, 還要交備用鑰匙呢?吳某這樣回答道:”合同上有違約條款, 條款有三, 只要方某在一個月期限內違反任何其中一條, 我們就可以按照後安裝的無線GPS, 將汽車拖回。 “
三條內容如下:
第一條:車上安裝的有線GPS信號中斷, 可拖車(安裝的無線GPS, 方某並不知情);第二條:一個月期限到期未還款;第三條:離開南京市未向吳某報備。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 當民警將雙方簽訂的合同拿到吳某面前, 讓其再次閱讀違約條款時, 卻並沒有第三條報備的規定。 對此吳某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並稱:”也許是我將合同拿錯了, 又可能是我朋友給我的合同上沒有這一條吧, 但是在鎮江做車貸都會有這一條規定的。 “
既然GPS是需要信號的, 那麼有些地方必然信號會弱或者壓根就無信號。 所以, 不管怎樣吳某都會找到藉口將車拖回來要錢。
民警介紹, 7月26日, 吳某藉口賓士車脫離了自己的GPS監控, 隨即通過無線GPS在南京找到這輛賓士轎車, 並將車拖回鎮江。 然後吳某告知方某其, 聲明其已違約, 需要到鎮江來繳納違約金6.2萬元。
因為嫌違約費用太高,
“獅子大開口”性質轉變成敲詐勒索
那麼, 吳某違約金又怎麼算呢?這一條合同上確實沒有。 警方告訴記者, 違約金是吳某根據朋友的建議, 加上自己的想像得出了這樣的演算法:本金三萬元, 拖車費一萬元, 違約金本金的百分之三十, 滯納金六千元, 人工服務費七千元, 這樣一算共計6.2萬元。
但從南京將車拖回鎮江共花費多少錢呢?2人前去拖車, 每人1500元, 共3000元, 過路費加開銷共500元, 總共也就是3500元。
“吳某不僅要拖車費一萬元, 更是獅子大開口向方某總共索要6.2萬元!從中的利潤可見一斑。 ”處警民警說, “高額的利潤必定有高風險, 這與股票類似, 但本質卻大有不同。 通過汽車抵押合法行為,
發稿前, 記者從警方獲悉, 目前吳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 被鎮江潤州分局刑事拘留。
結合此案, 民警在此也提醒廣大民眾:借貸有風險, 借錢需謹慎。 編輯:喬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