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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剛下過雨,女嬰獨自躺在石家莊這個停車場裡,小手緊緊抓著紙條,三天過去了,父母仍未現身

7月27日18時許, 石家莊孫村警務站接到派警, 在石家莊盛邦花園三區旁的停車場發現一名女嬰。

女嬰身穿著白色帶圖案的秋衣, 下身穿淡綠色褲子, 被一條青綠色薄毛毯裹著。 身下壓有200元錢, 身旁一張香煙包裝紙上大意寫著:“因家庭貧困, 無力撫養女兒, 希望好心人收養。 ”

據周圍群眾和社區保安反映, 之前沒有見到過這名女嬰和其父母。

今日中午12時, 記者電話聯繫了案件負責人, 孫村警務站張姓民警表示, 截至目前, 警方沒有接到反映女嬰親人線索的相關電話。

說法

“希望孩子被及時領回”

孫村警務站張姓民警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

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 情節惡劣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張姓民警說:“現在孩子被妥善安置在市福利院, 並且我們給市五院和盛邦花園三區的保安都留了聯繫方式, 以便孩子的親人尋找。 孩子現在還小, 無法獨立生存。 希望孩子的父母在得知消息後, 能夠及時將孩子接回。 ”

文/河北青年報實習記者路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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