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仲是清末資產階級革命派的傑出宣傳家和小說家, 其代表作《洪秀全演義》(以下簡稱《演義》)首次以長篇小說形式描繪了波瀾壯闊的太平天國運動,
一
《秘史》, 題“捫虱談虎客”輯, 有“飲冰室主人”序及“捫虱談虎客” 自序。 “飲冰室主人”為梁啟超別號。 “捫虱談虎客”為韓文舉別號。 文舉(1864-1944), 字樹園, 號孔庵, 番禺人, 亦康有為弟子。 該書即文舉隨其他康派弟子流亡日本時所作, 光緒三十年壬寅(1902)上海廣智書局初版, 於國內多家書局發售。 而《演義》於乙巳年(1905)五月始載於香港《有所謂報》, 故在時間上有參考《秘史》之可能。
《秘史》分二編, 其第一編中全文載錄《李秀成供狀》。
1.記李秀成出身事:
因在家貧寒, 父養我兄弟二人, 弟李明成, 家中之苦, 度日不能, 種山幫工就食。 自八歲十歲時, 隨舅父讀書。 十歲之後, 與我父母尋食度日。 至二十六七歲, 方知有洪先生教人敬拜上帝…… 《演義》第十二回言李秀成父李世高、弟李明成, 家貧, 二十八歲始為石達開聘入軍中等等, 皆據此記述演繹。
2.記太平軍裹脅平民事:
西王在我家近村居住, 傳令:凡拜上帝之人不必畏逃,
《演義》第十一回敘馮雲山令人焚燒房屋, 以堅眾人從軍抗清之志, 即據此演述。
3.記太平軍得蘇城, 安撫鄉民事:
自我收得蘇城……出示招撫, 民俱不歸……我親身帶數十舟只, 直入民間。 鄉內四處之民, 手執器械, 將我一人困在於內, 隨往文武, 人人失色, 我舍死一命來撫蘇民, 矛槍指我, 我並不回手, 將理說明, 民心順服, 各方息手, 收其器械。 三日, 將元和之民先撫, 七日將元和吳縣長洲安清平服, 以近及遠, 縣縣皆從, 不戰自撫, 是以蘇、常之民歸順。
《演義》第五十一回敘李秀成在蘇州一帶安撫鄉民, 即依此演述。
4.記天京內亂事:
東王令嚴, 軍民怕,
《演義》所敘天京之亂與此段記述大同小異, 惟更驚心動魄而已。
5.記烏衣之戰:
八年九月中……陳玉成由界牌而下滁州, 斯時我已由樅陽回全椒, 整隊即領人馬,
《演義》第五十回敘陳玉成、李秀成於浦口破勝保、德興阿之戰, 即與此段記述基本相同。 此外, 《演義》所敘二郎河之役、張國梁敗死丹陽, 尤其是李秀成第二次攻陷杭州, 厚殮王有齡, 義釋林福祥、米興朝等, 皆與《供狀》相關記述若合符節。 《演義》參引《供狀》之跡, 是顯而易見的。
二《秘史》第二編中還全文載錄了日人所著之《滿清紀事》, 並注明 “采日本帝國圖書館手鈔本”,書中記事至咸豐三年小刀會起義止,則知該書成於嘉永六年(1853)即咸豐三年之後。該書亦有數十處內容為《演義》采鑒。茲舉數例,略析如下:
1.記餘溥淳知廣府事:
蓋自夷人滋擾以後,黃恩桐為巡撫,余溥淳知廣府,皆不理民生,只獻媚外人。士子惡之,相約罷場不考。
