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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故事:西門豹後傳

西門豹擔任鄴城縣令的時候, 憑藉自己的聰明才智, 巧妙地破除了“河伯娶親”的封建習俗。 作為縣令, 他為官清廉、疾惡如仇、剛正不阿、終日勤勉, 總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當地百姓談起西門豹, 都會拍手稱讚。

然而, 儘管西門豹深受百姓愛戴, 但因為他從不巴結討好魏文侯的左右親信, 所以這夥人懷恨在心, 便勾結起來, 編造了好多關於西門豹的謠言。 年底, 西門豹向魏文侯作述職報告後, 政績突出的他本應受到嘉獎, 卻被魏文侯收去了官印, 罷了官。

西門豹很清楚自己被罷免的原因, 他不甘心自己因為小人的讒言而被免去官職,

便請求魏文侯說:“過去的一年裡, 我缺乏做官的經驗, 現在我已經開竅了, 請允許我再幹一年, 如治理不當, 甘願受死。 ”魏文侯看西門豹態度堅決, 便答應了他的請求, 同意再給他一次機會。

西門豹再次就任之後, 開始疏於政事, 把主要的精力都用來巴結魏文侯的親信。 轉眼間, 又一年過去了, 他照例去彙報工作。 但這一次, 非常諷刺的是, 西門豹雖然政績大不如前, 可魏文侯卻對他稱讚有加, 獎賞豐厚。 於是, 西門豹嚴肅地對魏文侯說:“去年我政績突出、深得民心, 您卻收繳了我的官印。 而如今, 我僅僅因為巴結好了您的親信, 您就對我讚賞有加, 這種賞罰不明的官我不想再做下去了。 ”說完, 西門豹把官印交給魏文侯便要離開。

儘管魏文侯極力挽留, 但西門豹已經對魏國不公正的制度失望透頂, 堅決辭了職。

充滿正義的西門豹心中一直有一個理想, 就是建立起一套公正的司法體制, 讓國家處在“法治”而非“人治”的制度之下。 辭職之後的西門豹有了大把時間, 所以他決定去當時司法制度最先進的國家—秦國遊學, 想在秦國學習一些經驗。

秦王不知從哪兒聽說了西門豹要來秦國的消息, 不禁喜上眉梢, 因為在很早以前他就聽說過西門豹的事蹟, 知道他是個人才。 於是, 秦王便誠摯地邀請西門豹擔任秦國北地郡郡守一職。 西門豹也認為這樣可以更好地瞭解秦國的法律, 便欣然答應了。

西門豹到北地郡就職之後,

發現北地郡和鄴城的情況極為相似, 這裡也存在著“河伯娶親”的習俗。 於是, 西門豹又如法炮製, 處理了當地的巫婆和官紳。 可是, 讓西門豹沒有料到的是, 他因涉嫌“執法過程違法”被捕了。

被捕後的西門豹想不明白, 自己明明在為老百姓做好事, 幫助他們破除封建迷信, 消除禍害, 怎麼卻淪為了“階下囚”呢?于情於理他都不應該被關押和處罰呀!

審判西門豹的秦國的廷尉(法官)看出了西門豹心中的困惑, 便告訴了西門豹他犯罪的緣由:“在秦國, 所有案件中相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都要由有管轄權的‘公檢法’機關進行查處和審判。 你作為郡守, 不能代表檢察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偵查, 也不能代表檢察機關起訴, 更不能代表法院審判和執行。

秦國法律規定, 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因此你將巫婆和官紳扔入河中的行為屬於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行為, 即便這些人罪大惡極、罪該致死, 也只能是通過審判後由有關機關予以依法執行處罰。 因為法律所追求的, 不僅僅是結果的公平正義, 執法過程的公平正義也同樣重要, 只有同樣重視結果正義和程式正義, 才能實現真正的正義。 ”西門豹聽完後, 長歎道:“原來如此, 之前我對法律的理解太片面了, 在法治社會就要依法辦事啊!”

因此, 西門豹因故意殺人獲罪, 被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 他沒有故意犯罪, 二年期滿以後, 減為無期徒刑。 在無期徒刑執行期間,

西門豹認真遵守監規, 接受教育改造, 確有悔改表現,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實際執行十三年刑期以後獲得了假釋。

出獄後, 西門豹潛心學習法律相關知識, 並嚴格要求自己的子孫也遵紀守法。 從此, 西門一族因為模範守法, 對社會的發展做出巨大的貢獻, 受到了秦國人的敬重, 西門豹的事蹟也被記入了秦國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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