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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皇帝之二十四:東漢第四代皇帝劉肇

東漢孝和皇帝劉肇(79年-105年), 東漢第四位皇帝(88年—105年在位), 在位17年, 得年27歲, 他是章帝四子, 母貴人梁氏, 死後諡號為孝和皇帝, 廟號穆宗(後被董卓廢去),

葬於慎陵。 諡法雲“不剛不柔曰和”。

生平

建初四年(79年), 梁貴人生劉肇。 皇后竇氏將劉肇養為己子。 建初七年(82年), 漢章帝廢太子劉慶, 立劉肇為皇太子。 章和二年(88年), 漢章帝逝世。 劉肇即位時, 是為漢和帝。 當時他只有十歲, 由養母竇太后執政, 從此漢朝由穩轉亂, 進入外戚、宦官相繼掌權的時期, 和帝在位時期東漢日益衰敗, 竇太后排斥異己, 讓哥哥竇憲掌權, 竇家人一犯法, 竇太后就再三庇護, 竇氏的專橫跋扈, 引起漢和帝的不滿。 永元四年壬辰年六月二十三日(92年8月14日), 漢和帝聯合宦官鄭眾將竇氏一網打盡, 但是也由此進入宦官專權時期。 元興元年乙巳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05年2月13日), 漢和帝鬱鬱而終。 漢和帝在位時期,

科技、文化有了很大發展, 蔡倫改進了造紙術, 班固、班昭寫了《漢書》。 甘英出使大秦。 另外, 和帝初年竇憲滅亡了北匈奴, 在世界歷史上也是一件大事。

劉肇年表

西元79年, 漢章帝第四子劉肇出生。

西元82年, 劉肇被立為太子。

西元88年, 劉肇即位, 是為漢和帝。

西元89年, 應南匈奴單于請求, 東漢政府派竇憲率軍與南匈奴一起, 合擊北匈奴, 打敗北匈奴。

西元91年, 將軍耿夔又大敗北匈奴, 將匈奴勢力徹底趕出漠北地區。

西元92年, 漢和帝依靠宦官, 一舉剷除外戚竇氏勢力。 宦官專權就此開始。

西元106年, 漢和帝劉肇去世。

竇太后臨朝

 漢和帝劉肇于章和二年(88年)壬辰即皇帝位, 尊皇后為皇太后, 改明年為“永元元年”。 和帝年幼, 竇太后臨政。 她把哥哥竇憲由虎賁中郎將提升為侍中, 掌管朝廷機密, 負責發佈誥命;讓弟弟竇篤任虎賁中郎將, 統領皇帝的侍衛;弟弟竇景、竇環均任中常將, 負責傳達詔令和統理文書。 這樣, 竇氏兄弟便都在皇帝周圍的顯要地位, 從而掌握了國家政治的中樞。

竇太后將政權統於自己一人之手,

獨斷專橫, 強予決策。 對於伐北匈奴, 尚書、侍御史、騎都尉、議郎等等都極力上諫, 甚至指責太后“奈何以一人之計, 棄萬人之命”, 也沒有擋住太后為袒護竇憲而出兵。 重創北匈奴後, 是否繼續設立北單于, 朝臣堅決反對, 但由於竇憲奏請設立, 太后不顧大多數人反對, 而“竟從憲策”。

竇太后還把大批竇氏家族子弟和親朋故友, 任為朝官或地方官, 從而上下勾結, 專權放縱, 報復打擊, 為所欲為。 其弟弟竇景放縱奴僕胡作非為, 甚至白天公然攔路搶劫, 侮辱婦女, 而“有司莫敢舉奏”。

竇氏為維護專權, 安插了大量黨羽, 因此朝廷上下多有附臣與親信。 當初, 和帝在長安召見竇憲, 朝臣甚至議論稱之“萬歲”, 尚書韓棱憤怒指責“禮無人臣稱萬歲之制”,

才算止住了這場鬧劇。 這一方面說明竇氏權勢的貴盛, 另一方面也說明時臣趨炎附勢的風氣。 因而, 和帝執掌政權後, 立即清理竇氏殘党餘孽, 太尉宋由因為竇氏黨而被罷免, 後自殺。 其他親朋故舊, 凡是依仗竇家的關係而做官的, 統統被罷免回家。

竇憲還養了許多刺客, 實行暗殺政策, 謀害那些具有宿怨私仇、持有不同政見、可能危害竇氏的人。 在漢明帝永平年間, 竇憲的父親竇勳犯罪, 韓紆(xū)審理此案, 考實竇勳坐獄被誅。 竇太后當政時, 韓紆已死, 竇憲即派刺客刺殺了韓紆的兒子, 並帶回他的首級拿到竇勳墳上祭奠。 周榮為尚書袁安府吏, 袁安上書言竇憲驕縱、竇景腐敗、不宜立北匈奴單于等奏議, 均出自周榮之筆。竇憲門客徐齮(yì)非常嫉恨他,於是當面威脅他。連尚書府中尚且遭到這樣的恐嚇,可見一般的官吏該承受著怎樣的政治壓力。