按余溥淳乃餘保純之誤。余保純,清江蘇武進(今常州)人,字冰懷。嘉慶七年(1802)進士。歷任廣東高明、番禺知縣,南雄州知州。道光十九年(1830)隨林則徐在廣東查禁鴉片,助理對外交涉。二十一年 (1832)署廣州知府,因英軍肇端侵略,曾先後奉琦善、奕山命向英軍乞和。三元里村民圍擊英軍時,奉命前往“勸諭”,驅散村民,護英軍脫險。同年八月,主持科舉院試時,考生憤其媚外,大呼“不考余漢奸試” 而罷考。後被廣東巡撫怡良革職(見倪俊平主編《廣東近現代人物辭典》,廣東科技出版社1992年版,第221頁)。無獨有偶,《演義》亦將餘保純誤為餘溥淳,謂其乃奸險刻毒之輩,力貶其人格。可見,《演義》當據《滿清紀事》記載,以塑造餘溥淳。
2.記羅大綱及保良攻匪會事:
有巨盜諢名羅巢德者,極為猖獗,後以官吏捕之嚴,乃率其党人及家眷遁往廣西,合於大頭羊、大鯉魚等大股,四出擾民,焚掠甚慘。鄉間乃設立保良攻匪會,卒亦無濟,兇焰愈張,而洪氏乃應運而起矣。洪名秀全,與党人馮雲山亦保良攻匪會內人也。
此段記述雖將羅大綱誤為羅巢德,然其記羅氏與大頭羊、大鯉魚之事以及洪秀全入保良攻匪會等,則為他書所無,而《演義》第六、七回敘之, 顯系采自《滿清紀事》。
3.記洪秀全受業于牧師郭士笠事:
然亂黨雖多,並無大志,唯洪秀全少具膽略,結納英雄。中歲家日落,鬱鬱不得志。聞西人傳佈耶酥教,遂於二十八年赴香港, 謁英牧師郭士笠門受業,讀上帝書,心有所得。西人令其入廣西傳道,給以工食,寓於胡以晃之村,故得列名保良會。
洪秀全受業于郭士笠之事,不見《太平天國戰史》等書記載,惟《演義》第三回中亦有此情節,故小說當本《滿清紀事》而敷衍之。
4.記錢江事:
十九日破黃陂縣……洪秀全遂在武昌度歲,有策士錢江,闖軍門來謁。錢氏,浙江人也,素負膽略,博學多聞,林則徐總督兩粵時,在幕府甚見器重。林既被貶,錢江遂留居東粵……當道大官一主和議,錢氏屢於眾人前攻之。大官命知縣梁星源捕之至……監之數月,遞解回籍。……適聞洪氏倡義,已破武昌,乃投袂而起,不遠千里赴見之,勸洪秀全舍西而東,上書論天下大勢,共數千言。其書力言兩川不足圖……不若取金陵心腹之地,建為京都,乃圖進取云云。內尚有興王策數款,不傳於世。秀全覽而悅之,即遵其計而行。
上述內容均見於《演義》,尤其是《演義》所寫錢江入林則徐幕府事,《太平天國戰史》等未載,當據《滿清紀事》演繹。
5.記洪軍自長沙赴漢陽途中所布檄:
奉承天運太平國總理軍機天下大元帥萬歲洪,為愷切曉諭,伐暴救民事:得天下貪官,甚于強盜,衙門酷吏,無異虎狼……刻下大兵雲集,廣西已定;湘鄂二省以及江西、江南一帶,不得不先行曉諭。凡我百姓兄弟,不必驚慌,農工商賈,各安生業。……倘有鄉民敢助清官為虐,以敵吾之士卒者,無論各府州縣村鎮,天兵所到, 必予誅夷。凜之慎之,毋違特示。
《演義》第九回敘洪秀全金田起義時所布之檄,與此檄內容如出一轍, 兩者文字重合處甚多,顯系在此檄基礎上潤飾而成。
6.記斜谷繞道取永安事:
辛亥(即咸豐元年,引者按)八月初一日,向榮先以兵伏要道, 誘令出隘,秀全督兵相持,自辰至酉未決。洪党遣韋昌輝潛渡斜穀,繞出官兵之後。官兵方在前路禦敵,而不知永安州已陷落矣。於是官兵退數裡為營,以候大軍之調集,洪秀全入永安。
《演義》第九回所敘永安之役與之極近似,其中“斜穀”之地名,亦惟《滿清紀事》有之,而《演義》以之為伏擊烏蘭泰之地。
7.記梧州劫關事:
二年壬子正月,廣西梧州府,忽有波山艇數十號,突到常關前, 關吏欲稽查,船內跳出多人,提刀舞牌,劫掠關廠。官吏盡逃,梧州閉城數日,賊党從容捆載而去。
