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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狀告馮小剛的官司備受矚目, 潘金蓮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1000元。 面對外界的炒作質疑, 潘金蓮的弟弟潘新發說, 他們起訴馮小剛是想為“潘金蓮”正名。
幾百年來, 潘金蓮就成了“蕩婦”、“惡毒女人”的代名詞。 其實, 有個女人差一點就取代潘金蓮成為這些詞的代表人物。 她是誰?
說到這個人不得不說起宋江。 宋江江湖人稱“及時雨”、“孝義黑三郎”。 當初, 他見閻惜姣兩母子孤苦無依, 無錢下葬死了的父親。 於是, 宋江出錢安葬逝者, 又給了十兩銀子供其母子生活。 閻惜姣母親感其恩,
可是, 宋江不近女色, 這讓閻惜姣很是煎熬, 於是勾搭文書張文遠成奸!這張文遠初到鄆城時也受到宋江的接濟, 可是這個白眼狼卻勾搭宋江的女人!
姦情被發現後, 閻惜姣手握宋江和晁蓋等人來往的證據, 要求房屋和一切東西都要留給自己, 宋江答應了。 可是這個貪心的女人在知道晁蓋送了宋江許多黃金時, 竟然要求宋江把黃金也留下來。
宋江本是不愛財的君子, 晁蓋宋的黃金他只收下一根。 這閻惜姣哪裡肯信, 於是揚言舉報宋江, 害其身敗名裂!宋江被逼無奈, 殺了閻惜姣!
那麼, 潘金蓮為什麼會遺臭萬年, 而閻惜姣卻能“逍遙法外”呢?原因很簡單, 閻惜姣害夫不成, 反而被殺,
試想, 假如閻惜姣舉報宋江成功, 那麼歷史的“潘金蓮”就不會是潘金蓮了, 就會變成閻惜姣!還會加一層忘恩負義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