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照顧孩子的媽媽是否應該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上?大部分被問到這個問題的人的回答都是, 如果孩子的媽媽回去上班, 那麼兒童保育的費用會至少花掉她收入的一半, 所以, 大部分全職媽媽都覺得, 自己留在家裡更有意義。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討論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家長的價值觀, 夫妻雙方是否都希望他們中的某一個人能留在家裡全職照顧孩子?如果兩個人都認為, 孩子需要父母中 的一個可以24小時陪伴, 那這個問題就不關乎金錢成本了。 但是, 對於某些夫婦而言, 如果不知道是否留一個人在家是否能像上面那些人一樣有價值, 那麼在這個問題上, 用財務的眼光進行一些談話是很有必要的。
不過, 我們也不能粗暴地把這個問題歸結為女性的工資和由此產生的育兒成本的簡單比較。
育兒成本≠母親收入
上周在我和朋友們的交談中,
1 別再用育兒成本和母親收入作比較
當我每次聽到某位母親說“幼教中心的學費是我工資的50%”這種話的時候, 我總是感到非常沮喪。 對此, 我的建議是把這個成本與夫婦雙方的總收入作比較。 因為除了一個人帶孩子的單身父母之外, 養育孩子的成本本應兩個人一起承擔。 而有些母親在做這種比較的時候, 還不把自己的退休保險金算進去, 這就讓我感到更加沮喪了。
育兒的成本應該是按照夫婦全部收入的百分比來計算的, 就像你計算 孩子的學費、衣服、食物和其他方面的費用時一樣, 而這樣以來, 育兒的成 本往往會降低到夫妻雙方收入的20-25%,
2 考慮真正損失的退休金成本
當然, 20%的比例對某些夫婦的共同收入來說還是太高了, 所以他們還 是會從財務成本的角度做出決定, 讓孩子的媽媽呆在家裡。
但同時, 這樣做的夫婦也忘記了不去上班所花費的另一個成本:退休金。
我們假設, 一對夫婦在妻子30歲時養育第一個孩子, 為此有10年的時 間不去工作。 在這 10 年的時間裡, 我們保守地估計她的平均年薪是 5 萬 元, 這就意味著每年她有4,750元的退休金。 以5%的複利計算, 在這段時間 內, 她就損失了超過6萬元的退休金。 即使在10年之後, 她還需要再等上20年才能退休, 那麼這10年損失的退休金總額加上利息, 到退休時, 就變成了16.5萬元。 看到這個數字, 你是否還會為每月幾百、上千塊的育兒成本而糾結呢? 而這只是簡單的估算而已, 如果再加上準備恢復工作所需的時間, 和重返 職場所需的能力準備, 你還覺得“母親的收入的一半都會花在育兒成本上”嗎?
孰重孰輕
當然,對於某些夫妻來說,育兒成本中的費用問題永遠是最無關緊要的一部分, 因為對於他們來說,父母雙親中的一個留在家中照管孩子的重要性是無與倫比的。
對於普通讀者來說,希望這篇文章能為你提供一個討論的基礎,對於那些自然 而然地認為育兒成本太高的人,希望這篇文章能給他們一個不一樣的思路,而對我來說,我一直認為用工資來衡量育兒成本是非理性的辦法,所以,我們不僅需要考慮 育兒成本占總收入的百分比,也要把退休金之類的長期後果考慮在內。
孰重孰輕
當然,對於某些夫妻來說,育兒成本中的費用問題永遠是最無關緊要的一部分, 因為對於他們來說,父母雙親中的一個留在家中照管孩子的重要性是無與倫比的。
對於普通讀者來說,希望這篇文章能為你提供一個討論的基礎,對於那些自然 而然地認為育兒成本太高的人,希望這篇文章能給他們一個不一樣的思路,而對我來說,我一直認為用工資來衡量育兒成本是非理性的辦法,所以,我們不僅需要考慮 育兒成本占總收入的百分比,也要把退休金之類的長期後果考慮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