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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縣治西遷南橋那些事兒

奉賢于清雍正二年(1724年)立縣。

縣治始設于南橋;

雍正九年遷到青村城(今奉城);

時過180餘年,

於1912年複遷至南橋,

並引起長達三年的縣治之爭。

其中有什麼波折動盪?

看@奉賢文史 如何記載↓↓

清乾隆時, 縣治在奉城的奉賢縣地形圖

1911年

清宣統三年(1911 )十月十日, 辛亥革命爆發。 十一月八日奉賢城光復, 奉賢清朝末任知縣趙黻鴻封印卷款潛逃。 十六日, 上海軍政府委孫調鼎為本縣民政長, 主持縣務。 時任保安營統領的沈夢蓮早有遷縣治于南橋的念頭, 即派遣原緝私營的舊部來城廂揚威窺探實情。

民國元年(1912)一月十八日由松軍副司令出示公告曉諭居民:

摘自《申報》

“先將駐奉巡警局及駐奉保衛軍槍具一切盡行搬移, 然後搬縣署器具, 所有獄中犯人一齊帶至南橋收管, 民政長辦公之所即借該鎮積穀倉、自治會”。

實際就是將原屬縣治之地的職能、裝備遷至南橋, 遷治之意可見一斑。

同日晚上十點左右, “縣署內槍聲突起, 約十餘響, 未幾, 聲寂。 ”

第二天黎明, 奉城內紳商、書辦、三班衙役齊集城隍廟東花廳, 議論昨夜開槍劫縣官印一事。 有親眼目睹的人表示來劫印的人不多, 城中的士兵等也不阻攔, 並且從劫印者與孫調鼎等人的對話可知此乃“沈小阿妹(沈夢蓮)串通贓官(孫調鼎), 演就這齣戲”。 遂議定招回曾留學日本、時在松江清華女子學校任職的廖味蓉, 共議上控事。 先訪在滬法律研究者(廖留學日本時的同學), 後由廖味蓉赴南京省城呈控。

沒過多久, 省府批文下來了, 對劫印之事避而不談, 惟言:“縣治地點由縣議會邀集各鄉鎮紳士一同開會議論。 ”城廂各界紛紛怒斥:“批文不究劫印事而討論縣治地點,

足見欠公平。 ”

民國二年, 縣議會所召集全縣各鄉鎮紳士于青村港開會。 西鄉各鎮擁護縣治遷南橋, 東鄉各鎮就歷史、地理等因竭力反對, 泰日, 青村港、錢橋、金匯橋等鎮持觀望態度。 議會結論:城廂、南橋各有特點, 今後縣知事兩地各輪轉一個月辦公。 當時縣知事已由楊蔭安繼任, 楊偏向南橋, 各文報省, 表示“專駐南橋為宜”。 省府批文:“縣知事暫居南橋, 惟須克日巡視東鄉”。

為此東鄉各鎮十余人往南京評理, 然省府及省議會都虛應敷衍, 說省議會開會“自有公論”, 對劫印之事則避而不談。 最後決定於北京中樞部, 南橋、城廂各派員赴北京活動。

1915年3月, 經北京內務府核定, 確認縣治遷于南橋, 長達三年的縣治之爭就此作罷。 從此, 城廂改為“奉賢縣城市”(簡稱奉城), 原西一鄉南橋改稱“奉賢縣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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