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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簽署的《馬關條約》,把日本的侵華戰爭往後推遲了四十二年

大家都知道, 在中國近代史上, 李鴻章作為代表, 曾經簽署了許多不平等條約。 像是《煙臺條約》、《天津條約》、《中法新約》、《馬關條約》、《中俄密約》、《辛丑合約》等等。

為什麼這麼多不平等條約, 都是由李鴻章作為代表簽署的呢?為什麼當時還有外國列強點名要求, 要他來簽署呢?

說起來啊, 簽不平等條約這事, 畢竟不像買一棟拎包入住的房子那麼簡單。 不能到了現場之後, 點個頭、哈個腰、再簽個字就算完了。 尤其是在清朝末年, 必須得使盡權謀手段, 明明挨宰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 但也得能爭一分是一分, 也就是要把損失降到最低。

所以這口黑鍋, 就不是隨便什麼人能背得起的。 要背這口鍋, 不僅需要極厚的臉皮和良好的心態, 更需要有國際視野和深沉的心計。 李鴻章, 是最合適的一個。

在當時的清政府裡, 哪怕是那些優中選優的官員, 也就分為兩種:一種是不長心的王爺;還有一種,

就是那些滿腦子忠君愛國思想, 又完全不接地氣的所謂清流。 不幸中的大幸是, 比起上面這兩種人, 李鴻章既懂洋務, 又有外交手腕, 哪怕是在局面最不力的情況下, 他也能盡力扛住, 能爭一分利益就是一分。

比如說在簽《中俄伊犁條約》的時候吧, 之前派了崇厚去, 結果差點把大半個新疆都割讓給人家了。 李鴻章危急時刻出手, 寫信請來戈登幫忙。 其實呢, 就是要變相拉英國入局, 最後硬是把已經吃到俄國人嘴裡的肉——中國北疆, 給生搶回來了。

都說李鴻章這一輩子, 最後有兩大恥辱, 就是簽了《馬關條約》和《辛丑合約》。 但其實在簽約的過程中, 他一直在拼盡全力, 用連橫合縱的智慧和敏銳的洞察力,

盡可能去保中國的利益。 比如說《馬關條約》, 生生把賠款往下壓了一億, 雖然最後沒能保住臺灣, 卻促成了三國的干涉, 保住了遼東半島。 否則的話,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日本如果在1895年的時候, 就同時吞併了朝鮮、臺灣和東三省, 那這對中國意味著什麼?

所以很多日本學者都說, 李鴻章簽署的《馬關條約》, 把日本的侵華戰爭, 整整往後推遲了四十二年。

而《辛丑合約》呢, 也是同樣。 儘管被認為是中國歷史上最恥辱的一部不平等條約, 可只要看看當時的背景, 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兒了。 當時, 東南五省都互保了, 北京也淪陷了, 歐美日八國已經畫地為牢了, 就這麼慘到不能再慘的境地, 中國最後竟然還沒完全淪為殖民地。 也是因為李鴻章在這個過程中靈活斡旋,

對八國分化瓦解, 最後促成了這個當時所能達到的最好結果。

更有意思的是, 李鴻章在《馬關條約》和《辛丑合約》談判中的表現, 在中國歷史教科書裡, 他總是被拿出來說事, 表現出清政府喪權辱國什麼的, 但在日本和韓國, 他的表現卻被拿來做企業文化培訓的經典案例:那就是, 一個老人是怎樣在絕境下, 盡可能爭取最大利益的。

而且還得說明的是, 就算是“賣國”, 李鴻章也並不“白賣”。 每次背完黑鍋, 換來的都是他個人的官位和話語權的飆升, 作為曾國藩的得意門生和洋務派的重量級人物, 李鴻章有“東方俾斯麥”的稱號, 這也是“賣國”換來的權位回報。

這些雖然都屬於他的私人利益, 不過話又說回來,

正是有了官位的回報, 他才能放手做一些事, 比如建立北洋水師、北洋船政局, 主持中國近代本土最早的工業和軍事生產。 這些成就, 其實正是李鴻章以背黑鍋為代價, 承受著舉國的謾駡做到的。 雖然他自嘲是“裱糊匠”, 但這些事對中國的近代化過程卻意義重大。

當然啦, 我們分析歷史問題要客觀, 也絕不是為了給李鴻章翻案或者洗地。 在外交上, 有些他做的事, 也確實該罵。 比如說, 中法戰爭, 明明戰場上是佔優勢的, 結果卻簽了停戰協議, 還給法國人送了大禮。 後來的新疆事件, 他竟然荒唐要求放棄新疆, 如果不是左宗棠堅持, 新疆差點就脫離中國版圖了。 還有甲午戰爭, 李鴻章雖然在戰前就看到了日本的威脅, 卻錯估了日本的戰爭決心,而且把希望寄託在西方的調停上,導致日本借這次戰爭在亞洲崛起。

總結一下,李鴻章做事,是把小智慧用到極致,但缺乏大的戰略視野。所以儘管按外交綜合能力來看,他是清政府的第一人,但好多關鍵時刻,他還是坑了國家。

卻錯估了日本的戰爭決心,而且把希望寄託在西方的調停上,導致日本借這次戰爭在亞洲崛起。

總結一下,李鴻章做事,是把小智慧用到極致,但缺乏大的戰略視野。所以儘管按外交綜合能力來看,他是清政府的第一人,但好多關鍵時刻,他還是坑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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