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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鑰匙未拔被人開走,出了事故誰要賠償?

都說汽車不要隨便借給別人開,

畢竟一旦出了事故, 車主也逃不了干係

該賠一分也少不了

可如果是車主忘拔車鑰匙

別人偷偷把車開走

還發生了交通事故

事後車主還要為“偷車賊”擔責

你說車主鬧不鬧心?

案件回顧

車主蔣某因喝醉酒, 將車停在朋友家, 卻因忘記拔掉車鑰匙, 汽車被朋友王某開走誰知道半路撞了騎電動車的卞某, 電動車又撞了停在路邊的小型轎車三車受損。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像不像美國大片?

事故鑒定中,王某占事件主要責任, 卞某次要責任,

但前邊提到的車主蔣某無辜躺槍

同樣要為王某的事故負責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雖說王某未經蔣某同意, 開走汽車

但蔣某沒有妥善保管車鑰匙

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

這也是為什麼不能隨便將汽車借給別人的原因

蔣某作為車輛所有人,

他應當預見到自己的機動車鑰匙未拔帶來的潛在風險,

而他不僅未採取措施預防, 而是放任該種風險的發生,

對本次事故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

所以蔣某要為本次事故承擔20%的責任

合計人民幣7382.41元。

不過幸虧車主買了商業險!

所以說汽車帶給車主的不只有方便, 還有風險

開車怕遇碰瓷的

停車怕被賊惦記

時不時還要想些計策

應對親朋好友糖衣炮彈

怕借車出事故

因此小編建議各位車主

適量為自己的愛車投保車險

投保商業險

以降低行車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

對車主本身造成的傷害

三者50萬起步

新車不買自燃險,

5年老車要買自燃險

涉水險南方可買, 多雨季節可買

汽車涉水熄火切記二次啟動發動機

買險種一定要上不計免賠, 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買了人身險, 可以選擇不買車上人員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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