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發動機漏防凍液的問題多次與4S店和廠家溝通, 申請更換發動機總成, 而4S店與廠家僅同意更換發動機缸墊, 對此, 我表示嚴重不同意, 理由如下:
理由一:更換缸墊治標不治本, 糊弄車輛過質保期----發動機缸墊處滲漏防凍液, 癥結不在缸墊, 而是因為水溫偏高嗤漏了缸墊, 目前狀態防凍液水壺已有少許機油, 發動機內部水路與油路已通, 已對發動機造成不可逆的損害。 僅更換缸墊, 不解決實質問題。 廠家提出更換缸墊, 不外乎是想拖延時間, 糊弄消費者, 等車輛過了質保期, 就萬事大吉, 而沒有真正想過徹底解決問題。
理由二:更換缸墊, 將造成車輛貶值----更換缸墊, 必須要大拆發動機, 作為一台行駛不到兩年, 里程28000公里的准新車來講, 組裝後的發動機各方面性能將大不如以前, 油耗、動力、密封性等併發症很多。 發動機被拆解, 勢必會造成我的車輛貶值。 舉一個直觀例子:同樣的車, 一台發動機拆解過, 一台原封未動過, 哪台車更值錢?
理由三:更換缸墊, 三包法不允許----三包法第一條:“為了保護汽車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及第四條:“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