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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書前腳從紀委出來後腳公然索賄 多次索賄克扣工程款終獲刑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人民檢察院對外通報一起村官索賄、受賄案。 靈武市郝家橋鎮某村村支部書記兼村主任馬國慶,因牽扯一起行賄案,前腳剛被紀委約談,後腳便公然索賄。

2013年10月29日,郝家橋鎮第九屆村民委員會上,初中學歷的馬國慶當選郝家橋鎮某村村支部書記。 作為一名黨員,當上村支書,就應帶著村民共同致富,而他卻想方設法不斷“充實”自己的荷包,多次索賄、克扣工程款,最終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2015年,靈武市發改局原局長杜正華因受賄罪落馬,牽扯出系列串案。 在2011年至2014年的4年時間裡,杜正華先後任職靈武市多部門“一把手”職務,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發包過程中為11人牟取不當利益,非法索要收受財物價值208萬餘元。

這11人裡,便有馬國慶。

2012年,馬國慶承建靈武市郝家橋某村二期安居工程,此工程是自建自銷,政府沒有下發相應的附屬設備配套資金,馬國慶為節省投資成本,便找到時任靈武市郝家橋鎮黨委書記杜正華幫忙協調政策支持。 杜正華允諾幫忙,馬國慶為表示感謝,便向杜正華行賄3萬元。

2015年5月8日,靈武市檢察院反貪局在調查杜正華受賄案中,掌握到馬國慶行賄線索,便對馬國某進行訊問取證,馬國慶全部交代,因行賄數額未達到立案標準,靈武市檢察院未予立案。

同年,因同村馬某承攬胡家堡村綜合環境整治工程,馬國慶作為村支書,便以經濟拮据為由向馬某索要5萬元好處費。

5月18日,也就是馬國慶剛從檢察院接受完訊問10天后,馬某收到了15萬元工程款,馬國慶便親自開車帶馬某到信用社,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獲得5萬元好處費。

2015年10月,馬某承攬了某村文化廣場建設項目。 馬國慶在得知此事後,再次向馬某索要好處費,馬某以工程還未開始推脫。 不久,郝家橋鎮通過支票向馬某支付兩筆工程款,一筆32萬元,一筆15萬元,兩筆款項由馬國慶經手支付,馬國慶便以好處費的名義,將15萬元支票扣留。

2015年年底,馬國慶本想將15萬元裝進自己腰包,不料馬某逢人便說自己給了馬國慶好處,還威脅要去告馬國慶。

因擔心事情敗露,馬國慶便在15萬元支票快到期前,托人將支票送還馬某。 同時,馬國慶使用馬某送的5萬元“好處費”替馬某支付了4萬元材料費。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6年年底,馬某向多個部門反映馬國慶索賄的情況。 2017年1月,靈武市檢察院反貪局對馬國慶涉嫌受賄進行立案偵查。 3月,靈武市檢察院對馬國慶提起公訴。

雖然受賄數額小,但因索賄性質惡劣,5月,靈武市人民法院數罪並罰,判處馬國慶有期徒刑1年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來源:法制日報 記者: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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