此事亦未見於他書,獨《滿清紀事》載之;《演義》第十一回敘蕭朝貴以米艇劫梧州轉運局之事,即據此敷衍。其它如劉潯其人、一禾兩穗異象、馮雲山在桂曾以“訓童子為業”,初年寓居黃宅等等,亦均為《演義》采鑒。限於篇幅,不再臚列。
三
《近世中國秘史》中所載的下述史料,亦曾為《演義》采鑒。擇要言之:
(1)“鹹同用兵軼聞之一·文文端公相業”一篇,記滿廷忌漢臣事甚詳,而《演義》中亦多有漢臣受忌之記述。
(2)“鹹同用兵軼聞之六·敘益陽胡文忠公禦將”一篇,贊胡林翼 “經綸天下”之功,稱其“禦將”“尤能超軼古今”,並舉例雲:
二郎河之戰,賊來益眾,超將退矣,公遣騎馳書告曰:“寇深矣,如林翼輩生死無足重輕,君威名蓋世,宜自重,盍少退?”超益力鬥,遂大捷。
文中所言胡林翼飛書激鮑超之事,在《演義》第五十回中即有相應之演述。
(3)“續紀鹹同用兵軼聞之二·金陵被圍”,篇末載:
捫虱談虎客曰:陸氏之遁還金陵,閉戶不出也,或謂其婿女為洪軍所擄,洪氏令致書于陸,言將假道入浙,決不相犯,如肯讓路, 即放還婿及女,否則加以極刑雲。陸得書,不知所措,會前隊戰歿, 遂狼狽而逃。
《演義》第二十三至二十四回敘太平軍擄陸建瀛妾弟張彥良,致書于陸,要脅陸氏,使其無心守衛,即據此段敷衍。
(4)“續紀鹹同間用兵軼聞之六·洪楊內亂”一篇記載:
是時偽北王韋鎮、偽翼王石達開,方率眾分略江楚間,達開較諸賊少善,素不直秀清所為,鎮前自皖南敗歸,秀清不納,奪門而後入,故憾之尤深。洪逆既為秀清所制,惡其相逼日甚,密召二酋圖之。而鎮適先至,佯與秀清約,議事于天王堂中,預戒甲士,以擲盃為號,酒半,發兵殺之。又盡殺其黨羽,而各室其室。
按天京內亂,諸書多有記載,然此書所記“預戒甲士,以擲盃為號,酒半,發兵殺之”之情形,卻為諸書所無,而《演義》第二十八回所寫卻與《秘史》所記肖似。
(5)“續紀鹹同間用兵軼聞之十五·女將”一篇記載:
粵賊洪秀全之自廣西竄長沙也,其妹洪宣嬌稱元帥,常騎馬率粵之大腳婦出隊,服五彩衣,備極怪狀,官軍望之奪氣……其時唐縣李方伯孟群有妹名素貞者,知書,工騎射,熟孫吳兵法,于天文占驗之學,靡不窮究,父兄皆奇之……胡中丞攻漢陽,城堅不能下,女與方伯謀夜襲之,孤軍深入,中伏,救兵不至,遂血戰而死,年二十餘耳。
洪宣嬌之事,亦見於《太平天國戰史》等書;然李素貞之事,《太平天國戰史》等書未涉,而《演義》第五十二回中則敘之,其素材當得自《秘史》。諸如此類,《秘史》中所載史料被《演義》參用者,尚有十數處,茲不贅引。
總之,《近世中國秘史》所載之太平天國史料,確為黃世仲編創《演義》時的重要參考文獻之一。耐人尋味的是,世仲既已參考《秘史》,何不明言之?其實,這不難理解,因為世仲知《秘史》為保皇派文人韓文舉所輯,而他編創《演義》時,正值保皇派與革命派競爭海內外華人支持之白熱化關頭,世仲本人亦多次撰文攻擊保皇派,故為免落保皇派口實,只能對其參考之《秘史》秘而不宣了。
並注明 “采日本帝國圖書館手鈔本”,書中記事至咸豐三年小刀會起義止,則知該書成於嘉永六年(1853)即咸豐三年之後。該書亦有數十處內容為《演義》采鑒。茲舉數例,略析如下:1.記餘溥淳知廣府事:
蓋自夷人滋擾以後,黃恩桐為巡撫,余溥淳知廣府,皆不理民生,只獻媚外人。士子惡之,相約罷場不考。
