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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知識!你可能用錯成語了

1、曾幾何時

【解釋】:表示“過去沒有多久”。

【示例】:80年代後期, 90年代初期, 臺灣的不少報紙都有文史版……但曾幾何時, 這些文史版都統統砍掉了……

【誤用】:常誤用為“曾經”“不知何時”。

2、糟糠之妻

【解釋】:糟糠:窮人用來充饑的酒渣、米糠等粗劣食物。 指共過患難的妻子。

【示例】: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誤用】:常被誤用為長得醜陋的妻子。

3.久假不歸

【解釋】:原指假借仁義的名義而不真正實行, 後指長期借用而不歸還。

【示例】: 圖書館嚴肅批評了久假不歸的讀者。

【誤用】:很容易讓人理解為長期請假不歸。

4、五風十雨

【解釋】:五天刮一次風,

十天下一場雨。 形容風調雨順。

【示例】:五風十雨天時好, 又見西郊稻秫肥。

【誤用】:常被誤用為颳風多、下雨多。

5、走馬觀花

【釋義】比喻粗略地觀察事物, 強調過程。

【示例】展會上人山人海, 大家都是走馬觀花, 略看一遍。

【誤用】易和“浮光掠影”相混。 後者指印象不深刻, 強調結果。

6、一文不名

【釋義】:一個錢都沒有, 形容非常貧困。 名:指錢幣發出聲響, 一文不名就是口袋裡沒有一文銀元可發出響聲, 意即清貧, 身無分文。

【示例】:毒品害得許多人家徒四壁, 一文不名。

【誤用】:常錯用於代替“一文不值”, 指一點價值都沒有, 後指人無用。

7、不忍卒讀

【解釋】:盡, 完。 不忍心讀完。 常用以形容文章內容悲慘動人。

【示例】:小說主人公的命運太淒慘了, 一身疾病, 孤苦伶仃, 流落荒野……讓人不忍卒讀。

【誤用】:常與不堪卒讀、難以卒讀混淆, 誤以為貶義詞, 誤用為形容文章寫得不好。

8、 萬人空巷

【解釋】:家家戶戶的人都從巷裡出來了。 形容慶祝、歡迎等盛況。

【示例】:喜訊傳來, 首都萬人空巷, 人們興高采烈走上街頭, 在廣場舉行慶祝遊行。

【誤用】:常被誤用作街巷空空無人之意。

9、七月流火

【解釋】:火, 星名, 指大火星, 即心宿。 出自《詩·豳風·七月》:“ 七月流火, 九月授衣。 ”指農曆七月, 大火星西行, 天氣轉涼。

【示例】:七月流火, 夏去秋來, 寒天將至。

【誤用】:常被理解為七月驕陽似火。

10、登堂入室

【解釋】:比喻學問、技能由淺入深、循序漸進, 達到更高水準, 也作“升堂入室”。

【示例】:努力鑽研, 終會有登堂入室的一天。

【誤用】:常被誤用為“進入屋子”。

11、明日黃花

【解釋】:黃花:菊花。

原指重陽節過後逐漸萎謝的菊花。 後多比喻過時的事物或消息。

【示例】:如果外界資訊來源只有報紙、收音機, 當他們斷斷續續地傳到人們耳朵裡時, 早已是明日黃花了。

【誤用】:常被誤寫作“昨日黃花”。

12、不學無術

【解釋】:原指沒有學問因而沒有辦法。 現指沒有學問, 沒有本領。

【示例】:他不學無術, 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

【誤用】:不能在其前加上“整天”“整月”等修飾詞語。 “學”為名詞, 常誤作動詞。

13、首鼠兩端

【解釋】:形容遲疑不決或動搖不定。

【示例】:你在做決定的時候總是這樣猶豫不決、首鼠兩端的。

【誤用】:易誤解為行為前後不一致。

14、石破天驚

【解釋】:原形容箜篌的聲音, 出人意料, 有難以形容的奇境。 後多比喻文章議論新奇驚人。

【示例】:這篇文章意義不大,

作者所提並非什麼石破天驚之見。

【誤用】:常誤與“排山倒海”等連用, 指自然力量之大。

15、相敬如賓

【解釋】:特指夫妻相敬相愛, 與“舉案齊眉”含義類似。

【示例】:父母一生相敬如賓, 是夫妻的典範。

【誤用】:誤用在母女、婆媳等其他家庭關係之間。

16、求全責備

【解釋】:求、責:要求;全、備:完備, 完美。 對人對事物要求十全十美, 毫無缺點。

【示例】:于已成之局那麼委曲求全, 于初興之事就這麼求全責備?

【誤用】:常被誤用為“委曲求全”。

17、身無長物

【解釋】:除自身外再沒有多餘的東西。 形容貧困。

【示例】:逃難至此, 他已是身無長物, 十分落魄。

【誤用】:常誤用來形容沒有特長。

18、胸無城府

【解釋】:城府:城市和官署, 比喻難以揣測得深遠用心。 形容待人接物坦率真誠, 心口如一。

【示例】:他是個胸無城府的人, 很是單純坦率。

【誤用】:常誤用來形容“大腦簡單”, 貶義詞。

19、危言危行

【解釋】:危:正直。 指的是講正直的話, 做正直的事。

【示例】:《論語·憲問》:“邦有道, 危言危行, 邦無道, 危行言孫。 ”

【誤用】:常被誤認為是“害怕發表言論, 不敢說話”或“危險的言論和行為”。

20、罪不容誅

【解釋】:罪大惡極, 處死都不能抵償。

【示例】:此人犯罪手段十分殘忍、情節非常惡劣, 社會危害極大, 罪不容誅。

【誤用】:常被誤解為罪行還沒有達到被殺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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