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三個月,
拖欠了三個月工資,
想辭職,
但是手上還有工作, 請問這樣辭職的話, 會不會有些不妥啊, 存在公司以此為理由扣工資這種情況嗎?
另外, 我想問一下, 有那種自己掏腰包發工資的老闆嗎?如果有, 這種在財務上會不會有什麼不能記帳等情況。 (PS:老闆說發不出工資是因為公司資金緊張, 但是現在他又讓我們搞類似江小白那樣的酒, 說賣個3000W瓶, 再不濟300W也行。
我表示呵呵,
而且公司裡有個員工工作了7個月還沒轉正, 工資只有1200每個月(ps:違法了吧)。 能幫我分析其餘員工為什麼還願意待在這個公司嗎?是我的問題, 還是公司老闆的問題?
瞭解情況的帥哥美女們, 跟我說一下情況吧!
工資不發, 感覺生活完全沒有點火花, 手機用了5年, 都沒錢換手機啊
沒工資感覺就像是被公司拴住了。 請理性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