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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梁啟超做證婚人“祝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


上世紀二十年代的京城, 有兩位風華絕代的名媛——林徽因和陸小曼, 她們美貌動人, 才華出眾。 不僅如此, 她們都與當時的著名詩人徐志摩有過浪漫的愛情。 而林與徐的愛情, 終成鏡中花;陸小曼與徐志摩的愛情雖歷盡千辛萬苦, 終是步入婚姻殿堂。

徐志摩和陸小曼兩人結合時, 當時都是二婚。

徐志摩前妻是張幼儀, 兩人是舊式婚姻, 雖然張幼儀大氣端莊, 但是小腳, 並不被徐志摩所喜, 甚至討厭, 所以, 剛結婚他就宣稱“我要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的男子”, 後來果然把張幼儀拋棄了。

至於陸小曼, 最先嫁給了王賡。

王賡少年得志, 畢業於清華大學, 赴美國留學, 到西點軍校攻讀軍事, 與美國名將艾森豪是同學。 結婚第三年, 王賡被任命哈爾濱警察局局長, 王賡要小曼隨同前往, 住了一段時間。 陸小曼住不習慣, 不多時, 與王賡兩地分居, 在感情上更加淡漠了

由於王賡專注于工作, 陸小曼想去玩時, 他就說:“我沒空, 叫志摩陪你玩吧。 ””就這樣, 徐志摩與陸小曼在王賡首肯的大好形勢下一起玩耍。 朝夕相處, 日久生情。 尤其王賡調任哈爾濱警察局長後, 徐志摩與小曼接觸機會更多, 使他們感情越陷越深。

不久, 陸小曼和王賡又發生了一次大的爭執。 陸小曼在眾人面前, 受到王賡的辱駡, 聲稱今後再不回王家, 最終1925年與王賡離婚。

1926年陸小曼與徐志摩結婚。

可是徐志摩的父親卻出了難題, 他雖然勉強答應陸小曼與徐志摩的婚事, 但提出了三個條件:一、結婚費用自理, 家庭概不負擔;二、婚禮必須由胡適做介紹人, 梁啟超證婚, 否則不予承認;三、結婚後必須南歸, 安分守己過日子。 這三條徐志摩都答應了。

1926年8月14日農曆七月初七, 是牛郎織女相會的日子, 陸小曼與徐志摩在北海董事會舉行訂婚儀式。

有趣的是, 老夫子梁啟超這人也很有個性, 不清不願當了證婚人, 卻在大庭廣眾之下痛駡, 道:“徐志摩, 你這個人性情浮躁, 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 你這個人用情不專, 以致離婚再娶……祝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

事後梁啟超寫信給他的女兒梁令嫻, 說:“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的事,

就是去替徐志摩證婚。 他的新婦是王賡的夫人。 與志摩愛上才和王賡離婚, 實在是不道德之極。 志摩找到這樣一個人做伴侶, 怕將來痛苦會接踵而來。 所以不惜聲色俱厲地予以當頭棒喝, 盼能有所覺悟, 免得將來把志摩弄死。 ”

1926年10月, 陸小曼與徐志摩離京, 開始了他們甜蜜的日子。 然而, 果然不出梁啟超所料, 幸福總是短暫的, 痛苦卻來得很快, 婚後兩人性格差異逐漸顯露出來。 陸小曼婚後全沒了當初戀愛時的激情, 似乎不再是一個有靈性的女人。 她每天過午才起床, 下午作畫、寫信、會客, 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聽戲。

徐志摩常常婉轉地勸告陸小曼, 但效果不大。 後來, 徐父出對陸小曼極度不滿, 在經濟上與他們夫婦一刀兩斷。

徐志摩不得不同時在光華、東吳、大夏三所大學講課, 課餘還趕寫詩文, 以賺取稿費, 即便如此, 仍不夠陸小曼揮霍。 而陸小曼在舞場霓虹裡, 把時光輕輕送走了。

1930年秋, 徐志摩應胡適之邀, 任北京大學教授, 兼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教授。 徐志摩自己北上的同時, 極力要求陸小曼也隨他北上, 幻想著兩人到北京去開闢一個新天地。

1931年11月19日, 徐志摩為了趕上林徽因當晚關於中國古代建築的講演, 搭乘一架郵政機飛往北京。 登機前, 他給陸小曼發一封短信:“徐州有大霧, 頭痛不想走了, 準備返滬。 ”但最終他還是走了。 因大霧影響, 飛機在濟南党家莊附近觸山爆炸, 徐志摩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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