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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上媳婦拿出婆婆給的彩禮卡,當著客人的面宣佈:婚禮取消

我和女友戀愛已經三年了, 準備結婚。 她家是市裡面的, 她爸媽做著一點小生意, 我家是縣城裡的, 父母就是普通的上班人員。

商量結婚的時候, 岳母知道我家條件比她們家差一些, 所以就說不要彩禮了, 讓我爸媽為我們準備一套房子就好了。 但是我媽說我爸之前因為生病花了不少的錢, 現在沒什麼錢, 買不起房子。

我也和我女友商量說我媽能不能先租房子住, 等以後我們自己掙了錢再買房子, 她也同意了。 但是她媽媽不同意, 說是結婚怎麼能沒有新房?這樣像話麼?

後來岳母說, 她們家陪嫁一套房子, 裝修錢就讓我家出, 我媽很高興的答應了。 我媽說是連彩禮帶裝修會給媳婦16萬, 然後兩家就這麼說定了。

我們是先領結婚證, 領完結婚證當天我媽就說讓我們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的名字, 女友不同意, 和我鬧, 說我跟她不是真心, 對她還有防備之心。

後來在我媽的說服下, 她同意了。 過後岳母知道了這件事, 堅決不同意, 說是她們家出的錢, 不能加其他人的名字。

結婚之前我媽給了媳婦一張卡, 說上面有已經有16萬, 是他們這輩子的全部積蓄, 讓媳婦存好。 媳婦拿了我媽給的銀行卡之後, , 她覺得心裡就有些的愧疚,

說我們結婚就讓她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了, 有些於心不忍。

然後我和老婆商量, 要不要留下10萬裝修錢, 把剩餘的6萬還給我媽, 她同意了。 為了給我媽一個驚喜, 她就選結婚的前一天去銀行取錢了。

在第二天的婚禮上, 老婆拿出我媽給的彩禮卡,

當著所有客人的面宣佈:婚禮取消。 我給女友打電話問她是怎麼回事, 她說:卡上只有5萬, 我沒有取, 我拿著卡回我自己家了。

因為我媽的伎倆, 我的婚禮也就此結束。 原來我媽是想讓女友把裝修費也給付了。 第二天, 她和我去把證給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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