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大家沒看錯,
這兩位媽媽讓孩子在商場二樓的護欄上睡覺,
除了媽媽的兩隻手(還是在孩子身下),
沒有其他任何保護措施,
孩子酣睡,
兩個媽媽談笑風生……
這兩張相片真的是看著人心驚膽戰, 生怕兩個孩子一不留神就翻身栽到樓下, 而這幾張相片也是引發輿論爆炸, 大家都被這兩個媽媽的「自信」驚呆。
今年年初, 天津大悅城的幼童商場墜亡悲劇還還沒有完全淡忘, 如今有關孩子父親該承擔怎樣的責任的輿論未消。
難道她們就不怕孩子一翻身掉下去?
難道她們就這麼有自信, 能在千鈞一髮拉住四五歲大的孩子?
僥倖心理真的很可怕。
每起兒童安全事故的背後, 都有一個不負責的家長
公開資料顯示, 在我國, 意外傷害是兒童傷亡的首要原因, 每年有近 5 萬名 15 歲以下兒童因意外傷害失去生命, 還有許許多多孩子因意外傷害落下殘疾。
值得注意的是, 7、8 月的暑期是一年中兒童意外傷害的高發期, 約占全年的 1 / 5。
回頭看看, 這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被爆出的兒童安全故事就不下 5 起:
事件一:8 月 3 日, 浙江義烏某商場, 一 6 歲男童單獨乘坐電梯時墜樓, 現未有脫離危險。
事件二: 7 月 23 日, 一個 5 歲大的孩子在游泳池溺水, 等救生員把孩子救出水面, 家長甚至都不知道出了什麼事。
事件三:7 月 22 日, 成都街頭一位粗心媽媽將女兒獨自鎖在車內, 員警砸窗救人被粗心媽媽抱怨:為啥要砸車?
事件四:7 月 中旬,成都郫都區一商場的兒童遊樂區,一個 1 歲多的男孩在乘坐遊戲小火車時不幸被卡住身亡,大人在旁邊還未有及時發現。
每次看到這些新聞都讓人心痛,不由發問:
這些孩子的家長們,都幹嘛去了?
更悲哀的是,有些家長,即便是孩子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卻依舊匱乏安全意識。
家長們總是低估了危險,同時,還高估了自己對於孩子的保護能力。
難道非要等到出事了才會相信麼?可等到出事了,哭天喊地再後悔也晚了。
或許,育兒真的需要「持證上崗」每次出了安全事故,家長們都會把矛頭指向事故發生的商場、社區、游泳池、遊樂場等,要追究這些物業和場所的管理責任,但反思下,造成這些悲劇事件最大的原因,不在於家長自己麼?
作為一個監護人,家長都沒有做到監護有利,甚至是無意中還親手將孩子置於危險。
在歐美國家,父母有責任監護照看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將未成年子女單獨留在車內、車上載有兒童時酒後駕車、雇傭有性侵前科的人看護兒童、未成年子女無人看管或者交由其他兒童看管、將未成年子女留在危險地帶等,均被視為危害兒童的行為。
如果因監護不周或疏於看護,比如父母將子女單獨留在家中致使兒童發生意外,父母輕則會失去監護權,重則會因「危害兒童罪」或「虐待兒童罪」被定罪而判刑。
美國俄勒岡州的一對夫妻因「不夠聰明」,智力遠低於正常水準,無法保證孩子安全,而被迫放棄孩子的監護權。
Eric Ziegler 和 Amy Fabbrini 夫婦以及他們的孩子
今年年初的時候,全國政協委員曹德旺在接受採訪時,談到今年的提案內容——家長需要持證上崗。
對孩子來說,合格的家長比合格的老師更重要,應立法加強對家長的教育。
家長提前接受專業化的培訓並達標,要變得如同婚前檢查一樣自然。
這個提議雖然受爭議,但可以看出,我國對於兒童安全和監護人的職責約束,真的太薄弱。
父母這兩個字,意味著責任。要負責生,更要負責養,負責管教。
看護孩子有時確實很累,也難免會疏忽,但不論怎樣,盡力監護好孩子的安全,總是要放在第一位的,不能放鬆警惕。
不要輕易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甚至儘量別讓孩子獨自留在家中;
過馬路時不要抱著僥倖心理闖紅燈,等等再走;
帶孩子坐電梯/扶梯時,站在安全範圍內,管好孩子的手;
人多的地方不要放開孩子的手,緊緊拉住 TA……
就像一位讀者 @ 啊喲喂 說的:
當媽以後,看什麼東西都自動腦補,對寶寶有沒有危險,幾乎不讓他離開我的視線……家裡人嫌我小題大做,可是我明白,哪怕只有幾萬分之一的概率,我也不希望讓寶寶遇上。
媽媽就是上帝派來保護我的小天使的,我怎麼能不盡全力保護好他,讓他安全長大呢?!