群臣之諫

竇太后剛愎放縱,早已引起了一些正直朝臣的不滿。他們不斷上書進諫,有時甚至以死抗爭,希望把黑暗的政治挽回到清明之中。

當朝群臣的諫諍從“太后臨朝”的時候起,就已經開始了。僅據《資治通鑒》統計,短短的近五年時間,大臣就針對各種問題上書十五六次。

太后剛剛臨朝,就以私情授重權于竇氏兄弟。伐北匈奴,並設北匈奴單于。竇氏兄弟驕橫肆虐,侵暴百姓,甚至擅自徵調邊防部隊。

群臣們為竇氏的貪婪與霸權而憤怒不已,為朝廷的紛亂黑暗而痛心疾首,為皇帝的幼弱無奈而呼號流涕。他們呼喚著皇帝的堅強。正如司徒丁鴻上疏所言:“夫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縱橫。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永元四年(92年)丙辰,13個郡國地裂,大旱、蝗災發生。上天似乎也在昭示著一場大變革的發生。

奪回政權

漢和帝劉肇逐漸長大,也越來越懂事。這對日益膨脹的竇家權勢不能不形成威脅。於是竇憲便與女婿郭舉及其父郭璜、部下鄧疊及其弟鄧磊等,共同謀劃企圖殺害劉肇,篡漢而代之。

這時14歲的和帝暗中得到消息,知道了竇憲的陰謀,他感到必須儘快制定對策,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可是,滿朝廷都是竇家的人。雖然也有如司徒丁鴻、司空任隗、尚書韓棱等可以信賴,但竇氏兄弟已經限制了皇帝不能與內外大臣直接單獨接觸,只有宦官在身邊伺候並內外傳遞資訊。和帝經過觀察,覺得只有中常侍鉤盾令(負責宮內河池苑囿的宦官)鄭眾可與商量,一則鄭眾服侍多年,對皇室一直忠心耿耿,比較可靠;二則此人謹慎機敏,很有心計,可以出謀劃策。於是,和帝趁別人不在,與鄭眾說了自己的想法。鄭眾早已看不慣外戚勢力的橫行霸道,也勸和帝早下手為強。

此時,竇憲正鎮守涼州,如果京城有變,他必然領兵叛亂。為減少損失,保證成功,和帝下詔令竇憲來京輔政,先行調回竇憲。同時,要參照前朝《外戚傳》,試圖從文帝誅薄昭、武帝誅竇嬰、昭帝誅上官桀、宣帝誅霍禹等事中學習經驗。於是密令清河王劉慶從千乘王劉伉處借取《外戚傳》,令鄭眾從中整理勾稽。一切準備停當,竇憲、鄧疊等也回到京師。

抓捕竇憲的前一天晚上,和帝親自禦臨北宮,命令司徒兼衛尉官丁鴻,嚴兵守衛,緊閉城門;命令執金吾、五校尉等,分頭捉拿郭璜、郭舉父子和鄧疊、鄧磊兄弟,清除了週邊。第二天,派謁者僕射直入竇家,宣讀詔書,收回竇憲的大將軍印綬,改封為冠軍侯,並限令與其弟竇固、竇景等各回封地。郭璜等人下獄處死,和帝感念竇太后的養育之恩,沒有公開處死竇氏兄弟,回到封地後皆迫令自殺。四兄弟中只有竇環沒有參與策劃謀反,被免了死罪。漢和帝成功奪回政權,再現了漢宣帝劉詢誅霍禹的故事。

奪權成功探析

奪權鬥爭就這樣以和帝的勝利而告終。和帝致勝的原因,概括起來,太致有這樣幾個方面:

有群眾基礎。竇氏所為已是天怒人怨,群臣之諫已可見朝廷上下反對竇氏的情緒,同時也為和帝奪回政權做了輿論上的準備。

組織嚴密。和帝是經過周密觀察和細緻考慮才選中了鄭眾,而劉慶則是被竇太后陷害其母廢立的皇太子,自然對竇氏深惡痛絕。在“竇氏父子兄弟並為卿、校,充滿朝廷”的情況下,擇人不當,或稍漏口風,後果將不堪設想。

措施得當。把竇憲調回京師收捕,避免造成地方混亂和軍事火拼。待竇憲回到京師後,一夜間,對幾大要員全面出擊又分別系捕,既避免了互相串連,又免得夜長夢多。

因此,整個過程乾淨俐落,並沒有引起朝野的極大恐慌與混亂。而這一切都是由一個14歲的孩子主要策劃的,可見漢和帝劉肇的機智、敏銳、幹練與穩重 .

漢和帝政績

親理政事

在一舉掃平了外戚竇氏集團的勢力之後,漢和帝開始親理政事。他每天早起臨朝,深夜批閱奏章,從不荒怠政事,從他親政的所作所為,尚不失為一個有為的君主。

安定邊疆

西北有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西域降附者五十余國;東北有烏桓校尉任尚大破南單于,將遼東收歸,改為渤海郡。和帝一朝,曾多次平定過少數民族的叛亂。

寬緩為政

和帝當政時期,曾多次下詔賑災救難、減免賦稅、安置流民、勿違農時。在法制上也主張寬刑。他任用的掌管刑獄的廷尉陳寵,便是一個富於同情心的仁愛之人,每次斷案,都依據經典,而“務從寬恕”。

和帝對有過失之人,也能根據情況,從寬處理。永元九年(97年),竇太后死。由於宮廷緊守秘密,和帝為梁貴人所生的事實始終沒予公開。太后死後,梁家才敢奏明朝廷,為梁貴人討一個說法。這時和帝也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謎。但在如何安置竇太后的問題上,三公上奏:“請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貶竇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而和帝卻念對自己的養育之恩,認為“恩不忍離,義不忍虧”,不應有所降黜。於是不降尊號,諡為章德皇后。而對梁貴人、宋貴人的問題也都妥善安置。梁貴人被追封皇太后。

