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強化跟蹤監督, 構建“全流程”的防控機制。 深入開展“清風惠民”工程, 結合活動開展中發現的問題, 開發惠民政策執行監管系統, 重點監管扶貧領域中多發易發問題, 實施全程跟蹤, 排查分析, 轉辦督辦。 對農村低保戶實名登記、財產核查, 並動態管理、嚴進寬出。 對扶貧開發專案, 以“利民為民”為第一原則, 全方位監督並備案專案的確定和運營、資金的撥付和收益、績效的評估和考核, 確保扶貧資金一分一厘不容侵佔和亂用。
三是細化配套措施, 構建“常報告”的長效機制。 建立三項報告制度, 即扶貧領域問題排查周報告(含零報告)、精准監督月報告、專題匯總季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