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官方微信發佈消息, 新修訂的《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GA 1026)經公安部批准, 將於201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新規新增了“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內容, 完不成就是不合格。
據交管科研所的解讀資訊, 原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內容全部調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中。 同時, 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題比例, 列出文明行車常識、典型事故案例等內容。
此外, 新規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識考核, 如科目三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中增加“回頭觀察”動作,
在理論考試中,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增加情景類試題。
此外,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強調安全文明操作, 突出實際道路駕駛需要, 培養考生良好駕駛習慣。
考試領證將更方便。 對於小型車, 調整科目三夜間考試方式, 採用類比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 對於大型車, 對科目二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 未扣分的已考專案不再補考;對夜間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 白天考試成績保留。
科目一: 考試題型與比例變化
就C1駕駛證科目一考試而言, 試題內容和比例都發生了調整。
駕考新規
20%駕駛證和機動車管理規定;25%道路通行條件及通行規定;25%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處罰;10%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相關規定;10%機動車基礎知識;10%地方性法規。
科目二:倒庫和側方停車限時完成
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 新增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如未完成, 直接評判不合格。 倒車入庫完成時間不能超過210秒, 側方停車完成時間不能超過90秒。
對於倒車入庫、樁考、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等內容, 中途停車不再被評判為不合格, 而是每次扣5分。
在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中, 車輛停止後, 車身距離路邊緣線50cm以上的評判項目處罰加重, 由扣10分修改為不合格。
科目三路考:要回頭觀察, 強調打燈
在操作要求方面,
在考試評判方面, 安全文明行車也有了更高要求。 比如在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或開轉向燈少於3秒即轉向的, 由扣10分改為不及格。 在靠邊停車時, 新增需要下車的在打開車門前不回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的專案, 如不做將評為不合格。 而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50釐米, 也由扣10分改為不合格。 在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專案中, 新增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 判定不合格。
科目三文明駕駛:題型與比例有變化
駕考新規:20%安全行車常識;18%文明行車常識;8%道路交通信號在交通場景中的綜合應用;16%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安全駕駛常識;12%緊急情況下避險常識;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0%交通事故救護及常見危險化學品處置常識;10%地方試題。
怎麼樣?看完有沒有一種想哭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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