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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2017年全省第二季度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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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第二季度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一、酒泉敦煌“5·28”事故

事故經過。 2017年5月28日12時55分許, 酒泉市肅州區三墩鎮駕駛人楊XX駕駛甘F029XX號“江鈴”牌輕型普通貨車, 由西向東行駛至省道314線66KM+300M處(敦煌市境內)時, 與新疆昌吉市駕駛人陳X駕駛的新BCS3XX號“豐田”牌小型轎車發生碰撞, 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原因。 楊XX駕駛貨運車輛在道路上以超過72km/h的速度行駛、未靠右側通行且採取措施不當, 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

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 應保持安全車速。 ”之規定。

陳X駕駛機動車輛以超過92km/h的速度行駛, 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 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 應保持安全車速。 ”之規定。

事故教訓。 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 切莫超速、占道行駛。

車輛行駛速度越快, 駕駛人的視角越小, 反應時間越短, 制動距離越長, 遇有突發情況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切記“超速行駛是導致交通事故的第一殺手”!

二、酒泉瓜州“6·1”事故

事故經過。 2017年6月1日0時10分許,

敦煌市沙洲鎮駕駛人趙XX駕駛甘FM28XX號“哈弗”牌小型轎車, 由瓜州縣柳園駛往敦煌市方向, 行駛至國道215線51KM+400M處(瓜州縣境內)時, 與新疆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駕駛人劉XX駕駛的新LT43XX號“大眾”牌計程車發生碰撞, 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原因。 趙XX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以超過88km/h的速度行駛、會車時車輛駛入左道,

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 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 應保持安全車速。 ”之規定。

事故教訓。 駕車出行, 請合理安排好休息時間, 保證充足睡眠, 儘量不要夜間駕車, 切勿疲勞駕駛。 夜間駕駛會車時, 請減速慢行, 切勿占道強行, 正確使用燈光, 避免造成對向來車眩目引發事故。 請謹記:“安全細節雖小, 忽視易釀大禍!”

三、蘭州城關“6·12”事故

事故經過。 2017年6月12日19時4分許, 蘭州市西固區福利西路駕駛人王XX駕駛中國石油蘭州石油化工公司的甘A316XX號大型普通客車, 由東向西行駛至蘭州市城關區東崗西路盤旋路東口時, 駛入人行道,沖向公交月臺,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事故原因。王XX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忽視行車安全,未按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未集中精力規範駕駛車輛,遇險時未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致使車輛失控駛入人行道,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之規定。

事故教訓。城市駕駛,開車別太快,堵車心不煩;行車要禮讓,處處多觀察;遇行人通過時,要耐心等待。切記:“麻痹釀事故,生死一瞬間,謹慎才能保平安!”

四、天水秦安“6·18”事故

事故經過。2017年6月18日10時16分許,張家川縣駕駛人肖XX駕駛甘ER13XX號“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車,由東向西行駛至省道304線190KM+360M處(秦安縣境內)時,與天水市秦州區駕駛人羅XX駕駛的甘肅天嘉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第二客運公司所屬的甘E176XX號“金龍”牌大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

事故原因。肖XX駕駛機動車行駛中駛入左道,以超過75.6km/h的速度行駛,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之規定。

事故教訓。欲速則不達,平安才能回家!超速行駛是導致交通事故的第一殺手,請合理安排假期行程,切勿超速、逆向搶行!

五、永昌縣“6·20”事故

事故經過。2017年6月20日5時20分許,武威市民勤縣駕駛人周XX駕駛蒙M208XX號“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甘C12XX掛“勁越”牌重型罐式半掛車,由東向西行駛至金武公路49KM+50M處(永昌縣境內)時,與相對方向由永昌縣水源鎮人陳XX無證駕駛甘HG95XX號“長安”牌小型麵包車(核載8人,實載11人)發生碰撞,造成甘HG95XX號車內4人死亡,7人受傷。

事故原因。陳XX無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以超過81.7km/h的速度且超載行駛,駛入左道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之規定。

周XX駕駛機動車上道路,以超過72.3km/h的速度行駛,是導致事故的次要原因。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之規定。

事故教訓。駕車不能任性,生命只有一次,無證駕駛害人害己。沒有取得駕駛證的人駕車,一有意外,就會驚慌失措,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張掖公安交警

微信號:zyj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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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入人行道,沖向公交月臺,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事故原因。王XX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忽視行車安全,未按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未集中精力規範駕駛車輛,遇險時未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致使車輛失控駛入人行道,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之規定。

事故教訓。城市駕駛,開車別太快,堵車心不煩;行車要禮讓,處處多觀察;遇行人通過時,要耐心等待。切記:“麻痹釀事故,生死一瞬間,謹慎才能保平安!”

四、天水秦安“6·18”事故

事故經過。2017年6月18日10時16分許,張家川縣駕駛人肖XX駕駛甘ER13XX號“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車,由東向西行駛至省道304線190KM+360M處(秦安縣境內)時,與天水市秦州區駕駛人羅XX駕駛的甘肅天嘉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第二客運公司所屬的甘E176XX號“金龍”牌大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

事故原因。肖XX駕駛機動車行駛中駛入左道,以超過75.6km/h的速度行駛,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之規定。

事故教訓。欲速則不達,平安才能回家!超速行駛是導致交通事故的第一殺手,請合理安排假期行程,切勿超速、逆向搶行!

五、永昌縣“6·20”事故

事故經過。2017年6月20日5時20分許,武威市民勤縣駕駛人周XX駕駛蒙M208XX號“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甘C12XX掛“勁越”牌重型罐式半掛車,由東向西行駛至金武公路49KM+50M處(永昌縣境內)時,與相對方向由永昌縣水源鎮人陳XX無證駕駛甘HG95XX號“長安”牌小型麵包車(核載8人,實載11人)發生碰撞,造成甘HG95XX號車內4人死亡,7人受傷。

事故原因。陳XX無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以超過81.7km/h的速度且超載行駛,駛入左道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之規定。

周XX駕駛機動車上道路,以超過72.3km/h的速度行駛,是導致事故的次要原因。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之規定。

事故教訓。駕車不能任性,生命只有一次,無證駕駛害人害己。沒有取得駕駛證的人駕車,一有意外,就會驚慌失措,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張掖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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