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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讀!韓國退職金的基本常識

這幾天好多人在向平臺諮詢有關退職金的問題。 但由於對退職金的常識缺乏認識, 問的問題大部分沒有任何意義。 比如:我在這個單位工作2年, 老闆怎麼不給我退職金?老闆說我是非法沒有退職金等等。 很多問題只要對退職金的常識有一個基礎的瞭解, 就知道該怎麼去做了。

以下內容就是退職金的基本常識。

正文

01

退職金是退職時給的

退職金, 一看單詞的意思就知道是什麼時候給的。 就像名字中那樣, 退職金是勞動者退職時拿到的。 退職的意思就是“不幹了”、“離開了單位”、“回國幹不了了”、“跳槽到別的單位去了”等等。

目前正在工作的勞動者是不能要求老闆每年支付退職金。 因為退職金不是年終獎的概念, 而是基本工資。

但並不是所有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都可以得到退職金。 韓國法律規定, 只要(1)實際工作時間(2)超過1年的勞動者才可以要求老闆在離職時支付退職金。 在這裡要注意“實際工作時間”。 假如有個勞動者從2016年7月工作到2017年7月, 但中間休息了1個月的話, 實際工作時間就不足1年了。

法律要求, 當一個實際工作超過1年以上的勞動者離開工作單位時, 老闆必須要在14日之內向勞動者支付退職金。 假如14日之內不給退職金的話, 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申請調解或者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老闆支付退職金。

所以離職後還沒有超過14日情況下, 就算老闆不給你退職金也沒有辦法去告。

02

最常見的幾個提問

1. 我昨天離職了, 明天回國。 退職金怎麼要?

答:法律規定退職金只要在勞動者離職後14日之內給就行。 所以勞動者回國了之後, 老闆可能以“勞動者不在韓國”、“找不到勞動者”等的理由不給退職金。

此時建議繼續留在韓國, 拿完退職金再走。 若簽證快到期限的話, 可向出入境申請滯留到要完退職金為止。 (具體方法撥打1345諮詢)

2. 老闆說, 退職金已經包含在工資裡?

答:退職金是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給的報酬。 所以在工作期間以任何方式給的退職金不會被法律所承認。 也就是說, 就算老闆真的每個月分期給勞動者支付了退職金, 勞動者在離職後照樣可以要求老闆支付退職金。 假如老闆以“退職金包含在工資”的理由不給的話, 直接去勞動部或法院解決。

3. 老闆說, 非法居留者不享受退職金。

答:我在《非法居留者在韓國的法律地位》這篇文章中已經有具體的說明。 請直接點擊藍色的字體,

跳入相關文章閱讀。

4. 老闆不給我退職金, 我要怎麼維權?

答:。

結語

有關退職金的說明, 我看已經說明的非常充分了。 懂得了這些內容, 大家應該不會再提問一些沒有意義的問題了。 對於自己的退職金如何計算, 個人建議找勞務師(노무사)諮詢。 勞務師事務所滿大街都是,

也可以在網上自己找。 我也不會計算退職金的金額,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讓我去給大家計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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