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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NBA聯盟食物鏈:球星吃球隊,球隊吃平民

體壇+記者孔德昕報導

想像一下這樣的場景:球員A作為球隊的首發控衛, 場均可以中規中矩地得到15分7次助攻, 他正在球員的黃金年齡, 也還有2年合同在身, 但有一天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和球隊說我要離開, 你們不讓我走我就不打了!

這時候各方對於這種事情的反應會如何?球隊可能會告訴他“你沒病吧”;其他球隊可能認為這種球員是毒瘤, 要不得;球迷們或許會嘲笑他說, “你不打有的是人打!”

但是當這個球員A換成25歲, 場均得到25分6助攻的冠軍控衛凱瑞·歐文時, 很多人甚至為他鼓掌叫好, 認為他值得去書寫屬於自己的故事, 騎士更是積極完成運作, 最終將他送去了自己心儀的下家之一, 波士頓凱爾特人(我們假設小湯瑪斯的屁股不會讓交易終止)。

這件事告訴我們, 只有當你打出頂級水準並證明自己的價值之後才能提出要求, 但它同時也證明了,

NBA是一個球星當家做主的聯盟, 一些頂級球星得到的特權遠比“平常人”多得多。

球星呼風喚雨

注意, 這裡的球星指的是頂級球星, 是那種隨便擺上貨架就有小半個聯盟的球隊來問價的球星。 比如詹姆斯、杜蘭特、保羅和眼下的歐文。

隨著NBA聯盟在過去幾十年裡對於造星計畫的堅持, 他們已經成功躋身全世界最受歡迎的職業體育聯盟行列, 但與此同時造成的結果就是, 球星的權力越來越大。 當你面對著上述4位那樣的球星時, 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地滿足他們的要求。 這其實也是一種供求關係, 球隊多、球星少, 所以球星佔據了主導地位。

詹姆斯毫無疑問是現役最具影響力的球星, 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比賽之外的影響力。 “詹教練”、“詹經理”, 這些球迷惡搞的綽號並非毫無來由, 當你必須在詹姆斯和主帥, 詹姆斯和經理之間, 或者詹姆斯和任何人之間做一個選擇的時候, 每一個老闆都會說出一樣的答案, “選詹姆斯!”這就是球星, 他自身的巨大價值讓周圍的一切都必須圍著自己轉。

所以, 當你回顧歷史時就會發現, 沒有誰做出離隊決定時有詹姆斯那樣的轟動效應, 但他總是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做選擇。

說到決定, 杜蘭特去年夏天離隊的轟動可能僅次於詹姆斯的“決定一”。 儘管俄城男女老少全部出動進行挽留, 儘管球隊已經不能再給這位老大提供更多的額外特權, 但杜蘭特還是毅然決然地轉身離去。 你大可以罵他是懦夫, 是叛徒, 但到頭來KD拿到了夢寐以求的戒指和FMVP, 他加盟勇士則徹底打碎了這個聯盟最後的那些“傳統”——球星抱團和組建超級球隊成為了新的時尚。

今年夏天發生的一切更加直白。 海沃德加盟凱爾特人, 前後故事和KD相當類似;保羅加盟火箭聯手大鬍子, 快艇能撈回一些籌碼已經算萬幸;喬治跟步行者攤牌明夏離開, “嚇”得球隊最終將其送到雷霆, 做了一筆備受指責的買賣;最後還有歐文的要求離隊。

當一名球星提出要求的時候, 他們最終往往可以如願以償, 這已經成了NBA聯盟的定式。 試想一下, 當球星利益和球隊目標出現矛盾的時候, 如果球隊不選擇“委曲求全”,他們往往只會落得兩敗俱傷,並擔上其他球星不願加盟的風險。至於球星方面,他們所犯的“錯誤”很快就會被原諒的,你看詹姆斯和杜蘭特。

“平民”任人宰割

相比之下,NBA“平民”階級的待遇則出現了巨大落差。簡單來說,球星怎麼“虐”球隊,球隊就能怎麼“虐平民”。

我們之所以給平民加了引號,是因為很多被劃歸這一類的球員也是明星水準,但他們的綜合價值卻達不到上一類裡面的球星標準。眼下最直接的例子就是被綠軍送去騎士的伊賽亞·湯瑪斯。

上賽季場均得到28.9分5.9助攻,入選全明星並率隊打進東部決賽,28歲的小湯瑪斯不算球星嗎?先別急,如果說讓你從小湯瑪斯和歐文之間選一個,答案是什麼呢?

