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 阜城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在辦理一起治安案件的過程中, 依法檢查嫌疑人孫某的隨身物品時, 發現手機上一條涉黃消息。 經初步偵查, 發現孫某加入了大肆傳播淫穢物品的一個QQ群, 尤其是群內還有很多未成年人!由城鎮派出所、治安大隊等單位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專案組, 破案迅速展開。
十九歲准大學生本為受害人, 為何走上不歸路?
為
何
失
足
淪
陷
經過多日艱苦細緻的排查工作, 從上萬條相關資訊中, 提煉出有價值的案件線索, 均指向嫌疑人作某的活動地區為四川省成都市, 隨即專案組民警立即前往該地區進行偵查。
兩千餘公里熱血沸騰跋涉而來, 原定計劃卻完全行不通, 無異於一盆冷水從頭上澆下來。 但專案民警一行並未放棄, 反而越戰越勇, 誓要在此地破獲此案。
專案組民警白天輾轉多地摸排, 夜裡挑燈奮戰、不眠不休, 終於成功獲得作某居住地的大概方位, 進而鎖定了作某的落腳點。
2017年8月12日早, 專案組一行展開周密部署, 一舉將作某成功抓獲。 經訊問, 作某對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並交代了物品來自于楊某。 民警們迅速趕往200餘公里外的樂山市, 成功將嫌疑人楊某當場抓獲, 初步訊問無誤後, 連夜押送二人返程。
進行中
2017年8月14日, 專案組民警成功將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的作某、楊某帶回阜城縣公安局進行訊問。 二人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據群主作某稱, 正準備在群內徵收會員費以謀取暴利, 若不是阜城縣公安局民警及時偵破此案, 恐難以收手, 將鑄成大錯。
至此, 惡意污染網路環境, 荼毒未成年人心靈的傳播淫穢物品案告破, 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條文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以牟利為目的,
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 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 情節嚴重的,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 從重處罰。
【警方提示】
即使不以牟利為目的, 利用互聯網或者移動通訊終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 實際被點擊數達到兩萬次以上的, 也構成犯罪。 在此警醒所有人都要潔身自好, 千萬不能只圖一時消遣而做出有悖道德、有悖法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