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醫盾告訴您:遇到醫療糾紛時及時要求屍檢以查明死因,非常重要!

如果患者發生醫療糾紛, 那麼屍檢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因為屍檢可以為醫學技術鑒定和司法裁決直接提供有效的證據。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明確規定, 凡是發生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臨床診斷不能證明死亡原因的, 如果條件允許必須進行屍檢。 但是如果一方拒絕或者拖延時間屍檢、影響了對死因的判斷, 由拒絕或拖延時間的一方負責。 所以, 當醫療機構告知病人死因不明或者家屬懷疑病人死亡原因的情況下, 家屬應該及時進行屍檢。 (48小時內)向醫療機構提出屍檢, 醫療機構必須同意屍檢。 特別注意。 有些醫療機構可能出於某種“好意”勸說家屬不要進行屍檢。 這時候, 建議家屬堅持其屍檢的要求, 以免今後雙方發生爭議的時候無法判斷死因。 另外, 為了體現屍檢的公正性, 如果有條件, 家屬可以申請當地法醫參加屍檢, 同時要求醫療單位人員回避。

北京醫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彙集醫療、法律、司法鑒定專家幫助您專業分析評估病歷, 讓您明晰醫療過程中醫院是否存在過錯, 過錯比例。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