“小刺客”的確已經打出了明星表現,但不得不承認,很多人對他依然不那麼看好。首先,小湯瑪斯受限於身高,攻堅能力不足,防守更是難以提升;其次,他的年齡要比歐文大出3歲,潛力基本挖掘殆盡;最後,潛在傷病成了他的攔路虎。這也是為什麼綠軍會毫不猶豫地搭上那麼多籌碼用他換回歐文,為什麼聯盟中大部分球隊在提到給小湯瑪斯頂薪時都會猶豫。

現在再看看小湯瑪斯的遭遇,6年漂泊4隊,在綠軍打出巔峰表現並在喪失至親之後依然為球隊拼殺,即便如此卻被球隊毫不留情地掃地出門。媒體一路煽風,越鼓吹克勞德和籃網簽的價值就越顯得小刺客身價不足。最後還有新東家騎士“落井下石”,用體檢不合格來“要脅”綠軍增加籌碼,殊不知這對於合同年的小湯瑪斯來說將是多麼巨大的打擊!

一個當打之年的全明星尚且如此,那些真正的平民球員就更是夾縫求生了。剛剛入選一防的貝芙麗被當做交易保羅的籌碼送去快艇,盧比奧則為了給蒂格騰地加盟了爵士,前者說著自己希望離開,後者則表明了有多不情願。但毫無疑問,他們都是球隊運作中的棋子。至於那些球星晚年被迫漂泊的例子更是數不勝數,他們在這個現實的聯盟中根本沒有話語權。

政策持續傾斜

小湯瑪斯和歐文的交易不禁讓人發問:球員可以公開要求被交易離隊,那麼那些被迫交易的人就不能拒絕到新球隊效力嗎?

紐約給了安東尼交易否決權,他們恐怕腸子都悔青了

首先,有一種叫做交易否決權的東西是存在的,不過擁有這種特權的球員少之又少(安東尼、詹姆斯)。如果你沒有這種特權的話,對於上一個問題的回答是“不可以”。

早在2004年,聯盟還沒有明確對於交易後的球員有什麼規定,當時被籃網作為籌碼交易到猛龍的莫甯就曾拒絕去多倫多報導。他一心想著回到熱火,因此拒絕到多倫多進行體檢,最終猛龍被迫買斷他的合同。這件事情在聯盟引發軒然大波,之後的新版勞資協議中特別加入了一條:對於那些在被交易之後拒絕為新東家效力的球隊,聯盟總裁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或者是禁賽處罰。這項條款,被稱為阿朗佐·莫寧條款。

很顯然,這項條款的設立又是只對“平民”球員有效,試問有哪些球隊敢逼杜蘭特或者詹姆斯為自己效力呢?對於那些不情願離開母隊的“平民”球員,他們或許不會鬧到被禁賽罰款的地步,但有這麼一個條款立在那裡,多少會讓人有所忌憚。

除此之外,越來越多的政策都在傾向于幫助球星而不是“平民”。最簡單的一個例子就是新勞資協議中關於“特定老將續約”的條款,也就是所謂的超級合同——庫裡、哈登、沃爾都在今夏簽署了這樣的大合同。這種特例讓原本就有巨大話語權的球星更有談判資本,他們一邊可以向小球市母隊索要這樣的巨額薪水,一邊還能以此作為和新東家談判的籌碼(比如我想要什麼樣的地位和幫手)。

哈登已經簽下4年1.7億的超級合同

相較之下,“平民”和球星之間的差距已經越來越大。不過沒有辦法,在這樣一個以球星為巨大噱頭的商業聯盟,所有人能做的就是朝著球星的方向努力進化。

如果球隊不選擇“委曲求全”,他們往往只會落得兩敗俱傷,並擔上其他球星不願加盟的風險。至於球星方面,他們所犯的“錯誤”很快就會被原諒的,你看詹姆斯和杜蘭特。

“平民”任人宰割

相比之下,NBA“平民”階級的待遇則出現了巨大落差。簡單來說,球星怎麼“虐”球隊,球隊就能怎麼“虐平民”。

我們之所以給平民加了引號,是因為很多被劃歸這一類的球員也是明星水準,但他們的綜合價值卻達不到上一類裡面的球星標準。眼下最直接的例子就是被綠軍送去騎士的伊賽亞·湯瑪斯。

上賽季場均得到28.9分5.9助攻,入選全明星並率隊打進東部決賽,28歲的小湯瑪斯不算球星嗎?先別急,如果說讓你從小湯瑪斯和歐文之間選一個,答案是什麼呢?

