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古代如犯下此罪必處極刑,乾隆想赦免也不敢,現在只罰幾年牢

在中國古代的時候, 皇帝的權利可謂是至高無上, 作為國家最大的主人, 皇帝如果想饒誰的死罪只是一句話的事情, 凡事都有例外, 在中國的乾隆時期, 有一種罪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黎民百姓, 只是是犯了這種罪, 皇帝也不能用權利去赦免, 那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罪, 讓乾隆爺對此也感到為難呢?

這種罪就是現在非常流行的“拐賣兒童婦女罪”, 在中國古代時期對人口的進行了嚴厲的控制, 特別是對人口的變遷方面, 這是基於以下兩種原因, 首先是中國地大物博、人口稀少, 所以人是最寶貴的資源,

一方水土需要一方人去耕作, 這樣才能保證國家的稅糧徵收, 第二個原因是因為中國古代史君主集權的專制國家, 國家戶籍人口登記極為嚴苛, 很害怕強烈的人口流動造成了聚眾造反, 就跟梁山起義一樣。 因此古代對於人口買賣的案件判罰極為嚴厲。

歷史上對於拐賣兒童婦女罪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處罰形式, 從出土的西漢年間的《盜律》, 只要有略人的行為, 一般都會處以“磔刑”(將犯人處死後並肢解屍體), 如果誰能夠告發有略人的行為, 政府甚至獎勵黃金十兩, 自秦漢以後, 買賣人口罪一般都是死刑, 但是在具體細節上有有所不同, 如果被賣的心裡是願意的, 可以從輕處罰, 如果不願意直接判處死刑;如果買賣的人口年齡不滿十歲,

無論是否自願一律判處死刑。

因此到了乾隆年間的時候, 乾隆皇帝有好善之心, 想對買賣人口罪的刑法有所寬鬆, 但是遭到了大臣的一致反對, 後來乾隆爺也是不了了之了。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