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祖實錄》記載, 順治十年(西元1654年), 順治帝昭告天下:“選立皇后, 作范中宮, 敬稽典禮, 應于內滿洲官員之女, 在外蒙古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 敬慎選擇。 ”順治確立了清宮“選秀”制度, 歷經康熙、乾隆等朝多次修訂, 逐漸成為定式, 直到光緒末年。
清朝選秀制度大致規定:凡滿、蒙、漢八旗家中年滿14歲至16歲的女子,
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備選秀女,
十七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
乾隆五年(1740年)做了進一步規定: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因故未能參加閱選,
下屆仍要參加閱選,
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不准私自聘嫁,
違者予以嚴懲。
清代挑選秀女主要是為了充實皇帝的後宮,
從順治到光緒九朝,
清宮選秀女80多次,
滿清一朝葬入陵寢的後妃共214人,
其中以宮女身份得到皇帝寵倖並上位的屈指可數,
大多數都成了被奴役的宮女,
對於他們而言,
正應了“紅葉題詩”故事中的那句話“一入深宮裡,
無由得見春”。
也許有人會說:進入紫禁城, 即使做不了皇帝的女人, 起碼待遇優厚, 可以衣食無憂。 的確, 在皇宮內當差, 吃穿自然不用擔心, 還可以拿到一定的報酬, 但對於普通小宮女, 自進入宮中學規矩的那一刻起, 就有人告誡他們不能隨便吃。 據《宮女談往錄》描述:“我們多年沒吃過魚, 怕身上帶腥氣, 如果在上頭當差, 身上突然冒出味來, 那叫“大不敬”, 除了丟差事, 姑姑和掌事的也得受連累。 唯一的辦法是嚴格控制飲食, 每頓飯只許吃八成飽, 姑姑用眼角一瞟, 馬上就得把飯碗放下。
《宮女談往錄》是一本什麼樣的書, 可信度有多高?此書是晚清宮女何榮兒的回憶錄, 何榮兒13歲入宮, 長期服侍慈禧太后, 18歲由慈禧太后指定嫁給了李蓮英的乾兒子劉祥(也是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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