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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懷寧:“全副武裝”進考場 組織駕考考生作弊觸刑法

近日, 安慶市懷寧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組織駕考作弊案件。 被告利用無線電專業設備, 裡應外合組織駕考考生作弊。

2015年的一天, 宿松人車某從懷寧某駕校員工劉某那裡, 得知當日有科目一考試, 隨即開車來到懷甯縣車管所考試中心, 劉某幫他找到一名考生, 談妥費用後, 車某在考生身上裝上攝像頭、耳機接收器等作弊器材, 通過喊話器將答案傳送給考生。

考試進行不久, 車某被考試中心民警當場抓獲。 案發後, 劉某主動投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 車某、劉某系初犯。

(被告車某同期聲)當時也不知道這個事情是犯罪,

對法律的無知。

(主審法官孫偉同期聲)你這是作弊你知道不知道?

(被告車某同期聲)知道, 我之前也問過她, 這個不犯法嗎?她(劉某)說, 這個不犯法。

庭審現場, 控辯雙方就量刑情節進行了辯論。

庭審認為, 兩被告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 依據刑法第284條有關規定, 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 此案當庭未做宣判。

(懷甯縣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孫偉同期聲)這起案件是我縣首例, 因考試作弊犯罪, 被判處刑罰的, 他違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則, 損壞了其他考生的合法權益和國家考試制度。

安慶廣播電視臺特約記者包俊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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