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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常談」大學“包辦”新生銀行卡,到底是便利還是違規?

《金卡生活》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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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眼, 距離緊張的高考已經過去了2個月, 不少大學新生都收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

滿心歡喜地憧憬著新學期的到來。 據《新京報》報導, 有不少細心的同學發現隨同著大學錄取通知書一起郵寄來的還有學校辦理的銀行卡。 這看似是學校為了方便學生繳費的舉動, 卻引起了諸多家長的質疑, 認為這是學校侵犯學生的個人隱私、強制其消費。

01

為何錄取通知書內夾寄卡片現象屢見不鮮?

著名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 大學把學生的身份資訊給銀行, 銀行根據學生的身份資訊為其辦卡。 對於校方來說, 學生資訊是學校和銀行進行業務合作的資源, 而對於銀行來說, 批量為大學新生辦卡, 可以獲得大量的用戶。

目前有部分大學, 利用大學錄取通知書, 開發“商機”, 這些行為已明顯侵犯學生的權利,

為新生帶來極其糟糕的第一印象。

眾所周知, 學生與銀行建立相關服務合同是需要經過學生本人同意的。 學生可以自行決定辦銀行卡, 學校直接包辦學生的銀行卡有越俎代庖之嫌, 同時也違背了個人資訊保護原則。

02

未經學生許可, 學校涉嫌侵犯學生權益

依據《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 商業銀行與客戶的業務往來, 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據《個人存款帳戶實名制規定》第六條規定:個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帳戶時, 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 使用實名。 代理他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帳戶的, 代理人應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第七條規定: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帳戶的,

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 進行核對, 並登記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號碼。 代理他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帳戶的, 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進行核對, 並登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號碼。 不出示本人身份證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證件上的姓名的, 金融機構不得為其開立個人存款帳戶。

03

銀行的批量開卡操作是否合規?

“其實學校和銀行完成可以把這件事通過合法的方式完成。 比如學校僅提供姓名而不提供身份證, 身份資訊需要學生在選擇使用銀行卡的時候, 通過在啟動過程中輸入身份證號碼的方式(以及其它條件)來完成一個符合規範的開卡過程”,

上海茂泰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諸東華。

目前有許多大學雖然在通知書裡面放置銀行的借記卡, 但是錄取通知書裡並沒有指明要求他通過該卡繳納學雜費, 同時卡片也尚未啟動, 並且在錄取通知書內提醒學生稱在首次使用借記IC卡前, 必須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到任一網點進行:修改補全行動電話;啟動;存入至少1元等。

不過, 律師陳亮也提醒, 如果一旦造成學生個人資訊洩露或者其他財產損失, 學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銀行在髮卡時審核不嚴, 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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