按余溥淳乃餘保純之誤。余保純,清江蘇武進(今常州)人,字冰懷。嘉慶七年(1802)進士。歷任廣東高明、番禺知縣,南雄州知州。道光十九年(1830)隨林則徐在廣東查禁鴉片,助理對外交涉。二十一年 (1832)署廣州知府,因英軍肇端侵略,曾先後奉琦善、奕山命向英軍乞和。三元里村民圍擊英軍時,奉命前往“勸諭”,驅散村民,護英軍脫險。同年八月,主持科舉院試時,考生憤其媚外,大呼“不考余漢奸試” 而罷考。後被廣東巡撫怡良革職(見倪俊平主編《廣東近現代人物辭典》,廣東科技出版社1992年版,第221頁)。無獨有偶,《演義》亦將餘保純誤為餘溥淳,謂其乃奸險刻毒之輩,力貶其人格。可見,《演義》當據《滿清紀事》記載,以塑造餘溥淳。
2.記羅大綱及保良攻匪會事:
有巨盜諢名羅巢德者,極為猖獗,後以官吏捕之嚴,乃率其党人及家眷遁往廣西,合於大頭羊、大鯉魚等大股,四出擾民,焚掠甚慘。鄉間乃設立保良攻匪會,卒亦無濟,兇焰愈張,而洪氏乃應運而起矣。洪名秀全,與党人馮雲山亦保良攻匪會內人也。
此段記述雖將羅大綱誤為羅巢德,然其記羅氏與大頭羊、大鯉魚之事以及洪秀全入保良攻匪會等,則為他書所無,而《演義》第六、七回敘之, 顯系采自《滿清紀事》。
3.記洪秀全受業于牧師郭士笠事:
然亂黨雖多,並無大志,唯洪秀全少具膽略,結納英雄。中歲家日落,鬱鬱不得志。聞西人傳佈耶酥教,遂於二十八年赴香港, 謁英牧師郭士笠門受業,讀上帝書,心有所得。西人令其入廣西傳道,給以工食,寓於胡以晃之村,故得列名保良會。
洪秀全受業于郭士笠之事,不見《太平天國戰史》等書記載,惟《演義》第三回中亦有此情節,故小說當本《滿清紀事》而敷衍之。
4.記錢江事:
十九日破黃陂縣……洪秀全遂在武昌度歲,有策士錢江,闖軍門來謁。錢氏,浙江人也,素負膽略,博學多聞,林則徐總督兩粵時,在幕府甚見器重。林既被貶,錢江遂留居東粵……當道大官一主和議,錢氏屢於眾人前攻之。大官命知縣梁星源捕之至……監之數月,遞解回籍。……適聞洪氏倡義,已破武昌,乃投袂而起,不遠千里赴見之,勸洪秀全舍西而東,上書論天下大勢,共數千言。其書力言兩川不足圖……不若取金陵心腹之地,建為京都,乃圖進取云云。內尚有興王策數款,不傳於世。秀全覽而悅之,即遵其計而行。
上述內容均見於《演義》,尤其是《演義》所寫錢江入林則徐幕府事,《太平天國戰史》等未載,當據《滿清紀事》演繹。
5.記洪軍自長沙赴漢陽途中所布檄:
奉承天運太平國總理軍機天下大元帥萬歲洪,為愷切曉諭,伐暴救民事:得天下貪官,甚于強盜,衙門酷吏,無異虎狼……刻下大兵雲集,廣西已定;湘鄂二省以及江西、江南一帶,不得不先行曉諭。凡我百姓兄弟,不必驚慌,農工商賈,各安生業。……倘有鄉民敢助清官為虐,以敵吾之士卒者,無論各府州縣村鎮,天兵所到, 必予誅夷。凜之慎之,毋違特示。
《演義》第九回敘洪秀全金田起義時所布之檄,與此檄內容如出一轍, 兩者文字重合處甚多,顯系在此檄基礎上潤飾而成。
6.記斜谷繞道取永安事:
辛亥(即咸豐元年,引者按)八月初一日,向榮先以兵伏要道, 誘令出隘,秀全督兵相持,自辰至酉未決。洪党遣韋昌輝潛渡斜穀,繞出官兵之後。官兵方在前路禦敵,而不知永安州已陷落矣。於是官兵退數裡為營,以候大軍之調集,洪秀全入永安。
