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語
善終既是生命的最高追求, 也是生命的基本權利。 尊重生命, 就是要尊重患者對生命的自主權利, 將無痛、無懼、無憾地離世作為目標。
近日, 臺灣知名作家瓊瑤發表一封公開信, 表達了選擇“尊嚴死”的意願。 她囑咐兒子和兒媳, 自己無論生什麼重病, 都不動大手術、不送加護病房、絕不能插鼻胃管、不需要急救措施, 只要沒痛苦地死去就好。 “你們無論多麼不舍, 不論面對什麼壓力, 都不能勉強留住我的軀殼, 讓我變成‘求生不得, 求死不能’的臥床老人!”瓊瑤的生死觀, 引發了網上網下熱議。
生命是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面對生死,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態度和選擇。 有人追求長度, 有人追求品質。 但是, 每個人對於生命的自主選擇權都應得到尊重。 對臨終親人的最好關懷, 就是把死亡的權利還給親人, 使其按照自己的願望度過最後時光。 我國著名外科專家、北京醫院名譽院長吳蔚然在臨終前留下遺願, 懇請醫院尊重自然規律, 不必採用插管、透析、起搏器等創傷性治療拖延生命。 最後, 家人尊重他的自主選擇, 陪伴他平靜地走到生命的盡頭。
近年來,
人生最無奈的事是既不能選擇生, 也不能選擇死。 善終既是生命的最高追求, 也是生命的基本權利。 尊重生命, 就是要尊重患者對生命的自主權利。 2016年臺灣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 並將於2019年正式實施。 這部法律強調尊重病人的醫療自主, 保障病人的善終權益,
死亡也許只是一個短暫的瞬間, 但與疾病共存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尊重患者的生命自主權, 並不是鼓勵放棄治療, 而是要讓臨終者體面而有尊嚴地離開人世。 遺憾的是, 全國開展舒緩治療的醫療機構極少, 很多晚期癌症病人無處可去, 疼痛難忍, 有的甚至絕望自殺。 目前, 大多數醫院更傾向於選擇有治療價值的患者,
生是偶然, 死是必然。 如果說生命是一條航船, 每個人都是這條航船的掌舵者。 讓生命完美地謝幕, 不應成為一種奢望。
來 源 /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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