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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學民:不應讓賢者長期蒙羞

--兼致《曾國藩》小說作者唐浩明和讀者

本文作者衡陽湖湘文化研究所特約研究員楊學民

楊健是一位從衡陽走出去的前清大吏, 身歷三朝, 在官場馳騁三十六年, 先後在多省任布政使和巡撫職, 一生“公正廉明, 清德著聞”;“所到之處政聲顯然”。

在他薨後一個多世紀, 一部名叫《曾國藩》的文學小說, 作者杜撰出曾國藩與彭玉麟的一段私議對話, 借曾國藩之口誣稱:“道光帝因楊健在湖北巡撫任上貪污受賄, 官聲惡劣而嚴斥不允”, 對楊健強加了“貪官”的汙名。 並為一些人以訛傳訛, 延續至今。 現將其前因後果做個說明。

為尋真相, 我查閱了近30份國內外記述楊健的正史和野史資料, 並未找到任何楊健為“貪”的記錄。 反而是他清廉剛正, 親民為政的事蹟讓我感動。 經向中科院清史專家求證, 他們都肯定楊健是一位頗有建樹的能官廉吏。 於是我才給小說作者寫信質詢。

2011年3月2日下午, 我接到《曾國藩》小說作者唐浩明本人從長沙打來的電話;他在電話中首先否認他持有任何楊健為“貪”的證據和資料, 並承認他寫此書時對楊健所知不多, 只是為了在書中突出曾國藩替湘軍籌款不惜一切的性格需要, 才借用史載楊健被降三級休致、曾國藩為楊健奏“請入鄉賢”遭皇帝貶斥降職等二件事, 再加上其個人的二點“聯想”, 把楊健臆斷成了“貪官”寫進書裡。

其聯想一:當年楊健的長孫楊江曾為曾國藩組建“湘軍”捐了二萬兩現銀。 作者想, 當時能捐兩萬銀者, 家裡肯定有二十萬以上的家財, 那麼, 楊江的錢是否為其爺爺楊健所留?

聯想二:他曾陪同其從臺灣回來的生母和表姐在衡陽故地重遊, 聽她們講過楊家花園的規模和氣派。 他想:楊健能建這麼大的私家園林, 錢從何來, 會不會也有“貪污”之嫌?

唐先生在電話中再三申明:《曾國藩》只是一部小說, 而非記實型傳記。 文學小說裡的成分, 絕不形成任何觀點, 更不應被人別有用心地當作論據。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正是這部靠“聯想”虛構的文學小說, 曾國藩與彭玉麟私議楊健的那段對話, 居然愚弄了一幫不學無術的衡陽文人政客,

並被他們惡意地借作誹謗忠良的理由。

於是, 衡陽文壇有人封殺對楊健的報導;楊健的墳墓也在光天化日下被毀挖, 取走其全部陪葬品後將棺內屍骨棄于荒野;存世二百年的楊健故宅被莫名其妙地“指鹿為馬”, 成了他孫輩的彭玉麟“書房”;楊健孫子楊江的故居也被改了名稱。

唐浩明不會知道, 他的“聯想”, 確確實實在衡陽傷害了一位賢者的一世英名, 也讓楊健及其後人都蒙受了太多的不白之冤。

對於他的“聯想”, 我就事論事略做說明, 以澄清謬誤。

1.楊健不是貪官, 而是是一位樂捐好施的裸官:

楊健在一篇悼其亡弟的文中寫到:“國朝最官京師時, 賴歲寄三百金供薪水, 然後得行其志夫, 清風亮節, 我誠無當於果敏而所耗。

亡弟賈橐中金, 歲亦以數百計。 ”。

作為家中長子, 他的薪俸加上“廉銀”, 本可以寄錢養母綽綽有餘;其母卻命其弟“歲措數百金寄兄”, 以助他“清風亮節, 行其志夫”。 楊健還“未嘗自用其私”, 在外為官三十六年, 堅持“不以妻眷相隨”, 並為自己留下終生無育的遺憾(其子鼒乃弟之子過繼)。

