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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生:防範校園欺淩要樹立法治思維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北京3月12日訊 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在今天下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 防範校園欺淩要樹立法治思維, 多方聯動進行綜合治理。

陳寶生認為, 首先要區分校園欺淩和校園暴力這兩個不同的概念。 校園欺淩是一種失范行為, 帶有欺淩, 但不是犯罪;校園暴力則是犯罪, 是一種違法行為。 二者之間有時候會有一些交集, 比如有的校園欺淩可能帶有輕微的違法。

陳寶生說, 校園欺淩具有幾個特點:一是它發生在青少年之間;二是它不是玩笑,

也不是過分的玩笑, 和玩笑無關;三是它是孩子不成熟的一種行為方式;四是手段有時候可能很殘忍, 這種殘忍也許是行為者自己無法評估和把握的。

陳寶生指出, 對於校園欺淩, 教育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單位進行了綜合治理, 這兩年情況大有好轉, 但還沒有根本消除。 解決校園欺淩, 要從四個方面著力:

一是要樹立法治思維, 用法治的方式來辦, 只有這樣, 解決校園欺淩才能取得社會共識。

二是建立機制。 校園內的機制是校園安全防範機制, 校園外的機制是綜合治理機制。 學校、街道、社區、派出所、企業聯合, 用社會的力量、家長的力量、學校的力量進行綜合防範。

三是明確重點。 要根據學生發生欺淩的行為、特點,

把治理重點確定下來。

四是加強教育。 要加強排查、督導, 還要有專門的力量。 現在大部分中小學已經設立了保安人員, 有的還設立了法制副校長。 這個機制很好, 目前正在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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