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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7市將迎環保部巡查組!重在治霾為期4個月!涉及濟南、淄博、濟寧、德州……

102 個巡查工作組進駐28市,

為期 4 個月

按本次巡查方案要求, 擬自2017 年9 月15 日至 2018 年1 月 4 日, 派出102 個巡查工作組進駐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的“2+26”所有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

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 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 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 以下簡稱“2+26”城市)及所屬縣(市、區), 開展為期 4 個月的日常化巡查工作。

一個駐市巡查組負責主城區,

每 2-4個縣設 1 個駐縣巡查組

“2+26”城市所有縣(市、區), 安排 102 個派駐巡查工作組, 共310 人。 其中北京、天津巡查工作組各分 2 組、共 4 組, 每組4 人、共 16 人。 其餘98 個巡查工作組每組 3 人, 共計294人。 “2+26”城市各設一個駐市巡查工作組, 負責主城區及相鄰的3-5 個區, 同時統籌管理行政區域內其他巡查工作組;每 2-4個縣(市、區)安排 1 個駐縣巡查工作組。

所有派駐人員從環境保護部直屬單位抽調,

每輪人員連續工作 14 天, 兩周輪換一次, 每輪次共 310 人, 總計2480 人次。 各部直屬單位根據分組情況對人員進行統籌安排, 原則上每人參加2 個輪次巡查。 視情況抽調前期強化督查工作中表現優秀的人員參加派駐巡查工作組。

每個派駐巡查工作組確定一名組長, 負責本組的工作計畫安排、人員調配、每日報告和向地方回饋等工作。 駐市巡查工作組組長原則上由司(局)級幹部擔任, 負責該市所轄縣(市、區)巡查工作組的統籌、協調。 駐縣巡查工作組組長由處級幹部擔任。

核查此前交辦問題整改情況,

已整改問題適時“回頭看”

巡查組將督促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2017 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既定目標,

督促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各項工作任務。 督促落實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

同時, 對環境保護部交辦給各市及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環境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 並對前期已完成整改的問題適時開展“回頭看”, 嚴防問題反彈。 走訪相關職能部門, 通過查閱相關資料以及座談、現場核實等方式, 瞭解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部署、落實及監督檢查情況。

視情列席市及縣(市、區)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內容的黨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 瞭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問題整改和責任落實情況。

轉自: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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