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 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了《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發展中心副研究員李燕霞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指導意見》出臺意義重大, 是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綱領性檔, 是汽車租賃行業發展的頂層設計。
李燕霞說, 《指導意見》填補了國家層面汽車租賃管理制度空白。 目前, 國家層面除了《汽車租賃服務規範》GB/T29911-2013外, 尚缺乏汽車租賃的專門法律法規。 從地方立法來看, 僅有北京、上海、重慶、山西、四川、西安、昆明、大連等部分省市制定了汽車租賃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
李燕霞說, 《指導意見》明確了小微型客車租賃的發展規範。 從車型上看, 國內汽車租賃市場的運營車輛有小微型客車以及中輕型客車、貨車, 但中輕型客車、貨車的數量在整個汽車租賃市場中所占比例很低,
《指導意見》將適用範圍由汽車租賃業調整為小微型客車租賃, 並從規範租賃車輛管理、完善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加強日常經營管理、推動規模化、網路化、品牌化發展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為小微型客車租賃發展提供了頂層設計, 這與當前汽車租賃市場的發展是相適應的, 體現了很強的針對性和問題導向, 有利於解決當前發展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更好更快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李燕霞說, 《指導意見》將維護公共安全放到突出地位。
“《指導意見》還強調了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體系中的發展定位。 ”李燕霞說, 分時租賃屬於城市機動化出行領域,
李燕霞說, 分時租賃作為小微型客車租賃的創新服務方式, 主要為社會公眾個性化出行、商務活動、公務活動和旅遊休閒等需求提供服務。 地鐵、公共汽車、計程車、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體系中各自角色不同, 功能不同, 因此, 發展定位也應當有所不同。
對此, 《指導意見》提出要“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 綜合考慮城市經濟發展、交通出行結構、汽車保有量、停車資源等實際, 研究建立與公眾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資源、停車資源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 使其與城市公共交通、計程車等出行方式協調發展。 ”
在加強日常經營管理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 鼓勵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利用衛星定位裝置、地理資訊系統等遠端監控技術和車聯網、“電子圍欄”等智慧技術, 強化對租賃車輛安全的管控力度。 在規範租賃合同管理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應當與承租人簽訂車輛租賃合同,載明承租人和駕駛人相關資訊,明確經營者和承租人權利義務。在提升服務方面,《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利用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APP)開展車輛預訂、取還車和電子支付等服務。並對個人資訊安全保護作了要求。以上規定更加突出了企業的主體責任。
李燕霞介紹,目前我國分時租賃企業40餘家,車輛總數超過4萬輛,其中規模最大的EVCARD擁有車輛近4000輛。從車輛類型看,90%以上為新能源車輛,並且以每年超過20%的速度遞增。
有研究報告表明,2006-2014年間,全球汽車分時租賃會員由30多萬增加近500萬,車輛由1萬多輛台增加到9萬多輛,主要車型也由燃油車轉向新能源車輛,其中歐洲和北美地區分時租賃發展最為迅速,這也與各國在停車位、充電樁建設等方面出臺相關優惠措施密切相關。
德國是汽車分時租賃發展的領導者,根據德國分時租賃委員會(BCS)發佈的行業報告,截至2015年末,德國分時租賃車輛超過1.6萬輛,覆蓋城市500多個,註冊用戶120多萬,包括自由停靠類客戶和網站停靠類客戶。
李燕霞介紹,近年來,我國各地對於汽車分時租賃出臺了多項扶持政策:
在車輛購置及上牌方面,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城市實行“小客車限購限行”,但都對新能源車輛留有單獨空間,如2016年北京全市新增2000輛純電動小客車,全部用於分時租賃。“十三五”期間,上海市明確每年用於分時租賃新增純電動車輛指標不少於4000輛。
在租賃網站規劃與建設方面,上海市出臺《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底分時租賃服務網點超過6000個,支援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國有企事業單位、高架橋孔、道路停車場及機場、鐵路等對外大型交通樞紐和P+R停車場,免費提供一定數量停車位,用於分時租賃企業建設服務網點。
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上海市提出到2020年底,建設充電樁超過30000個,在具備條件的高架橋孔優先用於充電設施新、改建,每處配置一定比例帶樁停車泊位,為分時租賃新能源汽車提供充電服務。
在車輛停靠方面,上海市在具備條件的道路停車場劃設專門區域,為分時租賃車輛提供充電及停放服務。Car2go與重慶市政府簽訂合作協定,每年給政府繳納一筆固定停車費用,其車輛即可在重慶市合法劃設的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極大便利了使用者,促進了Car2go在重慶市的快速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應當與承租人簽訂車輛租賃合同,載明承租人和駕駛人相關資訊,明確經營者和承租人權利義務。在提升服務方面,《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利用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APP)開展車輛預訂、取還車和電子支付等服務。並對個人資訊安全保護作了要求。以上規定更加突出了企業的主體責任。李燕霞介紹,目前我國分時租賃企業40餘家,車輛總數超過4萬輛,其中規模最大的EVCARD擁有車輛近4000輛。從車輛類型看,90%以上為新能源車輛,並且以每年超過20%的速度遞增。
有研究報告表明,2006-2014年間,全球汽車分時租賃會員由30多萬增加近500萬,車輛由1萬多輛台增加到9萬多輛,主要車型也由燃油車轉向新能源車輛,其中歐洲和北美地區分時租賃發展最為迅速,這也與各國在停車位、充電樁建設等方面出臺相關優惠措施密切相關。
德國是汽車分時租賃發展的領導者,根據德國分時租賃委員會(BCS)發佈的行業報告,截至2015年末,德國分時租賃車輛超過1.6萬輛,覆蓋城市500多個,註冊用戶120多萬,包括自由停靠類客戶和網站停靠類客戶。
李燕霞介紹,近年來,我國各地對於汽車分時租賃出臺了多項扶持政策:
在車輛購置及上牌方面,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城市實行“小客車限購限行”,但都對新能源車輛留有單獨空間,如2016年北京全市新增2000輛純電動小客車,全部用於分時租賃。“十三五”期間,上海市明確每年用於分時租賃新增純電動車輛指標不少於4000輛。
在租賃網站規劃與建設方面,上海市出臺《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底分時租賃服務網點超過6000個,支援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國有企事業單位、高架橋孔、道路停車場及機場、鐵路等對外大型交通樞紐和P+R停車場,免費提供一定數量停車位,用於分時租賃企業建設服務網點。
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上海市提出到2020年底,建設充電樁超過30000個,在具備條件的高架橋孔優先用於充電設施新、改建,每處配置一定比例帶樁停車泊位,為分時租賃新能源汽車提供充電服務。
在車輛停靠方面,上海市在具備條件的道路停車場劃設專門區域,為分時租賃車輛提供充電及停放服務。Car2go與重慶市政府簽訂合作協定,每年給政府繳納一筆固定停車費用,其車輛即可在重慶市合法劃設的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極大便利了使用者,促進了Car2go在重慶市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