史載他為民、為公“捐銀千兩”、“倡捐二千”的好事有十餘件。 “性好施, 予見義必為, 遇歲饑率先運米平糶。 他如繕修學宮、勤力成名公費及義渡橋樑之屬, 皆竭力捐辦”。

2.楊健並非富豪, 是一位甘受清貧的布衣大吏

楊健66歲退休回鄉後, 還在衡州的桑園街開了一家“乾源當鋪”;按理楊健盡可在家含怡弄孫, 逸養天年;從古到今, 我們又何曾聽說過有年近七十還要靠開“當鋪”賺小利的封疆大吏?

其長孫楊江自幼聰慧, 但楊健沒錢為孫子請家庭教師或送他讀私塾。 楊江後雖官至三品, 朝冊中的身份還一直被冠以“廩貢生”出身, 現在的名稱就叫“政府資助的優秀貧困生”。

據史料記載, 楊健臨死前還將自己最後的五千銀兩全部捐給了國家海防。 他的九個孫子後來也並非個個富豪, 都靠個人奮鬥謀生。

楊健故宅裡掛的自題座右銘是:“萬卷奇書常在手, 四知家學久銘心, 事到眼前皆雪亮, 人如足下最風流。 ”

3.楊江的“湘南巨富”之財, 與楊健沒有關係:

楊江是楊健的長孫, 在楊健逝世後第二年, 楊江的父親楊鼒“服未闕”;他只得辭官回鄉, 擔起撫養眾弟妹重擔, 並打理家中生意。

楊江辭官回鄉的理由, 可能另有原因;正是他親眼見證了爺爺貴至一方諸侯,最後還要“裸身”回鄉開店的那種清貧!

楊江將家中當鋪改為“乾源商號”,往金銅、藥材、瓦貨等行業拓展生意,在永州、郴州、東安、耒陽、寶慶、全州等地開店二十余家,成了“湘南首富”。彭玉麟當年也曾為他耒陽店的帳房。

曾國藩來衡陽組建“湘軍”,楊江又捐出二萬現銀;國難當頭,一位商人願挺身而出慷慨捐贈保民安,應屬無可厚非的大義之舉,湘省富豪中還別無其二,此舉怎麼反被當成潑汙楊健的理由呢?

4.“萼園”(俗稱“楊家花園”)風光,並非楊健所為

楊澍,是楊健第六孫。他以優貢生入仕,當過州官;後來也棄官回鄉幫哥哥楊江打理家中生意。

楊澍用自己賺的錢在湘江東岸的粟家碼頭旁,蓋了座占地240畝的私家園林;從該建築耗時六年之久看,顯然楊澍也是財力有限、勉為其艱。

“萼園”建成時,楊健離世已近40年,楊澍本人都未很好地享受過“萼園”風光。而楊健故宅跟“萼園”地址又並非一處,這不該“張飛殺嶽飛”的謬誤,卻被作者用於“聯想”的構思,讓人費解。

5.楊健為何被降職?

據《國史館本傳》記載:道光八年春,“給事中張鑑劾奏”時任湖廣總督嵩孚,告他在黃州府通判周存義升補荊門直隸知州時“有心含混”周“曾經綠事革職,未將案由聲敘”的“保薦非人”行為,滿人嵩孚因此遭軍機處革職查辦。楊健則因時任湖北巡撫而“依違不先發覺”遭“坐累”,被“部議降調”。

王闓運言:“公之罷官,坐總督微累”,從後來史家們記載楊健“被”休致一事時都使用“媒孽者”誣告一詞可以佐證楊健只是這次官場誣陷的連坐受害者。楊健死後被道光帝追授“資政大夫”和“通奉大夫”諡號、並賜“神道碑”等厚葬尊禮,說明當朝皇帝已經給了楊健應有的平反和褒嘉。

有一點可以肯定:楊健被降職,絕對與“貪”無涉!如果卓秉恬、李元度、宋翔鳳這樣的當朝高官們敢拿著朝廷的俸祿為“貪官”立傳寫書題碑,並讓楊健留名《清史》,皇帝是不會饒了他們的。