注重德教風化

章帝時,居巢侯劉般逝世,按規定應由長子劉愷襲爵,但為滿足父親的遺願,他堅持讓弟弟劉憲襲封,自己則逃往外地。執政官上奏請示收回劉愷封國,章帝嘉其義,特許等待他。而劉愷始終沒有回來,十多年後,執政官又提起此事。對此,侍中賈逵上書說:“孔子曾說‘能以禮讓,治理國家有什麼難的呢?’有司沒有推究劉愷此舉的樂善之心,而是以平常之法加以處理,這樣做恐怕不能助長禮讓的風氣,成就寬弘的教化啊!”和帝深以為然,下詔說:“王法崇善,成人之美。”於是不僅同意劉憲襲爵,而且征劉愷為郎。

愛民為本

和帝十分體恤民眾疾苦,多次詔令理冤獄,恤鰥寡,矜孤弱,薄賦斂,告誡上下官吏認真思考造成天災人禍的自身原因。而他也常常以此自責,如永元八年(96年)京城洛陽地區發生蝗災,他下詔首先說:“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憂民之心,殷殷可見。嶺南(今廣東地區)出產生龍眼、荔枝,為了滿足朝廷需要,往往“十裡一置,五裡一候,晝夜傳送”,經風歷險,勞民傷財。唐羌上書,請求停止,和帝批示:“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複受獻!”愛民之意,發自肺腑。

選官用賢

和帝深感吏制建設對一個政權的重要性,因而非常重視官吏的選拔任用。據統計,他當政時期,曾四次專門下詔納賢。這既反映出東漢吏制的空虛與墮落,也表現出和帝為改變這種現狀而做出的積極努力。

從奪回政權到親理朝政,可以看出漢和帝是一個寬和仁愛的君主,這與他的諡號“和”是吻合的。但作為一個君主,明辨是非,當機立斷,更是一個重要的素質,在清除竇氏集團的鬥爭中,和帝做到了這一點;在廢立後妃的過程中,這一點也表現得相當充分。

和帝執政之弊——信用宦官

東漢時期,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在宮廷內設置了中常侍、黃門侍郎、大黃門、小黃門等宦官職務。他們負責掌管傳達皇帝的號令和詔書,閱覽尚書進呈的文書。

在和帝奪回政權的過程中,中常侍鉤盾令鄭眾直接參與了策劃和實施,在論功行賞時,鄭眾自然是首功。於是,鄭眾被升遷為大長秋。“長秋”是漢代皇后的宮名,用以名官,稱其官署為“長秋寺”。這是皇后近侍官首領,一般由皇帝親信充任,負責宣達旨意,管理宮中事務。而在進行策勳班賞的過程中,和帝注意到,鄭眾總是推辭的多,接受的少,這種謙遜仁愛之心,很得和帝的讚賞。因此,和帝以後便經常同他討論國家大事,國家一些大政方針的決策便較多地摻雜著宦官的力量。所以史書上說“宦官用權自此始矣”,從此,東漢進入了外戚與宦官交替執掌朝政的時代。

當然,和帝重用宦官,還有一些客觀因素。這就是這時期他所信任和倚重的一些朝臣和宗王或年老體弱,或壽短命微,陸續退出了歷史舞臺。從永元四年(92年)到永元八年(96年),相繼故去的就有10位:

司徒袁安,永元四年三月死。

司空任隗,永元四年八月死。

千乘王劉伉,永元五年正月死。

太傅鄧彪,永元五年正月死。

廣宗王劉萬歲,永元五年正月死。

太尉尹睦,永元五年十月死。

司徒丁鴻,永元六年正月死。

城陽王劉淑,永元六年五月死。

樂成王劉黨,永元八年四月死。

陳敬王劉羨,永元八年十二月死。

這一串黑色的資料,是不是意味著劉氏政權的日薄西山呢?

在位年號

永元(17)89—105

元興(1)105

和帝逝世及其影響

本來就體弱多病的劉肇,到27歲這一年,終於熬不住了。元興元年(105年)冬十二月辛未,和帝劉肇病死于京都洛陽章德前殿。葬于慎陵(今河南孟津)。諡號“孝和”,廟號“穆宗”。

新君登基

和帝死時,尚未及立太子。陰皇后、鄧皇后均未有子嗣,後宮嬪妃所生子,前後夭折了十幾個。因此,往往視宮中為凶地,以後所生皇子均由奶娘抱出宮外,寄養民間。等到和帝駕崩,群臣一時也難以盡尋皇子下落。最後,由鄧皇后提供線索,只找到了宮女所生的兩個皇子,長者劉勝8歲,素有痼疾,未便迎立;少子劉隆,出生才百日,乃即令迎入,立為太子,當夜即位,尊鄧後為鄧太后,是為漢殤帝。不到半月,即到明年,於是改元延平。因殤帝尚在繈褓之中,只能由鄧太后臨朝聽政。東漢王朝再次進入太后秉政、外戚專權的局面,隱伏著宦官奪權的後患。

歷史影響

東漢從和帝劉肇起,每個皇帝都是兒時即位。在幼兒皇帝當朝的時期,外戚與宦官的專權、鬥爭便不可避免,政治的紛爭和社會的動亂將隨時發生,東漢政權也就進入了永無寧日的歷史階段。

後妃子女

皇后:

