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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討不回萬元“存款” 新官豈能不理舊賬

20年前, 雲南農民田興儒加入江六村的儲金會時, 把積攢的1萬元存進儲金會, 後儲金會被緊急叫停, 田興儒1萬元錢至今沒要回。 田興儒去村委會詢問, 得到的解釋卻是, “儲金會早已不在了, 新官不認舊賬”。 (8月30日《中國青年報》)

田興儒討不回萬元“存款”, 乍一看, 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實則是“為官不為”和“新官不理舊賬”造成的。 首先, 存在“為官不為”行為。 報導說, 當時全縣解決了96%的村的儲金會“存款”問題, 既然民政部叫停了儲金會, 為什麼當地村委會和政府不把4%的問題解決?對當地官員來說, 這是“為官不為”。 而“為官不為”就是失職,

就是過, 是過就得問責。

其次, 存在“新官不理舊賬”行為。 既然當時村委會以“新官不理舊賬”拒絕了田興儒的討錢請求, 田興儒不知跑了多少回鎮裡、縣裡。 當田興儒跑鎮、跑縣找有關領導時, 肯定有些官員推脫說, 這是以前的事, 不是他們經手的事, 管不了, 所以一拖再拖, 導致田興儒難以討回萬元“存款”。 殊不知, 幹部交接不是官位的交替, 而是事業的傳承。 真正的人民“公僕”, 理應體恤民情, 不管是誰留下的債務都要盡力償還。 把群眾的需求當作第一需求, 是每個領導幹部執政為民、服務於民的宗旨。 鑒於此, 筆者認為, 當地應迅速成立專班, 解決儲金會遺留問題, 還群眾一個公道。 呂也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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