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二年(651年),
唐高宗將在感業寺為尼的武則天重召入宮,
封為昭儀。
永徽三年(652年),
武則天在宮中誕下長子李弘,
是為高宗第五子。
由於王皇后沒有子嗣,
當時的太子是高宗的庶長子李忠。
永徽六年(655年),
高宗廢王皇后和蕭淑妃為庶人,
改立武則天為皇后,
李弘由此成為高宗的元子(嫡長子)。
同年,
李弘與胞弟李賢被進封為親王,
李弘為代王。
顯慶元年(656年),
高宗詔令廢黜太子李忠,
改立四歲的代王李弘為皇太子。
李弘幼為儲君,
深得父皇寵愛與重視。
高宗曾對侍臣稱讚太子:“十分仁孝,
接待大臣符合禮節,
從不曾有過失。
”李弘早年向郭瑜學習《春秋左氏傳》,
讀到楚世子羋商臣弑殺君王的故事時,
忍不住掩書歎息:“這種事為臣子的不忍聽聞,
聖賢經典應該記載垂範後世的好事,
為什麼要記載這個?”郭瑜回答說:“孔子寫《春秋》,
善惡之事都加以記載,
是為了褒揚善行以勸諫大眾,
貶斥惡行以告誡後世。
書寫羋商臣的惡行正是令其罪惡遺臭萬年。
”太子又說:“這種事情,
不僅講不出口,
聽聞也不忍心,
請讓我改學別的書。
”郭瑜聞言稱讚太子仁德,
隨即改授《禮記》。
李弘做太子期間以仁德著稱。
當時朝廷大量徵兵,
那些逃亡或者期限內沒有報到的士兵會被處死,
家人也要充官。
李弘為此上書進諫:“臣聽說軍隊徵兵,
但凡沒有及時報到的全家都會被牽連,
有的甚至沒被斷罪就被囚禁,
人數眾多。
但當中有因為疾病才逾期不到,
或者途遇山賊、渡河遭難、畏懼逃亡、身負重傷等多種情形,
軍法卻要連坐他們的親屬。
(臣認為)軍法該兼顧實情,
如果不是戰死就被定罪或者備註逃亡,
並牽連他們的家屬,
實在(有冤)值得同情。
臣希望可以修訂法律,
以後家中有士兵逃亡,
也不用受連坐之罪。
”高宗批准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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