陰皇后

和熹鄧皇后 鄧綏

妃嬪:

周貴人

馮貴人

子:

長子劉勝 平原王

次子劉隆 漢殤帝

女:

長女劉保,延平元年封脩武長公主。

次女劉成,元年封共邑公主。

三女劉利,元年封臨潁公主,適即墨侯侍中賈建。

四女劉興,元年封聞喜公主。

後人評價

范曄

孝和沈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強慝。抑沒祥符,登顯時德。

——《後漢書·孝和孝殤紀》

本紀

孝和皇帝諱肇,肅宗第四子也。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後養帝以為己子。建初七年,立為皇太子。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三月丁酉,改淮陽為陳國,楚郡為彭城國,西平並汝南郡,六安複為廬江郡。遺詔徙西平王羨為陳王,六安王恭為彭城王。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庚戌,皇太后詔曰:

先帝以明聖,奉承祖宗至德要道,天下清靜,庶事咸寧。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朕且佐助聽政。外有大國賢王並為蕃屏,內有公卿大夫統理本朝,恭己受成,夫何憂哉!然守文之際,必有內輔以參聽斷。侍中憲,朕之元兄,行能兼備,忠孝尤篤,先帝所器,親受遺詔,當以舊典輔斯職焉。憲固執謙讓,節不可奪。今供養兩宮,宿衛左右,厥事已重,亦不可複勞以政事。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海內歸仁,為群賢首,先帝褒表,欲以崇化。今彪聰明康強,可謂老成黃耇矣。其以彪為太傅,賜爵關內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朕庶幾得專心內位。於戲!群公其勉率百僚,各修厥職,愛養元元,綏以中和,稱朕

意焉。

辛酉,有司上奏:“孝章皇帝崇弘鴻業,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

文加殊俗,武暢方表,界惟人面,無思不服。巍巍蕩蕩,莫與比靈斯。《周頌》曰:‘於穆清廟,肅雍顯相。’請上尊廟曰肅宗,共進《武德》之舞。”制曰:“可。”

癸亥,陳王羨、彭城王恭、樂成王黨、下邳王衍、梁王暢始就國。夏四月丙子,謁高廟。丁醜,謁世祖廟。

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鐵之利,以奉師旅之費。

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平末年,複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安不忘危,探觀舊典,複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甯安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入稅縣官如故事。其申敕刺史、二千石,奉順聖旨,勉弘德化,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五月,京師旱。詔長樂少府桓鬱侍講禁中。

冬十月乙亥,以侍中竇憲為車騎將軍,伐北匈奴。

安息國遣使獻師子、扶拔。

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官詔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為真。

夏六月,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度遼將軍鄧鴻出稒陽塞,南單于出滿夷穀,與北匈奴戰於稽落山,大破之,追至私渠比鞮海。竇憲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北單于遣弟右溫禺鞮王奉奏貢獻。

秋七月乙未,會稽山崩。

閏月丙子,詔曰:“匈奴背叛,為害久遠。賴祖宗之靈,師克有捷,醜虜破碎,遂掃厥庭,役不再籍,萬里清蕩,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有司其案舊典,告類薦功,以章休烈。”

九月庚申,以車騎將軍竇憲為大將軍,以中郎將劉尚為車騎將軍。

冬十月,令郡國弛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裡。庚子,阜陵王延薨。

是歲,郡國九大水。

二年春正月丁醜,大赦天下。

二月壬午,日有食之。己亥,複置西河、上郡屬國都尉官。

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為濟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為河間國。丙辰,封皇弟壽為濟北王,開為河間王,淑為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昞子側為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己未,遣副校尉閻磐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車師前後王並遣子入侍。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六月辛卯,中山王焉薨。

秋七月乙卯,大將軍竇憲出屯涼州。

九月,北匈奴遣使稱臣。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出雞鹿塞,擊北匈奴於河雲北,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將、大夫、郎吏、從官帛。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郡國中都官系囚死罪贖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圍北單于于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為長公主。辛醜,阜陵王種薨。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西域諸國,納質內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寤寐歎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壟,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十二月,複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庚辰,至自長安,減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

三月癸醜,司徒袁安薨。閏月丁醜,太常丁鴻為司徒。

夏四月丙辰,大將軍竇憲還至京師。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竇憲潛圖弑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党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衛尉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醜,太尉宋由坐黨憲自殺。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癸醜,大司農尹睦為太尉,錄尚書事。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穀各有差。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

稿;有不滿者,以實除之。”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燒當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台,望雲物。大赦天下。戊子,千乘王伉薨。辛卯,封皇帝萬歲為廣宗王。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採捕,不收其稅。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

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鬵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詔書實核,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若複有犯者,二千石先坐。”甲寅,太傅鄧彪薨。戊午,隴西地震。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佈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今新蒙赦令,且複申敕,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開倉賑稟三十餘郡。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種兄魴為阜陵王。

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

秋九月辛酉,廣宗王萬歲薨,無子,國除。

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中朗將任尚討滅之。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穀。其官有陂池,令得採取,勿收假稅二歲。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僕張酺為太尉。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己卯,司徒丁鴻薨。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許陽侯馬光自殺。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又欲就賤還歸者,複一歲田租、更賦。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昭岩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附。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余國。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醜,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複破之。

詔以勃海郡屬冀州。

武陵漊中蠻叛,郡兵 討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禦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

謫見於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司詳選郎

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

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八年春二月己醜,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甲子,詔賑貸並州四郡貧民。

