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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進的介紹信

柴進的介紹信

安立志

有好事者按照梁山泊英雄排座次的方式, 在網上搞了個“中國當代雜文108將”, 將筆者也編排在內, 謂之“小旋風安立志”。 其實, 在下安敢與“小旋風”相比?《水滸傳》中的“小旋風”, 姓柴, 名進, 坊間稱為柴大官人, 江湖上喚做小旋風, 本系大周皇帝柴世宗嫡派子孫, 是真正的“官N代”、“富N代”。 這柴進因有太祖武德皇帝敕賜的“誓書鐵券”護身, 且又專愛結交天下好漢, 因此, 在滄州地面, 可謂官匪兩顧、黑白通吃。

說來奇怪, 柴進作為皇族, 竟與林沖這個刑事犯結下了不解之緣, 兩人素不相識, 只因久聞大名,

於是一見如故, 又是安排食宿, 又是贈送金銀, 特別是柴進曾兩次為林沖寫過“介紹信”。 分析一下這兩次書信的功能, 對於今天的人們認識北宋的社會百態不無意義。

一次是寫給官府的。 在林沖行將到滄州牢城服刑, 柴進置酒送行, 同時給監獄當局寫了兩封書信, 分付林沖:“滄州大尹也與柴進好;牢城管營, 差撥, 亦與柴進交厚;可將這兩封書去下, 必然看覷教頭。 ”(第八回)林沖被高俅誣陷入獄是沒有問題的。 然而, 從開封府到滄州牢城, 遵循的畢竟還是大宋法律。 只因柴進與滄州地方官員及監獄管理當局交厚, 就可法外開恩。 可見, 宋代的法律廢馳, 有法不依, 已經到了十分常見、十分普遍的程度。

金聖歎就柴進的書信評價說,

“此物每與銀子一樣行得通者, 正為此物即銀子也。 ”差撥說的更直白:“既有柴大官人的書, 煩惱做甚?這一封書值一錠金子。 ”果不其然, 因為有了這封信, 林沖在滄州牢城, 不僅免去了一百殺威棒, 而且除掉了項上枷鎖, 還安排了打掃天王堂這樣一個既省力又乾淨的差事。 柴進寫給滄州官方的這封信, 對於帝國的法律, 客觀上起到了腐蝕與抵銷的作用, 由於“人情大於王法”, 從而使朝廷法律失去了權威與信譽。 然而, 在接下來的故事中, 差撥、管營又接到另外一封書信, 那就是陸謙轉交的高太尉的書信。 雖然都是書信, 但“含金量”卻截然不同, 柴進的書信體現的不過是“人情”, 而高俅的書信體現的則是“權力”。 在差撥、管營這些唯利是圖的小人眼裡,
柴進的書信只值一錠金子, 而高俅的“鈞旨”比一錠金子還重。 於是這兩個拿過林沖的銀子, 買過柴進的面子的執法者, 立即著手對林沖的暗殺行動。 這就是在權錢交易中, 權的份量往往比錢更重的例證。 這也說明, 執政當局與執法人員以權亂法、執法犯法, 往往比柴進的以金錢與人情鑽法律空子, 對國家法律與政府威望的影響更壞、危害更大。

另一封是寫給梁山的。 在朝廷眼中, 占山為王、落草為寇者, 都是反賊, 都是亂黨, 這類的不穩定因素, 其危害是比黑社會更可怕的。 林沖在山神廟殺了陸謙等三人後, 受到朝廷通緝, 走投無路, 又是柴進施以援手, 柴進對林沖說:“既是兄長要行, 小人有個去處, 作書一封與兄長去,

如何?”林沖同意後, 柴進介紹道:“是山東濟州管下一個水鄉, 地名梁山泊, ……多有做下迷天大罪的人都投奔那裡躲災避難, 他都收留在彼。 三位好漢亦與我交厚, 嘗寄書緘來。 我今修一封書與兄長去投那裡入夥, 如何?”(第十回)金聖歎就此批道:“水泊之有眾人也, 則自林沖始也, 而旋林沖入水泊, 則柴進之力也。 名柴進曰‘旋風’者, 惡之之辭也”。 在金聖歎眼中, 柴進的綽號“小旋風”並不是好話, 乃“惡之之辭也”。 的確, 柴進作為前朝的皇裔, 即使得到當今朝廷的庇護, 仍然對當局離心離德, 不僅以情瀆法, 以錢壞法, 銷蝕著帝國的典章制度, 而且與朝廷的敵人私相勾結, 梁山賊寇的形成與坐大, 柴進脫不了干係。 特別是柴進將林沖這樣因受到朝廷迫害而“被敵視”的原本的“體制中人”,
竄掇到梁山, 以林沖的能力與影響, 顯然壯大了作為朝廷隱患的反叛力量, 從而削弱了朝廷清除隱患的努力。

在北宋末年, 當徽宗趙佶整天陶醉于延福宮和萬歲山(後稱艮嶽)這樣的政績工程之中, 整天沉溺于瘦金體與花鳥畫的盛世情結之內, 從高俅到柴進, 從東京到滄州, 從殿帥府到牢城營, 北宋官場的堤壩已經出現了“管湧”, 北宋政權的基礎已經出現了“裂縫”, 甚至許多地方政權與國家機器已經黑社會化。 在這樣的情況下, 怎麼可能承受得住金兵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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