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貨拉拉”涉嫌違法 公司負責人被約談限三日內整改

近日, 成都交警四分局接連擋獲貼有“貨拉拉”標誌的麵包貨車, 這些車輛不僅隨意張貼影響行車安全的“貨拉拉”標誌廣告語,

竟還有不少車輛壓根兒就不是營運車輛。 針對“貨拉拉”的種種亂象, 今天下午, 成都交警四分局、青羊區市場和品質監督局執法大隊、青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青羊區建交局交通執法大隊、青羊區科學技術和經濟與資訊化局聯合約談貨拉拉公司成都分公司負責人, 並責令其在三日內整改, 否則將面臨嚴重處罰。

這些被擋獲的“貨拉拉”除了在後擋風玻璃、車身兩側貼“貨拉拉”標語, 還將原來核載為7人的非營運小型麵包車後排座椅全部拆除, 用於拉貨。 駕駛員聲稱, 他們均在貨拉拉APP上註冊, 審核通過後便可以在平臺搶單, 對於遮擋視線的標語, 司機們表示平臺會為其報銷因張貼廣告所產生的罰款。 那麼平臺在審核時是如何通過這些非營運車?報銷罰款難道是助長違法嗎?

下午5點在交警四分局見到了被約談的貨拉拉公司成都分公司負責人曾嶼, 貨拉拉是一款貨運APP, 於2015年年底進入成都。 司機通過APP進行註冊, 通過審核後便可上線接單, 而接單模式則是由平臺發出訂單後,

駕駛員自行判斷是否搶單、搶哪一單。 同時, 曾嶼也承認, 在這些註冊的車輛裡不乏非營運車輛。 “我承認我們的APP確實存在弊端, 讓申請者有空子可鑽, 加之我們的後臺漏洞, 以至於我們在審核車輛時出現了很大的疏漏”。 曾嶼表示, 上個月已接到了大區的通知, 讓所有公司必須對車輛進行資格審查, 要求所有貨運車必須是電動貨運車, 此外也要求所有註冊車輛必須是營運車。 “目前系統內殘存幾百輛非營運車, 我們接下來準備通過人工核查所有資料, 爭取在本月內清理掉所有非營運車輛”。

對於助長違反道法張貼廣告語一說, 曾嶼則表示意識到了錯誤, 接下來將會配合進行整改。

貨拉拉公司所屬車輛不僅涉嫌多條交通違法、非法營運, 在安全生產管理、企業管理方面都存在違法問題。 相關職能部門目前已責令貨拉拉成都分公司在三日內對相關違法進行整改, 各職能部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執法。

交通違法:

1、依據《道法》第90條, 《實施條例》第65條第10項,

客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處罰50元。 2、依據124號令第57條, 擅自改變機動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相關技術資料的, 處罰500元。 3、依據《道法》第90條, 《實施辦法》第65條第4項, 124號令第56條第1款第2項, 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處罰200元。 對粘貼的“貨拉拉”廣告語, 現場要求駕駛員進行清除, 拉運的貨物由其他車輛進行轉運。

安全管理條例:

貨拉拉成都分公司被要求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畫;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人;督促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預案;對於不按照安全部門所提要求整改, 將予以5萬元罰款、甚至停產停業。

企業違法行為:

根據執法人員在貨拉拉公司所查詢的工商登記資格、建檔情況,以及經營者在審查方面的開展情況都存在違法行為。因此相關職能部門勒令其進行整改,3日內不能完成將予以3萬元罰款。

將予以5萬元罰款、甚至停產停業。

企業違法行為:

根據執法人員在貨拉拉公司所查詢的工商登記資格、建檔情況,以及經營者在審查方面的開展情況都存在違法行為。因此相關職能部門勒令其進行整改,3日內不能完成將予以3萬元罰款。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