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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依然需要提倡園丁精神

園丁, 原指專門從事園藝的勞動者。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 隨著尊重知識、尊重教師的社會風氣逐步形成和回歸, “學生是祖國的花朵, 老師是辛勤的園丁”的提法迅速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 然而, 現在我們已經很少有人願意再把教師比作園丁了, “園丁”一詞似乎已經淡出教育的話語系統, 各級“園丁獎”的評比也似乎風光不再。 那麼, 園丁精神真的過時了嗎?把教師比作園丁是否真的不合時宜?

園丁與教師確實有很多的相似乃至共同之處。 比如, 園丁始終把研究和瞭解花木如何生長發育放在第一位;園丁與教師都要耐得住寂寞,

離得開繁華, 不僅要有不辭辛苦甘為人梯的精神, 還要有豐富的經驗與技術並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水準;不僅要努力創設花木(學生)自由生長的空間、充分展示其天性, 還要按照社會的需求, 有目的、有預期地進行引導和干預;不僅要有整體觀, 公平對待每個個體, 還要著眼個體, 因勢利導、因材施教等等, 兩者具有很大的可比性。

我以為, 做好一名園丁要有兩個最可貴的特徵。 一個是情懷, 對園藝工作的熱愛、對自己伺弄的花木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喜歡, 甚至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癡迷。 有了這份情懷, 無論是遭遇電閃雷鳴還是赤日當頭, 充當護花使者的園丁都無怨無悔, 伺弄花木一招一式不含糊。

當然, 這種情懷可能是源自園丁對花木的天然喜愛, 也可能源於內心強烈的工作責任感。 另一個特徵是建立在熟悉花木生長之道基礎上的手藝。 無論是鬆土、施肥、澆水、除蟲還是整枝去劣, 一切措施都基於園丁對土壤氣候環境, 對花木脾性的深刻理解和把握, 呵護花木總能“適時”“得法”, 該管則管、能放手則放手, 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顯然, 園丁哲學最根本就是因勢利導, 通過自己的辛勤付出, 輔助每一株花木獲得最理想的生長。

由此看來, 把老師比作園丁並不落伍, 園丁實際上就是“好老師”的別名, 我們應當大力提倡園丁精神, 賦予園丁精神的新內涵, 做與時俱進的園丁。 我國常見的“蠟燭說”突出了教師的無私奉獻精神,

但在照亮別人的同時犧牲自己卻略顯苛刻;“靈魂工程師說”強調教師在精神成長方面的引領作用, 突出了育人上的高超藝術, 但對學校的工勤人員、普通教師來說卻是難以企及的——畢竟他們日常大量的工作還是教學和平凡瑣碎的事務。 而以園丁作為教師形象的基本定位, 對於大多數老師來說具有直觀性、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而且, 園丁的角色定位無論是對於教書育人的一線教師、服務于人的學校工勤人員還是管理育人的教育行政人員都適合。 只要心中確立了園丁這個自我形象就一定會明白:把孩子們當作幼苗認真呵護、培育就是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人認為, “花盆裡長不出參天大樹。

”把教師比作園丁是不是貶低了教師職業的崇高?未必。 在自然界也不是所有花木都能長成參天大樹的, 不同群落的植物有不同的習性和生長規律。 有經驗的園丁能夠熟透各種花木的生長習性順勢而為, 不會因為哪種植物不可能成為參天大樹, 只適合盆景中栽培或作為行道樹、綠化帶使用便揠苗助長, 更不會萌生“恨鐵不成鋼”式的抱怨或鄙視。 從事著“陽光下最崇高的職業”的中小學教師不也應該如此嗎?

當下我們呼籲教師的園丁精神, 不應是應景, 也不是嘩眾取寵, 而是回歸教育規律, 回歸教師的專業精神。 對於中小學教師來說, 對園丁形象的認同與選擇不是值不值得的問題, 而是配不配的問題。 對於從學生身上謀取私利、動輒以“成人霸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後進生以及違法亂紀侵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極少數人,

其實根本就不配稱作園丁。

(作者金佩慶, 系浙江省義烏市教育研修院教師)

《中國教育報》2017年08月1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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