《演義》第九回所敘永安之役與之極近似,其中“斜穀”之地名,亦惟《滿清紀事》有之,而《演義》以之為伏擊烏蘭泰之地。
7.記梧州劫關事:
二年壬子正月,廣西梧州府,忽有波山艇數十號,突到常關前, 關吏欲稽查,船內跳出多人,提刀舞牌,劫掠關廠。官吏盡逃,梧州閉城數日,賊党從容捆載而去。
此事亦未見於他書,獨《滿清紀事》載之;《演義》第十一回敘蕭朝貴以米艇劫梧州轉運局之事,即據此敷衍。其它如劉潯其人、一禾兩穗異象、馮雲山在桂曾以“訓童子為業”,初年寓居黃宅等等,亦均為《演義》采鑒。限於篇幅,不再臚列。
三
《近世中國秘史》中所載的下述史料,亦曾為《演義》采鑒。擇要言之:
(1)“鹹同用兵軼聞之一·文文端公相業”一篇,記滿廷忌漢臣事甚詳,而《演義》中亦多有漢臣受忌之記述。
(2)“鹹同用兵軼聞之六·敘益陽胡文忠公禦將”一篇,贊胡林翼 “經綸天下”之功,稱其“禦將”“尤能超軼古今”,並舉例雲:
二郎河之戰,賊來益眾,超將退矣,公遣騎馳書告曰:“寇深矣,如林翼輩生死無足重輕,君威名蓋世,宜自重,盍少退?”超益力鬥,遂大捷。
文中所言胡林翼飛書激鮑超之事,在《演義》第五十回中即有相應之演述。
(3)“續紀鹹同用兵軼聞之二·金陵被圍”,篇末載:
捫虱談虎客曰:陸氏之遁還金陵,閉戶不出也,或謂其婿女為洪軍所擄,洪氏令致書于陸,言將假道入浙,決不相犯,如肯讓路, 即放還婿及女,否則加以極刑雲。陸得書,不知所措,會前隊戰歿, 遂狼狽而逃。
《演義》第二十三至二十四回敘太平軍擄陸建瀛妾弟張彥良,致書于陸,要脅陸氏,使其無心守衛,即據此段敷衍。
(4)“續紀鹹同間用兵軼聞之六·洪楊內亂”一篇記載:
是時偽北王韋鎮、偽翼王石達開,方率眾分略江楚間,達開較諸賊少善,素不直秀清所為,鎮前自皖南敗歸,秀清不納,奪門而後入,故憾之尤深。洪逆既為秀清所制,惡其相逼日甚,密召二酋圖之。而鎮適先至,佯與秀清約,議事于天王堂中,預戒甲士,以擲盃為號,酒半,發兵殺之。又盡殺其黨羽,而各室其室。
按天京內亂,諸書多有記載,然此書所記“預戒甲士,以擲盃為號,酒半,發兵殺之”之情形,卻為諸書所無,而《演義》第二十八回所寫卻與《秘史》所記肖似。
(5)“續紀鹹同間用兵軼聞之十五·女將”一篇記載:
粵賊洪秀全之自廣西竄長沙也,其妹洪宣嬌稱元帥,常騎馬率粵之大腳婦出隊,服五彩衣,備極怪狀,官軍望之奪氣……其時唐縣李方伯孟群有妹名素貞者,知書,工騎射,熟孫吳兵法,于天文占驗之學,靡不窮究,父兄皆奇之……胡中丞攻漢陽,城堅不能下,女與方伯謀夜襲之,孤軍深入,中伏,救兵不至,遂血戰而死,年二十餘耳。
洪宣嬌之事,亦見於《太平天國戰史》等書;然李素貞之事,《太平天國戰史》等書未涉,而《演義》第五十二回中則敘之,其素材當得自《秘史》。諸如此類,《秘史》中所載史料被《演義》參用者,尚有十數處,茲不贅引。
總之,《近世中國秘史》所載之太平天國史料,確為黃世仲編創《演義》時的重要參考文獻之一。耐人尋味的是,世仲既已參考《秘史》,何不明言之?其實,這不難理解,因為世仲知《秘史》為保皇派文人韓文舉所輯,而他編創《演義》時,正值保皇派與革命派競爭海內外華人支持之白熱化關頭,世仲本人亦多次撰文攻擊保皇派,故為免落保皇派口實,只能對其參考之《秘史》秘而不宣了。