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後, 無論是大事還是小事, 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 在中國最大的一個問題, 不是採取主動道歉、協商、報警、依法等措施去直接解決, 而是想著法子托關係、找門子等“曲線救國”。
探知“擺平”心態,
大體有三種怪現象:一則面子思想。
認為能擺平說明自己本事大,
關係硬,
路子廣,
能力強,
別人給面子,
自己有面子;二則僥倖心理。
人天生存在一定的僥倖心理,
出事後,
往往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有的則認為破財消災,
於是千方百計想辦法把事情解擺平,
最根本的是不想承擔應有的責任;三則權力錯位心理。
權力本身是公正的,
當權力強加以人情後,
權力便發生了錯位,
把應該的變了不應該,
把不合法的合法化,
合理化或反之,
其真正的目的把權力最大私有化。
記得有位當代作家說過這樣段話:“一個人的前面撒了一把米,
後面一群人在拾,
無論怎麼拾,
總拾不盡”。
這句話對我印象很深,
觸動也很大。
應該說,
受傳統思想影響,
在很多人眼裡,
能“擺平”體現一個人的能力大小,
顯示一個人社會關係的實力,
也正是這樣一種心態,
促使了出事之後的擺平心態。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法制建設、民主建設的進步,
這種“擺平”心理也漸漸在失去市場,
特別是資訊時代的到來,
擺平的不應該再是擺關係,
而應該是擺平心態,
通過正當管道正常解決。
“偷雞不成蝕把米”,
但願出事後別再做這樣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