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是近代史上一個極其重要的人物,
但與之重要的歷史地位成正比的還有,
那頗多的爭議。
長久以來,李鴻章在人們心中被冠以“賣國賊”“劊子手”的稱號,
這種觀念顯然有失偏頗,
。
在歷史學家看來,
人們對李鴻章的研究不夠深入。
今天,
就讓我們走進李鴻章,
客觀深入瞭解一下這個備受爭議的人物。
李鴻章,
字漸甫,
號少荃,
諡文忠,
安徽合肥人,
清末忠臣,
洋務運動宣導人之一,
淮軍創始人和統帥。
同時,
他也是曾國藩最得意的門生。
無數閃耀光環加身的李鴻章,
非但沒有得到過多的表彰,
反而引來了無數非議。
在這裡我們說一下三個最主要的原因:1、他與列強簽訂了無數喪權辱國的條約;2、鎮壓農民起義;3、在是否收復新疆的決策上,
提出錯誤決策。
這三點原因聽起來確實合乎情理,
但是當大家拋棄主觀色彩,
客觀地去審視李鴻章時,
我們會發現他其實並非我們想像中那麼不堪。
第一、因為從李鴻章手中簽訂了以《北京條約》《馬關條約》《辛丑合約》為代表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所以被人們冠以“賣國賊”的稱號。
不過,
人們似乎忘了,
他是在什麼情況下去簽訂條約,
也忘了他為什麼去簽訂條約。
1856年,
英法聯軍入侵中國並迅速佔領天津。
緊接著,
由蒙軍首領僧格林沁與應發代表巴夏禮進行談。
然而,
僧格林沁的魯莽固執,
迅速使談判崩盤。
於是咸豐帝打出自己“十萬蒙軍鐵騎”這一張王牌和五千英法聯軍決戰。
然而結果令人震驚,
僧格林沁以千人為一隊輪波衝鋒。
一天下來,
十萬鐵騎全軍覆沒,
英法聯軍保存基本完整。
在這樣全面戰敗的情況下,
只能以軟弱求和的形式息事寧人。
於是,
李鴻章就倒楣的成了中國代表,
與英法列強談判。
相比之下,
李鴻章的談判水準就高多了。
他既沒有像奕山那樣,
軟弱無能;又不像僧格林沁那樣,
激動魯莽。
他據理力爭,
張弛有度。
事實上,
如果沒有李鴻章,
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破壞性可能會更大。
中法戰爭中,
中國大獲全勝,
李鴻章卻說要趁勝利,
趕快簽訂條約。
最終,
歷史上多了一個《中法新約》。
這件事,
給李鴻章留下了很大的詬病。
人們也經常以這件事來批評李鴻章。
但事實上李鴻章真的錯了嗎?我認為,
他並沒有錯,
在當時,
內憂外患貧困交加的中國無論如何也打不過剛剛完成工業革命的法國。
這場戰爭,
中國打不起。
所以,
借勝利之機簽訂條約,
將損失最小化,
這個做法還是比較妥當的。
第二、鎮壓農民起義。
1851年,
洪秀全領導的太平軍在廣西桂平發動金田起義。
不久,
便以摧枯拉朽之勢連克數城,
定都天京。
清政府無奈,
只得派出曾國藩和李鴻章帶領王牌部隊湘軍和淮軍鎮壓太平軍。
於是,
人們鑒於李鴻章的出色表現,
就送給他一個“劊子手”的“光榮稱號”。
很明顯這又是一個極具主觀色彩的評判。
李鴻章鎮壓農民起義是由他的階級地位決定的。
雖然對此可以進行抨擊和批判,
但是,
無數歷史事實告訴我們,
在敵視人民這一點上,
一切封建統治者是沒有什麼區別的。
抗金英雄岳飛和抗清名將史可法在階級矛盾激化時都曾主張和執行了鎮壓農民的政策。
提出“師夷長技以制夷”的魏源,
的那個太平軍危及他的階級利益時,
在江蘇高郵處舉辦團練,
直接參與鎮壓活動。
民族英雄林則徐,
在鴉片戰爭中抗擊外來侵略,
但為了剿殺太平軍的革命他竟然不顧多年病體,
還以當年出戍時“苟利國家生死以,
起因禍福避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