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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快訊」邱志傑回應央美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與“葛宇路”毫無關係

7月29日上午, 一則中央美術學院《關於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的決定》在網上流傳。 這則《決定》稱, 該校葛宇路同學近期因違反校紀校規被依據給予相應違紀處分。 近期以來, “葛宇路”的相關內容在社會與媒體中持續保持著熱點。

雅昌藝術網記者第一時間聯繫中央美院得到證實。 中央美院實驗藝術學院院長邱志傑接受採訪表示:“葛宇路在學校得了處分是因為他違反校規校紀的其他事情, 與作品‘葛宇路’這件作品沒有關係。 這件作品在畢業展上經教師集體打分通過了。 有些老師也有保留意見, 但覺得藝術上還是應該允許爭論的, 而涉及法規的問題應由個人承擔。 事實上他的處分和他的創作完全沒有關係。 ”

7月中旬以來, 央美實驗藝術系研究生葛宇路因用其名字設置路牌引發關注。 葛宇路自2013年起以其名字設置路牌, 鋪設在北京多個沒有名字的路段,

之後多個地圖軟體可搜索到“葛宇路”。 經媒體報導後, 有相關人員表示, 個人不可以私自命名道路, 將對私設路牌的當事人葛宇路追責。 於是, 決定一出, 大多數網友很自然地聯想, 此次處分是否與路牌有關?

有媒體聯繫到葛宇路本人。 葛宇路表示, 這則處分和“葛宇路”路牌無關, 只是“在學校犯了一些錯誤, 接受的處分。 ”也有媒體在時間進行考證。 葛宇路在網路引起密切關注是從7月12日開始, 而這個記過處分的時間為7月5日。

中央美院發佈公告如下:我校葛宇路同學違反校紀校規,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央美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等規定, 結合相關院系和部門提供的事實材料和處理建議, 經學校合議研究,

決定給予相應違紀處分, 現申訴期已過。

作者:陳耀傑

編輯:陶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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