“小刺客”的確已經打出了明星表現,但不得不承認,很多人對他依然不那麼看好。首先,小湯瑪斯受限於身高,攻堅能力不足,防守更是難以提升;其次,他的年齡要比歐文大出3歲,潛力基本挖掘殆盡;最後,潛在傷病成了他的攔路虎。這也是為什麼綠軍會毫不猶豫地搭上那麼多籌碼用他換回歐文,為什麼聯盟中大部分球隊在提到給小湯瑪斯頂薪時都會猶豫。

現在再看看小湯瑪斯的遭遇,6年漂泊4隊,在綠軍打出巔峰表現並在喪失至親之後依然為球隊拼殺,即便如此卻被球隊毫不留情地掃地出門。媒體一路煽風,越鼓吹克勞德和籃網簽的價值就越顯得小刺客身價不足。最後還有新東家騎士“落井下石”,用體檢不合格來“要脅”綠軍增加籌碼,殊不知這對於合同年的小湯瑪斯來說將是多麼巨大的打擊!

一個當打之年的全明星尚且如此,那些真正的平民球員就更是夾縫求生了。剛剛入選一防的貝芙麗被當做交易保羅的籌碼送去快艇,盧比奧則為了給蒂格騰地加盟了爵士,前者說著自己希望離開,後者則表明了有多不情願。但毫無疑問,他們都是球隊運作中的棋子。至於那些球星晚年被迫漂泊的例子更是數不勝數,他們在這個現實的聯盟中根本沒有話語權。

政策持續傾斜

小湯瑪斯和歐文的交易不禁讓人發問:球員可以公開要求被交易離隊,那麼那些被迫交易的人就不能拒絕到新球隊效力嗎?

紐約給了安東尼交易否決權,他們恐怕腸子都悔青了

首先,有一種叫做交易否決權的東西是存在的,不過擁有這種特權的球員少之又少(安東尼、詹姆斯)。如果你沒有這種特權的話,對於上一個問題的回答是“不可以”。

早在2004年,聯盟還沒有明確對於交易後的球員有什麼規定,當時被籃網作為籌碼交易到猛龍的莫甯就曾拒絕去多倫多報導。他一心想著回到熱火,因此拒絕到多倫多進行體檢,最終猛龍被迫買斷他的合同。這件事情在聯盟引發軒然大波,之後的新版勞資協議中特別加入了一條:對於那些在被交易之後拒絕為新東家效力的球隊,聯盟總裁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或者是禁賽處罰。這項條款,被稱為阿朗佐·莫寧條款。

很顯然,這項條款的設立又是只對“平民”球員有效,試問有哪些球隊敢逼杜蘭特或者詹姆斯為自己效力呢?對於那些不情願離開母隊的“平民”球員,他們或許不會鬧到被禁賽罰款的地步,但有這麼一個條款立在那裡,多少會讓人有所忌憚。

除此之外,越來越多的政策都在傾向于幫助球星而不是“平民”。最簡單的一個例子就是新勞資協議中關於“特定老將續約”的條款,也就是所謂的超級合同——庫裡、哈登、沃爾都在今夏簽署了這樣的大合同。這種特例讓原本就有巨大話語權的球星更有談判資本,他們一邊可以向小球市母隊索要這樣的巨額薪水,一邊還能以此作為和新東家談判的籌碼(比如我想要什麼樣的地位和幫手)。

哈登已經簽下4年1.7億的超級合同

相較之下,“平民”和球星之間的差距已經越來越大。不過沒有辦法,在這樣一個以球星為巨大噱頭的商業聯盟,所有人能做的就是朝著球星的方向努力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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