五月,河內、陳留蝗。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車師後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憂釁。

昔楚嚴無災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鰥寡,矜孤弱,思惟致災興蝗之咎。”

庚子,複置廣陽郡。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殺。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癸巳,濟南王康薨。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稿;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采,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

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于西陵。

十一月癸卯,當祿勳河南呂蓋為司徒。

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僕韓棱為司空。己醜,複置若廬獄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廢慢懈弛,不以為負。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勿因緣妄發,以為煩擾,將顯行其罰。”

夏五月,京師大水。秋七月己巳,司空韓棱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

九月庚戌,複置廩犧官。

冬十月,五州雨水。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戊寅,梁王暢薨。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裡。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己巳,複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逾僣,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市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種人內屬。

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宿雪,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勢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詐起。巧法析律,飾文增辭,貨行於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複令災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廖。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閏月,賑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穀。戊辰,秭歸山崩。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災尤貧者穀,人三斛。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是歲,燒當羌複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醜,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二月,任城王尚薨。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穀食。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荊州雨水。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今茲淫水為害,餘雖頗登,而多不均浹,深惟四民農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今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稿;有宜以實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大爵。丙辰,詔曰:“幽、並、涼州戶口率少,邊役眾劇,束脩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戊辰,司徒呂蓋罷。

十二月丁醜,光祿勳魯恭為司徒。辛卯,巫蠻叛,寇南郡。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繕修故西海郡,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穀,各有差。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後父特進綱自殺。

秋七月甲寅,詔複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稿二歲。壬子,常山王側薨。是秋,三州雨水。

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稿;其不滿者,以實除之。”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丁酉,司空巢堪罷。

十一月癸卯,大司農徐防為司空。

是歲,初複郡國上計補郎官。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

五月戊寅,南陽大風。六月,詔令百姓鰥、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秋七月丙寅,濟南王錯薨。複置涿郡故安鐵官。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

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醜,祠園廟,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

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

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

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

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犁牛直。

五月壬午,趙王商薨。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沾,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于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辛巳,詔今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稿;其被災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

芻稿,皆勿收責。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

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十一月己醜,行幸緱氏,登百岯山,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

十二月,複置遼東西部都尉官。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高句驪寇郡界。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複屬籍。五月癸酉,雍地裂。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機。每有災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裡一置,五裡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

“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複受獻。”由是遂省焉。

論曰: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辟土世廣。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均出自周榮之筆。竇憲門客徐齮(yì)非常嫉恨他,於是當面威脅他。連尚書府中尚且遭到這樣的恐嚇,可見一般的官吏該承受著怎樣的政治壓力。

群臣之諫

竇太后剛愎放縱,早已引起了一些正直朝臣的不滿。他們不斷上書進諫,有時甚至以死抗爭,希望把黑暗的政治挽回到清明之中。

當朝群臣的諫諍從“太后臨朝”的時候起,就已經開始了。僅據《資治通鑒》統計,短短的近五年時間,大臣就針對各種問題上書十五六次。

太后剛剛臨朝,就以私情授重權于竇氏兄弟。伐北匈奴,並設北匈奴單于。竇氏兄弟驕橫肆虐,侵暴百姓,甚至擅自徵調邊防部隊。

群臣們為竇氏的貪婪與霸權而憤怒不已,為朝廷的紛亂黑暗而痛心疾首,為皇帝的幼弱無奈而呼號流涕。他們呼喚著皇帝的堅強。正如司徒丁鴻上疏所言:“夫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縱橫。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永元四年(92年)丙辰,13個郡國地裂,大旱、蝗災發生。上天似乎也在昭示著一場大變革的發生。

奪回政權

漢和帝劉肇逐漸長大,也越來越懂事。這對日益膨脹的竇家權勢不能不形成威脅。於是竇憲便與女婿郭舉及其父郭璜、部下鄧疊及其弟鄧磊等,共同謀劃企圖殺害劉肇,篡漢而代之。

這時14歲的和帝暗中得到消息,知道了竇憲的陰謀,他感到必須儘快制定對策,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可是,滿朝廷都是竇家的人。雖然也有如司徒丁鴻、司空任隗、尚書韓棱等可以信賴,但竇氏兄弟已經限制了皇帝不能與內外大臣直接單獨接觸,只有宦官在身邊伺候並內外傳遞資訊。和帝經過觀察,覺得只有中常侍鉤盾令(負責宮內河池苑囿的宦官)鄭眾可與商量,一則鄭眾服侍多年,對皇室一直忠心耿耿,比較可靠;二則此人謹慎機敏,很有心計,可以出謀劃策。於是,和帝趁別人不在,與鄭眾說了自己的想法。鄭眾早已看不慣外戚勢力的橫行霸道,也勸和帝早下手為強。

此時,竇憲正鎮守涼州,如果京城有變,他必然領兵叛亂。為減少損失,保證成功,和帝下詔令竇憲來京輔政,先行調回竇憲。同時,要參照前朝《外戚傳》,試圖從文帝誅薄昭、武帝誅竇嬰、昭帝誅上官桀、宣帝誅霍禹等事中學習經驗。於是密令清河王劉慶從千乘王劉伉處借取《外戚傳》,令鄭眾從中整理勾稽。一切準備停當,竇憲、鄧疊等也回到京師。

