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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公租房輪候排序規則微調 現公開徵求意見

半島全媒體記者 于紅靚 報導

半島都市報3月26日訊 近日,青島住房保障網發佈公告稱,對《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則(試行)》進行了修訂完善,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記者發現,此次修訂完善與之前適用的規則有3處不同,分別在按人均月收入評分、按家庭成員年齡評分和對優先配租群體規定上。 據悉,徵集時間截至2017年4月7日,市民可積極發表意見。

據介紹,2014年,島城曾發佈了《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則(試行)》有關規定,該規則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2日。 如今,該規則已經到期。

此次發佈的《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是對該規則的延續和完善。

據悉,相比之前的規則,徵求意見稿有些許改動。 在按人均月收入評分(最高45分)方面,之前的規則按照上年度市區低保標準、低保邊緣標準、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個標準點來劃分計分。 而徵求意見稿則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計45分;人均月收入低於810元(含)的計35分;人均月收入高於810元,低於1762元(含)的計25分;人均月收入高於1762元,低於2936元(含)的計20分。

在按家庭成員年齡評分方面,之前的規則規定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平均年齡80歲(含)以上為最大分值,計為15分。 而徵求意見稿則規定,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平均年齡80歲(含)以上為最大分值,計為20分。

在對優先配租群體規定方面,之前的規則規定,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大病救助個人加5分,家庭成員有多人享有大病救助的,最高加5分。 而徵求意見稿則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大病救助個人加5分,家庭成員有多人享有大病救助的,分值不累加。

據悉,此次徵集意見時間截至2017年4月7日。 市民可以通過兩種方式提出意見:通過信函形式將意見寄至青島市市南區瞿塘峽路24號甲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郵遞區號:266000。 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則意見”字樣;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將意見發送至qdzfbz@sina.com請在郵件標題上注明“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則意見”字樣。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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