6.曾國藩遭貶斥並非楊健之過

咸豐四年,曾國藩為楊健上奏“請祀鄉賢”,遭皇帝訓斥並降職二級。曾國藩當時是擁兵厚重的護朝重臣,他最該懂得“鄉賢”不能靠“捐納”得來、更不能由官員代奏請賜的朝規;但他明知之前的京官歐陽光為楊健上奏遭貶,仍不惜冒險,堅持上書為楊健“敬入鄉賢”,說明曾國藩很重情義。如按書中所寫曾國藩前有對楊家人捐款的抱怨,就不會有他功成名就後還冒死再為楊健請祀遭貶的事實出現。

其實,皇帝為曾國藩此奏下詔,就是想借他的失誤殺他的銳氣。“楊健系休致之員,非可以捐納得之。曾國藩不應遽為陳請,下部議處”。從皇帝朱批的字裡行間看,曾國藩被降職一事,完全是因為“文宗責其專輒嚴飭奪職”,跟楊健是否有“貪”毫無瓜葛。作者本人對此更是心知肚明。

7.汙名楊健是書中一大敗筆

《曾國藩》書中對楊健的汙名描述,其實對曾、彭兩人的形象和品性頗具貶損。時為一介平民的彭玉麟初入湘軍就敢與朝廷命官曾國藩私議其老闆的爺爺、前朝大吏的是非豈不齷齪?曾國藩收了高額捐款還嫌少豈不貪得無厭?我們且不論彭玉麟當時是否具備這種資格,也不說曾國藩真有此種心態;作者把兩個醜惡的怨婦小人嘴臉亮相給讀者,其立意背離了正常的倫理道德邏輯,可謂是書中敗筆。

小說家以己之見,在文學作品中虛構情節褒揚或損毀一些人本無可指責;但《曾國藩》作為一本歷史小說,作者以“三突出”式思維,不惜背離基本的歷史事實和邏輯,憑“想像”歪曲原型人物的本來品性和事實;謂不是而為“是”,則有悖公道、公知和嚴謹;讓太多人為之受傷,則不是“膚淺“或”無知“這類托詞能推諉的文責。

希望唐浩明先生能出於良心發現,履行承諾,拿出金庸2003年再改《神雕俠侶》的那種勇氣,對《曾國藩》這本小說中失實部分的章節能“痛改前非”,讓這本小說延續它的生命力。

衡陽最近在廉政公園內為賢者楊健豎了石像,說明新領導對楊健有了新的認識和尊重;也說明楊健的品行還能對今後的社會進步有價值,希望唐浩明先生也能與時俱進,不要再讓賢者繼續蒙羞。

衡陽湖湘文化研究所特約研究員 楊學民

2017-03-21

可能另有原因;正是他親眼見證了爺爺貴至一方諸侯,最後還要“裸身”回鄉開店的那種清貧!

楊江將家中當鋪改為“乾源商號”,往金銅、藥材、瓦貨等行業拓展生意,在永州、郴州、東安、耒陽、寶慶、全州等地開店二十余家,成了“湘南首富”。彭玉麟當年也曾為他耒陽店的帳房。

曾國藩來衡陽組建“湘軍”,楊江又捐出二萬現銀;國難當頭,一位商人願挺身而出慷慨捐贈保民安,應屬無可厚非的大義之舉,湘省富豪中還別無其二,此舉怎麼反被當成潑汙楊健的理由呢?

4.“萼園”(俗稱“楊家花園”)風光,並非楊健所為

楊澍,是楊健第六孫。他以優貢生入仕,當過州官;後來也棄官回鄉幫哥哥楊江打理家中生意。

楊澍用自己賺的錢在湘江東岸的粟家碼頭旁,蓋了座占地240畝的私家園林;從該建築耗時六年之久看,顯然楊澍也是財力有限、勉為其艱。

“萼園”建成時,楊健離世已近40年,楊澍本人都未很好地享受過“萼園”風光。而楊健故宅跟“萼園”地址又並非一處,這不該“張飛殺嶽飛”的謬誤,卻被作者用於“聯想”的構思,讓人費解。

5.楊健為何被降職?