抓捕竇憲的前一天晚上,和帝親自禦臨北宮,命令司徒兼衛尉官丁鴻,嚴兵守衛,緊閉城門;命令執金吾、五校尉等,分頭捉拿郭璜、郭舉父子和鄧疊、鄧磊兄弟,清除了週邊。第二天,派謁者僕射直入竇家,宣讀詔書,收回竇憲的大將軍印綬,改封為冠軍侯,並限令與其弟竇固、竇景等各回封地。郭璜等人下獄處死,和帝感念竇太后的養育之恩,沒有公開處死竇氏兄弟,回到封地後皆迫令自殺。四兄弟中只有竇環沒有參與策劃謀反,被免了死罪。漢和帝成功奪回政權,再現了漢宣帝劉詢誅霍禹的故事。

奪權成功探析

奪權鬥爭就這樣以和帝的勝利而告終。和帝致勝的原因,概括起來,太致有這樣幾個方面:

有群眾基礎。竇氏所為已是天怒人怨,群臣之諫已可見朝廷上下反對竇氏的情緒,同時也為和帝奪回政權做了輿論上的準備。

組織嚴密。和帝是經過周密觀察和細緻考慮才選中了鄭眾,而劉慶則是被竇太后陷害其母廢立的皇太子,自然對竇氏深惡痛絕。在“竇氏父子兄弟並為卿、校,充滿朝廷”的情況下,擇人不當,或稍漏口風,後果將不堪設想。

措施得當。把竇憲調回京師收捕,避免造成地方混亂和軍事火拼。待竇憲回到京師後,一夜間,對幾大要員全面出擊又分別系捕,既避免了互相串連,又免得夜長夢多。

因此,整個過程乾淨俐落,並沒有引起朝野的極大恐慌與混亂。而這一切都是由一個14歲的孩子主要策劃的,可見漢和帝劉肇的機智、敏銳、幹練與穩重 .

漢和帝政績

親理政事

在一舉掃平了外戚竇氏集團的勢力之後,漢和帝開始親理政事。他每天早起臨朝,深夜批閱奏章,從不荒怠政事,從他親政的所作所為,尚不失為一個有為的君主。

安定邊疆

西北有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西域降附者五十余國;東北有烏桓校尉任尚大破南單于,將遼東收歸,改為渤海郡。和帝一朝,曾多次平定過少數民族的叛亂。

寬緩為政

和帝當政時期,曾多次下詔賑災救難、減免賦稅、安置流民、勿違農時。在法制上也主張寬刑。他任用的掌管刑獄的廷尉陳寵,便是一個富於同情心的仁愛之人,每次斷案,都依據經典,而“務從寬恕”。

和帝對有過失之人,也能根據情況,從寬處理。永元九年(97年),竇太后死。由於宮廷緊守秘密,和帝為梁貴人所生的事實始終沒予公開。太后死後,梁家才敢奏明朝廷,為梁貴人討一個說法。這時和帝也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謎。但在如何安置竇太后的問題上,三公上奏:“請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貶竇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而和帝卻念對自己的養育之恩,認為“恩不忍離,義不忍虧”,不應有所降黜。於是不降尊號,諡為章德皇后。而對梁貴人、宋貴人的問題也都妥善安置。梁貴人被追封皇太后。

注重德教風化

章帝時,居巢侯劉般逝世,按規定應由長子劉愷襲爵,但為滿足父親的遺願,他堅持讓弟弟劉憲襲封,自己則逃往外地。執政官上奏請示收回劉愷封國,章帝嘉其義,特許等待他。而劉愷始終沒有回來,十多年後,執政官又提起此事。對此,侍中賈逵上書說:“孔子曾說‘能以禮讓,治理國家有什麼難的呢?’有司沒有推究劉愷此舉的樂善之心,而是以平常之法加以處理,這樣做恐怕不能助長禮讓的風氣,成就寬弘的教化啊!”和帝深以為然,下詔說:“王法崇善,成人之美。”於是不僅同意劉憲襲爵,而且征劉愷為郎。

愛民為本

和帝十分體恤民眾疾苦,多次詔令理冤獄,恤鰥寡,矜孤弱,薄賦斂,告誡上下官吏認真思考造成天災人禍的自身原因。而他也常常以此自責,如永元八年(96年)京城洛陽地區發生蝗災,他下詔首先說:“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憂民之心,殷殷可見。嶺南(今廣東地區)出產生龍眼、荔枝,為了滿足朝廷需要,往往“十裡一置,五裡一候,晝夜傳送”,經風歷險,勞民傷財。唐羌上書,請求停止,和帝批示:“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複受獻!”愛民之意,發自肺腑。

選官用賢

和帝深感吏制建設對一個政權的重要性,因而非常重視官吏的選拔任用。據統計,他當政時期,曾四次專門下詔納賢。這既反映出東漢吏制的空虛與墮落,也表現出和帝為改變這種現狀而做出的積極努力。

從奪回政權到親理朝政,可以看出漢和帝是一個寬和仁愛的君主,這與他的諡號“和”是吻合的。但作為一個君主,明辨是非,當機立斷,更是一個重要的素質,在清除竇氏集團的鬥爭中,和帝做到了這一點;在廢立後妃的過程中,這一點也表現得相當充分。

和帝執政之弊——信用宦官

東漢時期,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在宮廷內設置了中常侍、黃門侍郎、大黃門、小黃門等宦官職務。他們負責掌管傳達皇帝的號令和詔書,閱覽尚書進呈的文書。

