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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元朝時期漢人要摔死第一胎,這是亡國奴的悲哀

西元1279年3月19日, 崖山海戰失敗的陸秀夫背著剛滿八歲的小皇帝趙昺跳海而死, 南宋王朝就此覆滅, 中國迎來了一個新的朝代——元朝。

在封建制度裡, 貴族處於最高統治者的地位。 由於蒙古是一個橫跨亞歐大陸的強大帝國, 裡面包含著很多民族的貴族階層, 為了維護蒙古貴族的特權, 蒙古採取了“等級制度”, 將統治下的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 二等色目人, 三等漢人(北方及漢人及高麗等少數民族), 四等南人。 同時法律規定:禁止漢人、南人收藏兵器、練習武藝、甚至集場買賣。 法律規定殺人者死, 但蒙古人因爭鬥和乘醉毆殺漢人, 不須償命, 只罰出征, 征燒埋銀。 蒙古人、色目人毆打漢人、南人, 漢人、南人不得還報等等不平等的法律。

不過他們把南宋占了下來, 並沒有消停, 仍繼續對外擴張, 將佔領地區的人們賞賜、分封給佔領者剝削。 在中國的南方, 元朝統治者不用勞動, 享受著其所轄人們進獻的食物、錢財, 好吃懶做。 這還不算, 並規定漢人娶媳婦後, 必須將媳婦先送到自己這, 由蒙古人先替你驅災降魔(在古代歐洲等地方人將女人第一次的落紅視為不祥之物, 並宣揚只有權利地位的人才能抵抗這種不祥力量),

然後才能與新郎同房。

這種風氣一出, 很多其他有權有勢的民族貴族紛紛跟風, 但在高壓的統治下, 人們是敢怒不敢言。 但為了保證自己的血統, 很多人都會把媳婦生的第一個孩子摔死, 第二個孩子用來傳宗接代。 對統治者的這種做法也是深惡痛絕。

但作為亡國奴的他們, 只能仍人宰割, 憋著一口氣。 不過漢人老百姓是善良的, 也是逆來順受的。 作為亡國奴, 面對如此不平等的制度, 他們雖受到種種痛苦, 但只要有飯吃, 還會苟延殘喘, 不會反抗。 但在元末時, 由於統治者的腐敗, 老百姓沒飯吃了,

最終引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 建立了大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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