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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工作不力 海安縣誡勉談話1人提醒談話11人

二是強化跟蹤監督, 構建“全流程”的防控機制。 深入開展“清風惠民”工程, 結合活動開展中發現的問題, 開發惠民政策執行監管系統, 重點監管扶貧領域中多發易發問題, 實施全程跟蹤, 排查分析, 轉辦督辦。 對農村低保戶實名登記、財產核查, 並動態管理、嚴進寬出。 對扶貧開發專案, 以“利民為民”為第一原則, 全方位監督並備案專案的確定和運營、資金的撥付和收益、績效的評估和考核, 確保扶貧資金一分一厘不容侵佔和亂用。

三是細化配套措施, 構建“常報告”的長效機制。 建立三項報告制度, 即扶貧領域問題排查周報告(含零報告)、精准監督月報告、專題匯總季報告,

對在扶貧領域監督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會商, 向縣農辦、民政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監督建議書, 對在扶貧工作中失職人員提出問責建議。 以“報告、研商、建議和問責”的閉環監督機制, 構建精准監督扶貧領域突出問題的長效機制。 截止目前, 共對扶貧工作不力的黨員幹部實施誡勉談話1人、提醒談話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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