在和帝奪回政權的過程中,中常侍鉤盾令鄭眾直接參與了策劃和實施,在論功行賞時,鄭眾自然是首功。於是,鄭眾被升遷為大長秋。“長秋”是漢代皇后的宮名,用以名官,稱其官署為“長秋寺”。這是皇后近侍官首領,一般由皇帝親信充任,負責宣達旨意,管理宮中事務。而在進行策勳班賞的過程中,和帝注意到,鄭眾總是推辭的多,接受的少,這種謙遜仁愛之心,很得和帝的讚賞。因此,和帝以後便經常同他討論國家大事,國家一些大政方針的決策便較多地摻雜著宦官的力量。所以史書上說“宦官用權自此始矣”,從此,東漢進入了外戚與宦官交替執掌朝政的時代。

當然,和帝重用宦官,還有一些客觀因素。這就是這時期他所信任和倚重的一些朝臣和宗王或年老體弱,或壽短命微,陸續退出了歷史舞臺。從永元四年(92年)到永元八年(96年),相繼故去的就有10位:

司徒袁安,永元四年三月死。

司空任隗,永元四年八月死。

千乘王劉伉,永元五年正月死。

太傅鄧彪,永元五年正月死。

廣宗王劉萬歲,永元五年正月死。

太尉尹睦,永元五年十月死。

司徒丁鴻,永元六年正月死。

城陽王劉淑,永元六年五月死。

樂成王劉黨,永元八年四月死。

陳敬王劉羨,永元八年十二月死。

這一串黑色的資料,是不是意味著劉氏政權的日薄西山呢?

在位年號

永元(17)89—105

元興(1)105

和帝逝世及其影響

本來就體弱多病的劉肇,到27歲這一年,終於熬不住了。元興元年(105年)冬十二月辛未,和帝劉肇病死于京都洛陽章德前殿。葬于慎陵(今河南孟津)。諡號“孝和”,廟號“穆宗”。

新君登基

和帝死時,尚未及立太子。陰皇后、鄧皇后均未有子嗣,後宮嬪妃所生子,前後夭折了十幾個。因此,往往視宮中為凶地,以後所生皇子均由奶娘抱出宮外,寄養民間。等到和帝駕崩,群臣一時也難以盡尋皇子下落。最後,由鄧皇后提供線索,只找到了宮女所生的兩個皇子,長者劉勝8歲,素有痼疾,未便迎立;少子劉隆,出生才百日,乃即令迎入,立為太子,當夜即位,尊鄧後為鄧太后,是為漢殤帝。不到半月,即到明年,於是改元延平。因殤帝尚在繈褓之中,只能由鄧太后臨朝聽政。東漢王朝再次進入太后秉政、外戚專權的局面,隱伏著宦官奪權的後患。

歷史影響

東漢從和帝劉肇起,每個皇帝都是兒時即位。在幼兒皇帝當朝的時期,外戚與宦官的專權、鬥爭便不可避免,政治的紛爭和社會的動亂將隨時發生,東漢政權也就進入了永無寧日的歷史階段。

後妃子女

皇后:

陰皇后

和熹鄧皇后 鄧綏

妃嬪:

周貴人

馮貴人

子:

長子劉勝 平原王

次子劉隆 漢殤帝

女:

長女劉保,延平元年封脩武長公主。

次女劉成,元年封共邑公主。

三女劉利,元年封臨潁公主,適即墨侯侍中賈建。

四女劉興,元年封聞喜公主。

後人評價

范曄

孝和沈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強慝。抑沒祥符,登顯時德。

——《後漢書·孝和孝殤紀》

本紀

孝和皇帝諱肇,肅宗第四子也。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後養帝以為己子。建初七年,立為皇太子。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三月丁酉,改淮陽為陳國,楚郡為彭城國,西平並汝南郡,六安複為廬江郡。遺詔徙西平王羨為陳王,六安王恭為彭城王。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庚戌,皇太后詔曰:

先帝以明聖,奉承祖宗至德要道,天下清靜,庶事咸寧。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朕且佐助聽政。外有大國賢王並為蕃屏,內有公卿大夫統理本朝,恭己受成,夫何憂哉!然守文之際,必有內輔以參聽斷。侍中憲,朕之元兄,行能兼備,忠孝尤篤,先帝所器,親受遺詔,當以舊典輔斯職焉。憲固執謙讓,節不可奪。今供養兩宮,宿衛左右,厥事已重,亦不可複勞以政事。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海內歸仁,為群賢首,先帝褒表,欲以崇化。今彪聰明康強,可謂老成黃耇矣。其以彪為太傅,賜爵關內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朕庶幾得專心內位。於戲!群公其勉率百僚,各修厥職,愛養元元,綏以中和,稱朕

意焉。

辛酉,有司上奏:“孝章皇帝崇弘鴻業,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

文加殊俗,武暢方表,界惟人面,無思不服。巍巍蕩蕩,莫與比靈斯。《周頌》曰:‘於穆清廟,肅雍顯相。’請上尊廟曰肅宗,共進《武德》之舞。”制曰:“可。”

癸亥,陳王羨、彭城王恭、樂成王黨、下邳王衍、梁王暢始就國。夏四月丙子,謁高廟。丁醜,謁世祖廟。

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鐵之利,以奉師旅之費。

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平末年,複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安不忘危,探觀舊典,複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甯安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入稅縣官如故事。其申敕刺史、二千石,奉順聖旨,勉弘德化,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五月,京師旱。詔長樂少府桓鬱侍講禁中。

