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2到8月, 經過長達六個多月的談判, 國民政府終於同意將紅軍主力改編成國民革命第八路軍。 不過作為合法政府, 國民政府卻未盡到政府應給予軍隊配給彈藥和糧餉的責任。
八路軍從2萬5千里長征中走來, 歷經磨難, 武器裝備不僅落後而且殘破。 按道理, 在1937年8月份完成改編後, 國民政府應給八路軍配給武器裝備。 但直到全面抗戰爆發, 即將踏上戰場的八路軍仍然使用的是紅軍時代繳獲的武器裝備, 而且彈藥極少。
拿129師舉例, 八路軍129 師奔赴戰場9000餘人, “僅有步馬槍4136枝, 自來德槍539枝, 手槍93枝, 花機關3挺, 重機槍29挺, 輕機槍93挺, 手機槍72枝, 迫擊炮6門, 刺刀55把手榴彈204個, 步馬槍彈43012發, 自來德彈2872 發, 手槍彈6051 發, 重機槍彈23222發, 輕機槍彈 27361 發, 衝鋒槍彈310 發, 迫擊炮彈67 發, 各種子彈共計102828發。 ”
八路軍的武器不僅非常的雜, 型號眾多, 還缺少重武器和刺刀之類的近戰武器。 子彈更是少得可憐, 平均每人子彈約22發, 每槍配給37發, 這些子彈在大兵團作戰中連一個攻防戰役都支撐不了。
彈藥缺少的情況隨著敵後根據地和遊擊隊的發展變得情勢更加嚴峻。 抗戰伊始, 八路軍從約4萬餘兵力, 到1938年底發展到約18萬人, 到1940年發展到40余萬, 但八路軍的武器裝備遠遠跟不上人員的增長。
有些戰士加入八路軍後, 部隊沒有槍和子彈配發, 只好拿著在大刀長矛加兩個手榴彈上戰場。 戰鬥中, 戰士們有時為了搶奪一枝槍, 甚至會出現幾十個人的傷亡。
為了提高部隊的戰鬥能力, 1939年5月八路軍總部決定建立軍工廠,
到百團大戰以後, 彭德懷深感:“在近戰中, 日軍的擲彈筒(迫擊炮)造成了我軍很大的傷亡。 百米左右的距離, 手榴彈扔不了那麼遠, 炮又打不了那麼近。 有什麼好辦法能控制敵人的火力?”
為了解決彭德懷所說近戰中敵我武器火力相差甚遠的情況, 軍工廠專家劉鼎提出:“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嘛。 敵人有擲彈筒, 我們也要有擲彈筒。 “
於是如何生產擲彈筒就成了擺在黃崖洞兵工廠專家們面前的難題。 經過討論, 劉鼎很快就畫出了擲彈筒的設計草圖交給技術人員, 但當時八路造擲彈筒, 最關鍵的問題不是製造方法, 而是在於材料奇缺。
擲彈筒筒身需要大量鋼材,以當時敵後兵工軍的冶煉水準,還不能製造出需要達到品質的鋼材。最後,劉鼎想了一招,那就是用從敵佔區拆毀的鐵路道軌來代替。
因此敵後武工隊之所以喜歡扒鐵道,除了要搶劫或者破壞火車上運輸的各種物資和影響日軍運兵,更重要的是要把鐵軌運回兵工廠,以生產更多的擲彈筒投入到戰場中去。
有了遊擊隊運來的鐵軌,黃崖洞兵工廠也從1941年下半年起,從主要生產步槍重點轉向生產火炮和彈藥,成為我軍的炮彈生產工廠。
擲彈筒筒身需要大量鋼材,以當時敵後兵工軍的冶煉水準,還不能製造出需要達到品質的鋼材。最後,劉鼎想了一招,那就是用從敵佔區拆毀的鐵路道軌來代替。
因此敵後武工隊之所以喜歡扒鐵道,除了要搶劫或者破壞火車上運輸的各種物資和影響日軍運兵,更重要的是要把鐵軌運回兵工廠,以生產更多的擲彈筒投入到戰場中去。
有了遊擊隊運來的鐵軌,黃崖洞兵工廠也從1941年下半年起,從主要生產步槍重點轉向生產火炮和彈藥,成為我軍的炮彈生產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