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丁,
原指專門從事園藝的勞動者。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
隨著尊重知識、尊重教師的社會風氣逐步形成和回歸,
“學生是祖國的花朵,
老師是辛勤的園丁”的提法迅速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
然而,
現在我們已經很少有人願意再把教師比作園丁了,
“園丁”一詞似乎已經淡出教育的話語系統,
各級“園丁獎”的評比也似乎風光不再。
那麼,
園丁精神真的過時了嗎?把教師比作園丁是否真的不合時宜?
園丁與教師確實有很多的相似乃至共同之處。
比如,
園丁始終把研究和瞭解花木如何生長發育放在第一位;園丁與教師都要耐得住寂寞,
離得開繁華,
不僅要有不辭辛苦甘為人梯的精神,
還要有豐富的經驗與技術並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水準;不僅要努力創設花木(學生)自由生長的空間、充分展示其天性,
還要按照社會的需求,
有目的、有預期地進行引導和干預;不僅要有整體觀,
公平對待每個個體,
還要著眼個體,
因勢利導、因材施教等等,
兩者具有很大的可比性。
我以為,
做好一名園丁要有兩個最可貴的特徵。
一個是情懷,
對園藝工作的熱愛、對自己伺弄的花木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喜歡,
甚至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癡迷。
有了這份情懷,
無論是遭遇電閃雷鳴還是赤日當頭,
充當護花使者的園丁都無怨無悔,
伺弄花木一招一式不含糊。
當然,
這種情懷可能是源自園丁對花木的天然喜愛,
也可能源於內心強烈的工作責任感。
另一個特徵是建立在熟悉花木生長之道基礎上的手藝。
無論是鬆土、施肥、澆水、除蟲還是整枝去劣,
一切措施都基於園丁對土壤氣候環境,
對花木脾性的深刻理解和把握,
呵護花木總能“適時”“得法”,
該管則管、能放手則放手,
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顯然,
園丁哲學最根本就是因勢利導,
通過自己的辛勤付出,
輔助每一株花木獲得最理想的生長。
由此看來,
把老師比作園丁並不落伍,
園丁實際上就是“好老師”的別名,
我們應當大力提倡園丁精神,
賦予園丁精神的新內涵,
做與時俱進的園丁。
我國常見的“蠟燭說”突出了教師的無私奉獻精神,
但在照亮別人的同時犧牲自己卻略顯苛刻;“靈魂工程師說”強調教師在精神成長方面的引領作用,
突出了育人上的高超藝術,
但對學校的工勤人員、普通教師來說卻是難以企及的——畢竟他們日常大量的工作還是教學和平凡瑣碎的事務。
而以園丁作為教師形象的基本定位,
對於大多數老師來說具有直觀性、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而且,
園丁的角色定位無論是對於教書育人的一線教師、服務于人的學校工勤人員還是管理育人的教育行政人員都適合。
只要心中確立了園丁這個自我形象就一定會明白:把孩子們當作幼苗認真呵護、培育就是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人認為,
“花盆裡長不出參天大樹。
”把教師比作園丁是不是貶低了教師職業的崇高?未必。
在自然界也不是所有花木都能長成參天大樹的,
不同群落的植物有不同的習性和生長規律。
有經驗的園丁能夠熟透各種花木的生長習性順勢而為,
不會因為哪種植物不可能成為參天大樹,
只適合盆景中栽培或作為行道樹、綠化帶使用便揠苗助長,
更不會萌生“恨鐵不成鋼”式的抱怨或鄙視。
從事著“陽光下最崇高的職業”的中小學教師不也應該如此嗎?
當下我們呼籲教師的園丁精神,
不應是應景,
也不是嘩眾取寵,
而是回歸教育規律,
回歸教師的專業精神。
對於中小學教師來說,
對園丁形象的認同與選擇不是值不值得的問題,
而是配不配的問題。
對於從學生身上謀取私利、動輒以“成人霸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後進生以及違法亂紀侵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極少數人,
其實根本就不配稱作園丁。
(作者金佩慶,
系浙江省義烏市教育研修院教師)
《中國教育報》2017年08月10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