冬十月乙亥,以侍中竇憲為車騎將軍,伐北匈奴。

安息國遣使獻師子、扶拔。

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官詔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為真。

夏六月,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度遼將軍鄧鴻出稒陽塞,南單于出滿夷穀,與北匈奴戰於稽落山,大破之,追至私渠比鞮海。竇憲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北單于遣弟右溫禺鞮王奉奏貢獻。

秋七月乙未,會稽山崩。

閏月丙子,詔曰:“匈奴背叛,為害久遠。賴祖宗之靈,師克有捷,醜虜破碎,遂掃厥庭,役不再籍,萬里清蕩,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有司其案舊典,告類薦功,以章休烈。”

九月庚申,以車騎將軍竇憲為大將軍,以中郎將劉尚為車騎將軍。

冬十月,令郡國弛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裡。庚子,阜陵王延薨。

是歲,郡國九大水。

二年春正月丁醜,大赦天下。

二月壬午,日有食之。己亥,複置西河、上郡屬國都尉官。

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為濟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為河間國。丙辰,封皇弟壽為濟北王,開為河間王,淑為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昞子側為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己未,遣副校尉閻磐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車師前後王並遣子入侍。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六月辛卯,中山王焉薨。

秋七月乙卯,大將軍竇憲出屯涼州。

九月,北匈奴遣使稱臣。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出雞鹿塞,擊北匈奴於河雲北,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將、大夫、郎吏、從官帛。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郡國中都官系囚死罪贖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圍北單于于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為長公主。辛醜,阜陵王種薨。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西域諸國,納質內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寤寐歎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壟,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十二月,複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庚辰,至自長安,減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

三月癸醜,司徒袁安薨。閏月丁醜,太常丁鴻為司徒。

夏四月丙辰,大將軍竇憲還至京師。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竇憲潛圖弑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党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衛尉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醜,太尉宋由坐黨憲自殺。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癸醜,大司農尹睦為太尉,錄尚書事。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穀各有差。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

稿;有不滿者,以實除之。”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燒當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台,望雲物。大赦天下。戊子,千乘王伉薨。辛卯,封皇帝萬歲為廣宗王。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採捕,不收其稅。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

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鬵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詔書實核,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若複有犯者,二千石先坐。”甲寅,太傅鄧彪薨。戊午,隴西地震。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佈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今新蒙赦令,且複申敕,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開倉賑稟三十餘郡。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種兄魴為阜陵王。

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

秋九月辛酉,廣宗王萬歲薨,無子,國除。

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中朗將任尚討滅之。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穀。其官有陂池,令得採取,勿收假稅二歲。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僕張酺為太尉。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己卯,司徒丁鴻薨。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許陽侯馬光自殺。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又欲就賤還歸者,複一歲田租、更賦。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昭岩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附。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余國。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醜,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複破之。

詔以勃海郡屬冀州。

武陵漊中蠻叛,郡兵 討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禦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

謫見於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司詳選郎

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

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八年春二月己醜,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甲子,詔賑貸並州四郡貧民。

五月,河內、陳留蝗。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車師後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憂釁。

昔楚嚴無災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鰥寡,矜孤弱,思惟致災興蝗之咎。”

庚子,複置廣陽郡。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殺。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癸巳,濟南王康薨。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稿;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采,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

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于西陵。

十一月癸卯,當祿勳河南呂蓋為司徒。

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僕韓棱為司空。己醜,複置若廬獄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廢慢懈弛,不以為負。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勿因緣妄發,以為煩擾,將顯行其罰。”

夏五月,京師大水。秋七月己巳,司空韓棱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

九月庚戌,複置廩犧官。

冬十月,五州雨水。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戊寅,梁王暢薨。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裡。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己巳,複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逾僣,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市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種人內屬。

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宿雪,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勢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詐起。巧法析律,飾文增辭,貨行於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複令災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廖。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閏月,賑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穀。戊辰,秭歸山崩。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災尤貧者穀,人三斛。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是歲,燒當羌複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醜,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二月,任城王尚薨。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穀食。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荊州雨水。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今茲淫水為害,餘雖頗登,而多不均浹,深惟四民農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今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稿;有宜以實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大爵。丙辰,詔曰:“幽、並、涼州戶口率少,邊役眾劇,束脩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戊辰,司徒呂蓋罷。

十二月丁醜,光祿勳魯恭為司徒。辛卯,巫蠻叛,寇南郡。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繕修故西海郡,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穀,各有差。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後父特進綱自殺。

秋七月甲寅,詔複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稿二歲。壬子,常山王側薨。是秋,三州雨水。

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稿;其不滿者,以實除之。”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丁酉,司空巢堪罷。

十一月癸卯,大司農徐防為司空。

是歲,初複郡國上計補郎官。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

五月戊寅,南陽大風。六月,詔令百姓鰥、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秋七月丙寅,濟南王錯薨。複置涿郡故安鐵官。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

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醜,祠園廟,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

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

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

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

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犁牛直。

五月壬午,趙王商薨。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沾,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于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辛巳,詔今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稿;其被災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

芻稿,皆勿收責。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

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十一月己醜,行幸緱氏,登百岯山,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

十二月,複置遼東西部都尉官。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高句驪寇郡界。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複屬籍。五月癸酉,雍地裂。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機。每有災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裡一置,五裡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

“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複受獻。”由是遂省焉。

論曰: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辟土世廣。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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