據《國史館本傳》記載:道光八年春,“給事中張鑑劾奏”時任湖廣總督嵩孚,告他在黃州府通判周存義升補荊門直隸知州時“有心含混”周“曾經綠事革職,未將案由聲敘”的“保薦非人”行為,滿人嵩孚因此遭軍機處革職查辦。楊健則因時任湖北巡撫而“依違不先發覺”遭“坐累”,被“部議降調”。

王闓運言:“公之罷官,坐總督微累”,從後來史家們記載楊健“被”休致一事時都使用“媒孽者”誣告一詞可以佐證楊健只是這次官場誣陷的連坐受害者。楊健死後被道光帝追授“資政大夫”和“通奉大夫”諡號、並賜“神道碑”等厚葬尊禮,說明當朝皇帝已經給了楊健應有的平反和褒嘉。

有一點可以肯定:楊健被降職,絕對與“貪”無涉!如果卓秉恬、李元度、宋翔鳳這樣的當朝高官們敢拿著朝廷的俸祿為“貪官”立傳寫書題碑,並讓楊健留名《清史》,皇帝是不會饒了他們的。

6.曾國藩遭貶斥並非楊健之過

咸豐四年,曾國藩為楊健上奏“請祀鄉賢”,遭皇帝訓斥並降職二級。曾國藩當時是擁兵厚重的護朝重臣,他最該懂得“鄉賢”不能靠“捐納”得來、更不能由官員代奏請賜的朝規;但他明知之前的京官歐陽光為楊健上奏遭貶,仍不惜冒險,堅持上書為楊健“敬入鄉賢”,說明曾國藩很重情義。如按書中所寫曾國藩前有對楊家人捐款的抱怨,就不會有他功成名就後還冒死再為楊健請祀遭貶的事實出現。

其實,皇帝為曾國藩此奏下詔,就是想借他的失誤殺他的銳氣。“楊健系休致之員,非可以捐納得之。曾國藩不應遽為陳請,下部議處”。從皇帝朱批的字裡行間看,曾國藩被降職一事,完全是因為“文宗責其專輒嚴飭奪職”,跟楊健是否有“貪”毫無瓜葛。作者本人對此更是心知肚明。

7.汙名楊健是書中一大敗筆

《曾國藩》書中對楊健的汙名描述,其實對曾、彭兩人的形象和品性頗具貶損。時為一介平民的彭玉麟初入湘軍就敢與朝廷命官曾國藩私議其老闆的爺爺、前朝大吏的是非豈不齷齪?曾國藩收了高額捐款還嫌少豈不貪得無厭?我們且不論彭玉麟當時是否具備這種資格,也不說曾國藩真有此種心態;作者把兩個醜惡的怨婦小人嘴臉亮相給讀者,其立意背離了正常的倫理道德邏輯,可謂是書中敗筆。

小說家以己之見,在文學作品中虛構情節褒揚或損毀一些人本無可指責;但《曾國藩》作為一本歷史小說,作者以“三突出”式思維,不惜背離基本的歷史事實和邏輯,憑“想像”歪曲原型人物的本來品性和事實;謂不是而為“是”,則有悖公道、公知和嚴謹;讓太多人為之受傷,則不是“膚淺“或”無知“這類托詞能推諉的文責。

希望唐浩明先生能出於良心發現,履行承諾,拿出金庸2003年再改《神雕俠侶》的那種勇氣,對《曾國藩》這本小說中失實部分的章節能“痛改前非”,讓這本小說延續它的生命力。

衡陽最近在廉政公園內為賢者楊健豎了石像,說明新領導對楊健有了新的認識和尊重;也說明楊健的品行還能對今後的社會進步有價值,希望唐浩明先生也能與時俱進,不要再讓賢者繼續蒙羞。

衡陽湖湘文化研究所特約研究員 楊學民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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