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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為親殺仇後,留下了什麼話?

說一個明朝的故事。

眾所周知, 黃宗羲是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曆算學家、教育家, 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

黃宗羲

這些印在名片上的頭銜就不說了, 說一件他還在青春期的時候幹得一件驚世駭俗的事。

眾所周知, 晚明有個太監, 叫魏忠賢。 他罪惡滔天, 殺人如麻, 凡與自己不合著, 下獄、杖死、淩遲, 無所不用其極, 號稱九千歲, 比皇帝就少那麼一點點。

而且作為一個太監, 非要挑戰生理極限, 妻妾滿堂, 是不是對女性莫大的侮辱?

黃宗羲的父親, 黃尊素, 時為禦史。

他就看不慣魏忠賢的所作所為, 一再上書, 怒懟魏忠賢。

毫無例外, 他落職回鄉。

黃尊素在地方, 魏忠賢依然怒氣難消, 羅織罪名, 將其下獄。

魏忠賢作惡多端, 仗的是天啟皇帝的恩寵。 崇禎繼位後, 將魏忠賢一網打盡。 然而餘孽猶存, 于黃宗羲有父仇的幾個同犯, 依然在位。

看到崇禎登基, 黃宗羲想的是走法律途徑。 於是他來到北京, 上書訟冤, 營救父親。

結果像是電影劇本一樣, 主角總是晚到一步。 趕到刑部, 黃尊素已遭淩遲, 割成了千片萬片。

黃宗羲大怒。

此時, 他依然走法律途徑, 上書崇禎, 要求將幾個主犯正法。

黃宗羲被列為證人, 要出庭質證其罪。 但百足之蟲, 死而不僵, 即便在此時, 竟然有一主犯托人給他3000金, 希望他不要出庭。

而在庭審現場,

不知有何手段, 問案軟弱無力, 鐵證之前, 竟難以定案。

黃宗羲, 字太沖, 名字就一語點破他的性格特點。

黃宗羲出庭, 眼看仇人在前, 想到爛肉如泥的父親, 一時氣血上湧, 把袖子裡的錐子一把拿出, 朝主犯之一許顯純腦袋上招呼過去, 一把打得腦漿奔湧。

黃宗羲眼觀六路, 看到另一主犯崔應元在側, 立即奔過去。

不知是否技藝不熟, 錐子落地, 他面對崔應元的時候已是赤手空拳。 他一把撲過去, 將他的鬍子一一拔下, 大搖大擺回家之後, 將鬍子在父親的牌位前燒掉, 告慰父親。

黃宗羲積累了經驗之後, 對殺父者決定一個都不能少。 又追殺牢卒兩位牢卒, 他們是殺父的直接經手者。

不知為何, 可能出於民意所向, 黃宗羲一系列法律程式之外的血親復仇,

竟一路順暢, 無人過問。

為親殺仇完成, 他率全體百官死於閹黨之手的公卿子弟, 到監獄前設祭, 一齊痛哭。 哭聲震天, 連崇禎皇帝都聽見了。 他歎道:“忠臣孤子, 甚惻朕懷。 ”

然後, 黃宗羲沒有被判“防衛過當”, 他回家讀書去了, 向著開頭那些名片上的頭銜不斷奮鬥了。

在中國的傳統裡, “血親復仇”在一定程度上是包容的。

《禮記·曲禮》雲:“父之仇弗與共戴天, 兄弟之仇不反兵, 交遊之仇不同國。 ”

父母之仇, 不共戴天, 只要不是移民平行宇宙, 但凡生在同一片藍天, 必須報仇。

當然, 復仇遵循法律程式是先決條件, 但如果法制瑕疵, 大仇難報, 該當如何?

《春秋公羊傳》曰:“父不受誅, 子復仇可也。 ”

只要不是明正典刑,

反而是遭受冤屈乃至百般淩辱, 該復仇。

《禮記·檀弓》記載:

子夏問:“居父母之仇, 如之何?”

子曰:“寢苫、枕幹、不仕, 弗與共天下也, 過諸市朝, 不反兵而鬥。 ”

唐代柳宗元就討論過這樣一個議題。 武則天時, 有個叫徐元慶, 父親為人所殺, 他殺仇人縣吏趙師韞之後, 自守歸罪。 陳子昂建議殺掉此人, 但表彰其孝。

徐元慶

柳宗元覺得這是精神分裂, “旌與誅莫得而並焉”, 法律怎麼能給人一榔頭然後再給他鼓掌?

他認為, “若元慶之父, 不陷於公罪, 師韞之誅, 獨以其私怨, 奮其吏氣, 虐于非辜, 州牧不知罪, 刑官不知問, 上下蒙冒, 籲號不聞”, 徐元慶父親被殺, 不是正常的法制處罰, 而是縣吏一人隻手遮天, 徐元慶無處上訴, 難以救濟, 最後只好自己上場。

柳宗元認為“《禮》之所謂仇者,

蓋其冤抑沉痛, 而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 陷於大戮”。

法律無力救濟, 若自己還不能救濟, 還做什麼兒子。

必須得說, 血親復仇若毫無原則, 會導向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

這時候, 已經學成大儒的熱血男子黃宗羲有一句話, 振聾發聵:

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必須得有謹守程式正義、救濟得力的法律, 才談得上遵紀守法、歲月靜好的公民。 若正常途徑的救濟管道不利, 只求民眾一味守法而規矩, 溫柔而和善, 談何容易?

法學家貝卡利亞說過:“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 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 ”法律當給人以力量, 不用人民自己給自己打雞血, 開始舞刀弄槍, 才覺得自己渾身力量。

那個拿錐子到處錘人的黃宗羲, 可不是個腦細胞匱乏的莽撞男子,在這場血親復仇前,他有過多次試圖“正確處理衝突”。

然而法制在閹黨手裡早已蕩然無存,許顯純判案時,魏忠賢擅自離開辦公地點皇宮,趕到法庭現場,在背後發號施令。

且不說我們理想中的後世良法,就是明朝的法律《皇明祖訓》裡早有規定,且不說宦官干政,甚至“不許宦官讀書識字”。

法制淩遲至此,只能逼迫江南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拿起了一個錐子。

黃宗羲後來對中國千年歷程有著深刻洞見,他曾呼號,希望能有一“天下之法”。

謹守法制,無偏無黨,公平如水,坦蕩如砥,才談得上萬民服氣,天下太平。

*文中配圖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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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 劉 昆

撰文 | 易 之

責編 | 侯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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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個腦細胞匱乏的莽撞男子,在這場血親復仇前,他有過多次試圖“正確處理衝突”。

然而法制在閹黨手裡早已蕩然無存,許顯純判案時,魏忠賢擅自離開辦公地點皇宮,趕到法庭現場,在背後發號施令。

且不說我們理想中的後世良法,就是明朝的法律《皇明祖訓》裡早有規定,且不說宦官干政,甚至“不許宦官讀書識字”。

法制淩遲至此,只能逼迫江南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拿起了一個錐子。

黃宗羲後來對中國千年歷程有著深刻洞見,他曾呼號,希望能有一“天下之法”。

謹守法制,無偏無黨,公平如水,坦蕩如砥,才談得上萬民服氣,天下太平。

*文中配圖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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