本文首發于丁香醫生網站,作者:丁香媽媽。
丁香媽媽是丁香園旗下的母嬰健康服務平臺,500 萬媽媽正在這裡享受專業醫生、營養師、教育工作者提供的內容、課程、諮詢服務,一站式解決懷孕生孩子養娃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關注微信哈丁香媽媽(DingXiangMaMi),一起做更好的媽媽。
事件四:7 月 中旬,成都郫都區一商場的兒童遊樂區,一個 1 歲多的男孩在乘坐遊戲小火車時不幸被卡住身亡,大人在旁邊還未有及時發現。
每次看到這些新聞都讓人心痛,不由發問:
這些孩子的家長們,都幹嘛去了?
更悲哀的是,有些家長,即便是孩子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卻依舊匱乏安全意識。
家長們總是低估了危險,同時,還高估了自己對於孩子的保護能力。
難道非要等到出事了才會相信麼?可等到出事了,哭天喊地再後悔也晚了。
或許,育兒真的需要「持證上崗」每次出了安全事故,家長們都會把矛頭指向事故發生的商場、社區、游泳池、遊樂場等,要追究這些物業和場所的管理責任,但反思下,造成這些悲劇事件最大的原因,不在於家長自己麼?
作為一個監護人,家長都沒有做到監護有利,甚至是無意中還親手將孩子置於危險。
在歐美國家,父母有責任監護照看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將未成年子女單獨留在車內、車上載有兒童時酒後駕車、雇傭有性侵前科的人看護兒童、未成年子女無人看管或者交由其他兒童看管、將未成年子女留在危險地帶等,均被視為危害兒童的行為。
如果因監護不周或疏於看護,比如父母將子女單獨留在家中致使兒童發生意外,父母輕則會失去監護權,重則會因「危害兒童罪」或「虐待兒童罪」被定罪而判刑。
美國俄勒岡州的一對夫妻因「不夠聰明」,智力遠低於正常水準,無法保證孩子安全,而被迫放棄孩子的監護權。
Eric Ziegler 和 Amy Fabbrini 夫婦以及他們的孩子
今年年初的時候,全國政協委員曹德旺在接受採訪時,談到今年的提案內容——家長需要持證上崗。
對孩子來說,合格的家長比合格的老師更重要,應立法加強對家長的教育。
家長提前接受專業化的培訓並達標,要變得如同婚前檢查一樣自然。
這個提議雖然受爭議,但可以看出,我國對於兒童安全和監護人的職責約束,真的太薄弱。
父母這兩個字,意味著責任。要負責生,更要負責養,負責管教。
看護孩子有時確實很累,也難免會疏忽,但不論怎樣,盡力監護好孩子的安全,總是要放在第一位的,不能放鬆警惕。
不要輕易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甚至儘量別讓孩子獨自留在家中;
過馬路時不要抱著僥倖心理闖紅燈,等等再走;
帶孩子坐電梯/扶梯時,站在安全範圍內,管好孩子的手;
人多的地方不要放開孩子的手,緊緊拉住 TA……
就像一位讀者 @ 啊喲喂 說的:
當媽以後,看什麼東西都自動腦補,對寶寶有沒有危險,幾乎不讓他離開我的視線……家裡人嫌我小題大做,可是我明白,哪怕只有幾萬分之一的概率,我也不希望讓寶寶遇上。
媽媽就是上帝派來保護我的小天使的,我怎麼能不盡全力保護好他,讓他安全長大呢?!
本文首發于丁香醫生網站,作者:丁香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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